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來,公務員考試受到社會各界關注,越來越多大學畢業生和社會人員加入了「考碗族」這個大隊伍中,可以說,「考公」已經成為了許多大學應屆畢業生選擇就業的一個重要方向。但是,不可否認的是,公務員考試競爭越來越激烈,能成功上岸的人畢竟是很少的一部分人,有不少人是堅持多年才能成功上岸。
有一些考生,因為考上的職位與自己的預期相差甚遠,於是選擇了辭職。要知道,現在大部分公務員崗位都是有一定年限的服務期,特別是一些基層崗位有五年服務期的限制。試想一下,如果一個考生在基層已經工作了五年,辭職再參加公務員考試,已經與當年考試不是一個形勢了。再加上工作、生活等各方面分散精力,恐怕很難能做到一心一意準備考試了。所以辭去公務員再考公務員,這條道路真的要慎重、慎重、再慎重。
一、公務員可以提出辭職嗎?
公務員也是一種職業,更其他職業一樣,是允許個人提出辭職的。在最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第十三章辭職與辭退」中「第八十五條公務員」中,明確規定「辭去公職,應當向任免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同時,規定了幾種情形,是不得辭去公職的,包括「未滿國家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在涉及國家秘密等特殊職位任職或者離開上述職位不滿國家規定的脫密期限的;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由本人繼續處理的;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辭去公職的情形。」由此看出,只要符合相關規定,公務員個人是可以向相關部門提出辭去公職的申請,並按照相應程序履行辭職手續。
二、公務員辭職後還能再次報考公務員考試嗎?
目前,各省份還有出臺正式文件規定公務員辭職後不允許再次報考公務員,所以,我們暫時可以認為,公務員辭職後一般情況下,還是可以再次報考公務員的。有一些這樣的考生,在初次報考公務員時,個人沒有很清晰的職業規劃,迫切需要找到一份工作「上岸」,抱著「騎驢找馬」的心態,報考了離家家幾百裡地之外的鄉鎮公務員。要知道,目前在職公務員是不允許報考公務員的,同時,一些省份基層公務員是有「五年服務期」的限制,在服務期內,即使想辭職,也是不可以的。
雖然目前公務員辭職後是允許再次報考公務員的,但是有些省份已經做出明確規定,比如,目前正在進行的2020年度江蘇省公務員招考,公告中明確規定「 2017年1月1日以後辦理過公務員或參公管理單位工作人員錄用審批(備案)手續的人員(含已離職或取消錄用人員)不得報考」。這也就意味著,公務員辭職三年內是不允許報考江蘇省公務員的。由此可以看出,國家對公務員報考的條件越來越嚴格,也許在不久的將來,會有其他省份發布類似的招考限制。
三、公務員考試競爭越來越激烈,辭職後報考,很難再上岸
公務員考試到底有多熱門,「國考」是最有利的證明。我們拿2020年「國考」來說,10月26日晚,國家公務員局發布2020年國考報名最終數據。數據顯示,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0年度公務員招考2.41萬人,最終共有143.7萬人通過了用人單位的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與錄用計劃數之比約為60:1。下表是對近十年公家公務員考試報考情況的統計,可以理看出,國考報名人數已經「連續12年破百萬」。
通過對比,我們可以看出,公務員考試競爭越來越激烈,這是不爭的事實!考上公務員確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公務員可以通過遴選、事業單位招考等途徑調整工作崗位地點,但是辭職一定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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