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人提供建築服務,無需預繳增值稅。自然人提供建築服務,一般有用工單位按勞務報酬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自然人提供勞務報酬由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按規定繳納增值稅。
2.根據增值稅管理規定,只有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提供建築服務才預繳增值稅。因為自然人非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因此不用預繳增值稅。
3.如果個人在提供建築服務過程中辦理了稅務登記,成為個體工商戶,目前絕大多數稅務機關均採取核定徵收辦法,也不用預繳增值稅。如果個體工商戶連續12個月銷售額超過500萬元,按規定應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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