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見習記者 薄其雨)安徽16歲少年被拋屍公廁,其中一名涉案人員在歷經7次審理後,被撤銷死刑判決,後安徽高院啟動再審。11月5日,新京報記者獲悉,該案將於本月25日再審開庭。
周楊生前照片。受訪者供圖
5日下午,死者母親楊中芬告訴新京報記者,三日前,她收到了安徽高院的開庭通知,得知13年前其兒子周楊被沉屍公廁一案,將於11月25日再審開庭,庭前會議將於24日召開。
此前,該案開庭時間經歷了兩次延期。楊中芬說,「我現在只求還我兒子一個公道」。
新京報此前報導,2007年2月25日,安徽潁上縣個體戶楊中芬接到警方通知,周楊的屍體在江店孜鎮一公用廁所裡被人發現。鑑定書顯示,周楊系頸部損傷致機械性窒息。
案件一直未破。直到2010年,一起盜竊案嫌疑人向司法機關舉報,同夥左德剛、陳永宣、楊士慶三人涉嫌殺害周楊。
2013年10月29日,該案在安徽高院開庭審理。法院認定,左德剛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犯盜竊罪,判處無期徒刑。陳永宣被判處死緩,楊士慶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
一審判決後,左德剛提起上訴,安徽省高院發回重審。此後10年時間裡,該案經歷了6次審理,其中5次左德剛被判死刑。
今年5月,安徽省高院作出終審判決,撤銷左德剛的死刑判決,以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九年。此後楊中芬多次向法院申訴,請求法院立案審查。
今年7月6日,楊中芬收到安徽省高院的立案審查通知書,得知周楊被殺一案將啟動再審,左德剛被釋放43天後又被抓回。
編輯 左燕燕
校對 李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