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規定了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對於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嚴重擾亂社會秩序,構成犯罪的,會被定罪處罰。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
法妞網友諮詢:
散布謠言有什麼罪?
趙偉律師解答:
散播謠言分很多種:
捏造並散布虛偽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嚴重情節(刑法221條.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
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是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刑法243條.誣告陷害罪)。
侮辱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刑法264條)
投放虛假危險物質罪.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刑法291條)
趙偉律師補充:
需要把握以下幾點:一是,在主觀上是出於故意,是為了擾亂社會公共秩序而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等。如果行為人主觀上不是出於故意,則不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如對道聽途說信以為真從而傳播的,或者由於認識判斷上的失誤,出於責任心向有關部門報錯了險情、疫情、警情的,不能作為違反治安管理行為進行處罰。應當明確的是,無論行為人是否實現其擾亂公共秩序的目的,不影響對行為的認定。二是,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行為。所謂「散布謠言」,是指散布沒有事實根據的謊言,迷惑不明真相的群眾,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趙律師結語:「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是指編造火災、水災、地質災害以及其他危險情況、傳染病傳播的情況以及有違法犯罪行為發生,或者明知是虛假的險情、疫情、警情,而向有關部門報告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