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批流程長、拆遷難,一直是阻礙城中村全面改造推進的攔路虎,個別項目甚至因此出現了近十年沒有完成徵拆的情況。
隨著新一輪城市更新工作的推動,為進一步優化城中村全面改造項目審批流程,推動城市更新提質增效,廣州市住建局與市規自局等單位研究制定《關於優化城中村全面改造項目審批流程的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簡稱《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眾徵求意見。
《徵求意見稿》在數據調查和審核方面下放了核查事權、簡化了審批手續,在拆遷施工方面推行分期分片開展拆遷補償,並全國首創分階段辦理施工許可證,為舊村改造建設提速。
普查、入戶二合一
核查權力下放到區
城中村基礎數據調查,包括基礎數據普查和入戶調查,《徵求意見稿》提出,對於成片連片改造項目,可在市城市更新主管部門組織基礎數據普查時,按入戶調查深度同步完成數據調查,實現普查、入戶調查「二合一」,同時,也可由區政府按規定組織基礎數據入戶調查;對於單條村的改造項目,各區政府可組織基礎數據調查,原則上由市城市更新主管部門進行數據核查。黃埔、南沙、增城和廣州空港委可自行組織數據核查。
與此同時,各區政府將能夠對基礎數據進行核查。《徵求意見稿》規定,受委託核查單位在收到基礎數據調查成果後,需在一個月內出具核查報告,並將成果報送區政府。基礎數據調查成果合格的,即可進入審定程序;成果不合格的調查應在一個月內完成整改,並報核查單位覆核,核查單位需在一個月內出具覆核報告,覆核通過後報送區政府審定。
簡化審批手續
必要性論證、修改方案並聯審查審議
經市政府同意的城市更新計劃或市委、市政府會議紀要部署推進的更新改造項目,其詳細規劃的必要性論證內容可納入詳細規劃的修改方案中,一併公示和報批,實現了規劃必要性論證和規劃修改方案並聯審批,進一步優化了審批程序,提升了審批效率。
此外,片區策劃方案和詳細規劃修改方案也可以同步編制、報批,具備審議條件的項目實施方案可同步提請審議。《徵求意見稿》規定,完成以上工作的項目,原則上應一併提交市城市更新工作領導小組和市城市規劃委員會審議。
對於不具備提交審議條件的項目,在市城市更新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片區策劃方案後,區政府應在15個工作日內將詳細規劃方案報送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審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應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方案審查,對審查通過的,提請市規劃委員會審議,對審查不通過的,指導區政府加快修改完善後再提請市規劃委員會審議。
民生先行
改造項目靈活分片實施
根據《徵求意見稿》,項目實施方案批覆後,拆遷安置工作可按「民生先行、靈活分片、動態分期」的原則推進。改造主體與村民籤訂拆遷補償協議,達到拆遷條件的,可先行建設復建安置房、公共服務配套設施、市政基礎設施等公益性設施;可按「籤一片、拆一片、供一片、批一片、建一片」的思路,將改造項目靈活分片實施,最小分片不小於詳細規劃的導則地塊。
在項目建設過程中,以實施方案批覆的分期、分片為單位對用地功能布局、建設指標做出優化修改的事項,如不涉及增加片區策劃與詳細規劃確定的總建築面積、減少復建安置總面積、減少綠地面積、降低公共服務及市政設施規模、減小路網密度,降低產業建設量佔比的情況,可由區政府按程序審定,如涉及上述情況,則應報市城市更新工作領導小組審議。
對於分片(期)籤訂補償安置協議的,每一片(期)應當達到該片(期)80%以上權屬人籤約後方可啟動房屋拆除工作。
實施方案批覆後,改造主體可持相關批覆文件向區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申請規劃條件和審查項目規劃設計方案。申請用地的範圍(含分片劃分)依據經批准的實施方案中的分期計劃確定,可結合項目實際推進情況,調整項目分片劃分,報區級城市更新領導小組同意後實施。
待落實已批實施方案涉及的用地報批或收購補償手續後,改造主體可持立項文件、有效的規劃批覆文件等向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申請辦理供地手續。
全國首創分階段施工許可
實現提早開工
除了在基礎數據調查、方案審核階段加速之外,《徵求意見稿》在施工方面也更進一步,今年4月,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廣州市住建局就全國首創推出了分階段辦理施工許可證的新政,為進場施工加速。
《徵求意見稿》改造主體憑規劃條件,可先行辦理「基坑支護和土方開挖」階段的施工許可證;憑設計方案審查同意批文,可辦理「地下室」或「±0.000以下」階段的施工許可證。在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後,辦理「±0.000以上」階段或工程整體的施工許可證。分批辦理施工許可證讓企業實現了報批即開工,提前進入改造階段。
安靜許久的瀝滘衛氏大宗祠熱鬧非凡,村民期待已久的瀝滘村改造項目終於動工了。「以往我們的舊改項目中,從獲取批覆到開工,最快也要10個月,而這次,根據新政,僅用2天就拿到了『基坑支護和土方開挖』施工許可證。」珠光城市更新集團開發設計中心總經理王鑫說。
【溫馨提示】
徵求意見時間:
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11日
提交意見方式:
(一)電子郵件:發送至電子郵箱szjj_qqc@163.com。
(二)書面信函:郵寄至廣州市越秀區府前路1號市政府大院3號樓605室,郵編:510000。
公眾在提交意見時請留下姓名和聯繫方式,以便必要時進一步聯繫。
廣州日報全媒體文字記者 賈政廣州日報全媒體圖片記者 蘇韻樺廣州日報全媒體編輯 蘇琬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