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墜電梯井受傷索賠難 律師:勞動仲裁後進行工傷認定

2020-12-17 華聲在線

工作中墜電梯井受傷,索賠遭遇難題

律師建議:先勞動仲裁,再進行工傷認定

羅先生在株洲一工地上做事時,不慎掉進沒有防護的電梯井,造成右側股骨頭骨折,從去年12月受傷至今已經花了4萬多元治療費。比起傷痛,更讓他心寒的是包工頭墊付了1000多元錢後不再露面,拒絕了補償的要求。

接到求助後,記者5月23日對此事進行了採訪調查。■三湘都市報·華聲在線記者 楊潔規

工作中墜井受傷,要求補償被拒

23日上午,羅先生拄著雙拐帶著記者來到株洲蘆淞區翡翠公園小區。事發前,他在該項目做雜工,2019年12月26日,他在小區三期打掃衛生,從三樓臺階清掃到一樓時,不慎掉進了臺階附近2米多深的電梯井。

「電梯井還沒完全建設好,沒有設置警示燈,也沒有在井口做防護。」羅先生告訴記者,跌入電梯井後手機沒有信號,無法呼救。直到有人路過,才被人發現並送往醫院。

記者在羅先生提供的病曆本及相關單據上看到,他的右股骨頸陳舊性骨折,置換手術加上其他治療費合計4萬餘元。

「付了1000多元錢,就不出錢了。」3月25日出院後,羅先生拄著雙拐多次找包工頭王某索賠,但一直未得到處理。

開發商:將督促施工方協商解決

記者電話聯繫了包工頭王某,王某稱,「要走法律程序就走,該怎麼搞怎麼搞。」隨後掛斷了電話。

王某是湖南中勝市政建設有限公司株洲項目的負責人,承包了翡翠公園項目的應急和維保工程。得知羅先生的情況後,開發商工作人員電話聯繫了王某,督促他到公司來和羅先生協商處理,但等待一個多小時都未見人影。對此,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將會督促王某解決羅先生受傷賠償一事。

支招:先勞動仲裁,再進行工傷認定

對於羅先生在工地受傷未獲賠償一事,記者諮詢了當地人社部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根據相關法規和政策,員工如果因工作原因受傷,個人可以在受傷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而由於羅先生沒有與用人單位籤訂勞動合同,「需要先去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勞動仲裁,在確認勞動關係後進行工傷認定,然後要求賠償。」

湖南卓進律師事務所律師聶煒建議,羅先生可以向人社部門申請勞動仲裁,如果勞動仲裁和工傷認定不成功,可直接起訴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承包單位或發包單位,要求他們承擔工傷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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