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地方公務員省考,已經陸續拉開了帷幕。在報考地方公務員的時候,有很多考生,經常在報考簡章中發現一部分招考職位在條件限制上有關於最低服務年限的要求。比如,一部分公務員職位,限制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這個年限,到底是什麼意思呢?如果考上公務員之後,沒有幹滿最低服務年限就辭職了,今後還能夠考公務員嗎?現在,就讓小編帶你來解決一下這些疑問。
公務員最低服務年限,顧名思義,就是說,如果你考上了公務員,你必須在公務員機關幹滿相應的服務年限。比如,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這就意味著,你必須在公務員機關工作滿5年。如果你在考上公務員之後,工作了一段時間,覺得自己不適合這個公務員崗位,很辭職怎麼辦?一般情況下,如果你一定要辭職,公務員機關也沒有辦法阻攔你。畢竟,腿長在你自己身上,你要走,沒人攔得住。但是,如果你辭職的時候,還沒有幹滿相應的年限,你再要想報考其他的公務員機關,就會因此受到限制。
為什麼會設置公務員的最低服務年限?就是提醒考生,在報考公務員的時候,一定要考慮清楚。國家在組織公務員考試上,投入了大量的人財物資源。如果考生考上公務員之後,不安心就想走,國家投入的資源,就打水漂了。甚至有一部分考生,考上公務員之後,抱著試試看的心態去上班。一旦發現自己考上的那個公務員機關與自己想像的不一樣,就準備辭職了從頭再來。這就如同每年高考中都有一部分考生,考上了一本之後都不願意上學,而是會選擇復讀一樣。
一部分公務員機關為了避免這種現象發生,就在招考時明文規定了最低服務年限。公務員機關之所以這樣做,其實也是值得理解的。中考和高考不一樣。高考是一種學歷教育。雖然高考被錄取之後不去上大學,同樣會浪費高考資源。但是,大學一年招生數量動輒幾千上萬人,三五個人不去,對於大學的學校教育管理,並不會造成影響。
可是,作為公務員機關,一個機關一年可能就招收1到2個人,錄取了不去上班,或者上班一段時間之後就想辭職,這會打亂公務員機關的工作安排。尤其是有的公務員機關,本身就只有三五十個編制,一個人辭職,工作就只能分攤到其他人的頭上。因此,給公務員的辭職設定一個最低服務年限,能夠讓考生在報考公務員的時候更謹慎。對此,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