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2020上半年重慶事業單位的考試已經接近尾聲,大部分的考試成績已經發布,同學們也在積極地準備面試,在與學員的交談中,經常可以聽到同學們說的就是最低服務年限,很多同學都是想將事業單位做一個跳轉平臺,考過事業單位就去參加公務員考試,那麼在報考了有最低服務年限崗位的同學,可以去參加公務員考試,並且順利的成為行政編的一員嗎?
1、什麼是最低服務年限?
為防止幹部流動過快,保持隊伍相對穩定,機關事業單位招考人員時,一般都有服務年限的規定。在機關事業單位中,公務員是有最低服務5年的要求,且在此5年期間不得再報考公務員崗位,事業單位其實是沒有明文規定服務最低期限,但是根據各地的自身需求,對於特殊崗位比如「人才引進」「特崗教師」等等崗位,為了防止人才外流和行政資源浪費,是相應設定了三年、五年甚至是八年的最低服務期限,具體年限是根絕當地要求來設定的。
2、服務期間,事業單位人員可以報考公務員嗎?
答案是不可以的。
在基本服務期間內,原則上有三個不得:
第一:不得辭職。服務年限內,除遭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不能申請辭職。
第二:不得調離。允許在單位內部或本地區相近崗位之間調整、提拔重用,但不能調離服務區域,脫離服務對象或服務地區。
第三:不得報考公務員或其他事業單位。服務期內,報考公務員或事業單位進入面試環節,要求單位提供同意報考證明,將不予出具。
所以這三點就已經表明,對於處在最低服務年限崗位上的同學們,是不可以考公務員的。
在考入最低服務年限崗位的同學,在報考時就已經是認同這一點的,在成功考取崗位後,會與單位籤訂合同,在此期間,一但出現違規,觸碰條例的紅線,將會被記錄到誠信檔案,對於未來進入機關單位生活產生影響。
如果,事業編制的同學偷偷的考了公務員,通過筆試,面試、到了政審環節,原單位不同意出示「同意報考證明」,同時也不出具辦理檔案等轉接手續,也是浪費時間,不僅白白的浪費了很多珍貴的時間,而且也有可能要承擔違反原單位協議的結果。
所以,各位想要報考有最低服務年限崗位的同學,一定要注意哦,如果選擇了這個崗位,就安安穩穩的做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