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規範住宅小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管理,需要申請安裝的趕緊看↓

2020-12-24 澎湃新聞

近日,省住建廳、省發改委、省工信廳及省消防救援總隊發布《關於規範住宅小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管理流程的通知》,明確滿足相關條件的個人可申報安裝自用充電樁等設施設備。

通知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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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海南省消防救援總隊關於規範住宅小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管理流程的通知

瓊建房函〔2020〕283號

各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展改革委、工信主管部門、消防支隊,洋浦規劃建設土地局、經發局、消防支隊,省電網公司, 省物業協會: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海南省清潔能源汽車推廣 2020年行動計劃的通知》(瓊府辦函〔2020〕46號)有關要求,為加 快推進住宅小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規範充電設施建設管理流程。各市縣充電設施相關管理部門應按照《住宅小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管理流程(試 行)》(詳見附件 1)有關要求,主動加強對充電設施參建各方的指導和監督,明確充電設施參建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及相應建設使用管理流程。在試行過程遇到問題,請及時反饋上級主管部門。

(二)發揮物業服務企業積極作用。市縣物業主管部門督 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積極配合充電設施建設工作,指定專人配 合做好勘查、選址、安裝和驗收等相關工作,包括向充電樁安 裝企業和用戶提供建設所需的圖紙、水、電、氣等管線資料, 指認停車區域內電源位置及暗埋管線走向,配合施工和辦理用 電變更手續等。對不按要求配合用戶安裝充電設施、無故阻擾或向用戶和安裝單位收取額外費用的物業服務企業,由市縣物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對拒不改正的物業服務企業,採用信用 管理等措施,記不良行為記錄,並進行通報。

(三)加強充電設施安全管理。將充電設施納入小區安全 管理責任體系中,各市縣住建、消防、工信、發改等部門按職能分工,加大對充電設施監管力度。做好開展電氣安全、消防 安全、防雷設施安全以及充電相關設備設施檢查工作,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四)繼續推進示範項目。各市縣住建部門要會同相關單 位落實住宅小區充電設施建設有關工作要求,繼續開展「充電 樁進小區」示範項目建設,積極探索創新運營模式,切實解決 「充電樁進小區」難的問題。在示範項目推進過程中,要及時 總結成功經驗,並推廣運用。對存在問題,要抓緊研究提出解決措施,重大共性問題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反饋。

附件:

附件1住宅小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管理流程(試行)

附件2充電設施安裝承諾書

附件3充電設施安裝流程圖

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海南省消防救援總隊

2020年9月16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1

住宅小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管理流程(試行)

一、適用範圍

本通知適用範圍包括:

(一)自用充電設施(以下簡稱「自用樁」),指住宅小區個人用戶在擁有所有權或長期租賃的固定停車位上建設的充電樁及接入上級電源的設施。

(二)公用充電設施(以下簡稱「公用樁」),指在住宅小區公共停車位建設的充電樁及接入上級電源的設施。

二、準備材料

(一)自用樁報裝材料

1.用戶有效身份證明

2.用戶固定車位產權證明或一年以上(含一年)使用權證明。

3.授權委託書(非業主方辦理應提供)。

4.經辦人的身份證等資料證明(非業主方辦理應提供)。

(二)公用樁報裝材料

1.物業服務企業營業執照。

2.有效期內的物業服務合同。

3.經辦人的身份證等資料證明。

三、申請報裝

(一)住宅小區實行抄表到戶的,自用樁用電報裝由用戶或其委託的經辦人(含充電樁運營企業)向所在區域供電企業提出申請;公用樁用電報裝由物業服務企業或其委託的充電樁運營企業向所在區域供電企業提出用電報裝申請。

(二)住宅小區未實行抄表到戶的,用戶向物業服務企業提出需求,由物業服務企業或其委託的充電樁運營企業向所在區域供電企業提出用電報裝申請;公用樁用電報裝由物業服務企業或其委託的充電樁運營企業向所在區域供電企業提出用電報裝申請。

四、現場勘查

(一)供電企業會同用戶或其委託的經辦人、物業服務企業、充電樁提供方(含電動汽車企業及經銷商,下同)、充電樁安裝企業到現場進行用電及施工可行性勘查,明確小區用電容量、用電接入點等有關事項。對符合充電設施用電要求的,供電企業在4個工作日內正式答覆供電方案,用戶應在有效期內予以確認。

(二)經現場勘查不符合充電設施用電要求的,充電設施產權為供電企業的,應由供電企業提出解決方案;產權為用戶的,應由用戶組織相關方提出解決方案,經各方協商一致後,由產權人實施改造。

五、建設施工

(一)自用樁安裝前,由用戶、充電樁安裝企業、充電樁提供方與物業服務企業籤訂《充電設施安裝承諾書》,明確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安裝責任、安全責任,以及後期運維運營責任等內容。

(二)公共樁安裝前,按照「誰投資、誰負責」的原則,由充電樁安裝企業、充電樁提供方與物業服務企業籤訂《充電設施安裝承諾書》,明確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安裝責任、安全責任,以及後期運維運營責任等內容。物業服務企業應負責協調安裝選址工作,協調業主劃分出充電設施統一安裝區域。

(三)按照確認後的供電方案,由申請方委託符合電力施工資質要求的充電樁安裝企業開展工程建設,並安排有相應資質的專業技術人員安裝充電設施。充電樁安裝企業要嚴格按照《海南省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技術標準》(瓊建定〔2019〕196號)組織充電設施安裝施工,以及安裝區域改造工作。如在施工過程中對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造成損壞的,應負責相關設施的修復。

六、驗收接電

(一)自用樁由用戶組織充電樁安裝企業、充電樁提供方、物業服務企業等單位進行驗收。住宅小區抄表到戶的,由用戶和供電企業籤訂供用電有關協議,供電企業負責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裝表接電工作,實施電力抄表到戶。公用樁由物業服務企業組織充電樁安裝企業、充電樁運營企業等單位進行驗收。

(二)物業服務企業要建立住宅小區充電設施建設臺帳,並報送市縣物業主管部門。

七、運營維護

(一)充電樁所有權人應對充電基礎設施進行定期維護保養,按照《充電設施安裝承諾書》落實維護管理責任,也可與物業服務企業或充電樁運營企業籤訂服務協議,由物業服務企業或充電樁運營企業負責後期運營和維護,按照本市縣物價部門制定的充換電服務費標準收取服務費用。電動汽車企業在協議期內為用戶提供自用樁維護保養。

(二)充電樁所有權人、物業服務企業、充電樁運營企業和電動車企業按照《充電設施安裝承諾書》落實安全責任,充電樁所有權人承擔風險主體責任,可通過委託管理或購買商業保險等方式有效規避風險,防止損害第三者權益。

附件3

自用樁安裝流程圖

公用樁安裝流程圖

來源: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小編:媛媛

原標題:《海南規範住宅小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管理,需要申請安裝的趕緊看↓》

閱讀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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