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案說法,漲漲關於「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知識
11月25日是「國際消除家庭暴力日」,最高人民法院、全國婦聯和中國女法官協會聯合發布人身安全保護令十大案例,旗幟鮮明向社會表明多方合力、聯合治理家庭暴力,向家庭暴力堅決說「不」的態度和決心。注意,這不僅僅是幾個案例!你對於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不少疑問,其中都可找到答案。
-
關於「人身安全保護令」
陳某起訴後,法院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禁止段某某對陳某實施辱罵、毆打等形式的家庭暴力;禁止段某某騷擾、跟蹤、接觸陳某及其相關近親屬。值得稱讚的是,陳某具有很強的法律、證據意識,及時報警、治療傷情,保證自身人身安全,保存了各種能夠證明施暴行為和傷害後果的證據並完整地提供給法庭,讓辦案法官能夠快速、順利作出裁定。
-
同居關係能否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同居關係能否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包女士擔心洪先生繼續實施家庭暴力,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重慶市巴南區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洪先生收到人身安全保護令後,無視禁止,繼續通過打電話、發簡訊和微信的方式騷擾包女士,威脅包女士與其和好繼續交往,期間發送的消息達300餘條。最終,重慶市巴南區人民法院決定,對洪某處以1000元罰款和15日拘留。
-
保護婦女典型案例三:安某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案
保護婦女典型案例三:安某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案 2020-03-09 12:19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最高人民法院人身安全保護令十大典型案例
趙某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一)基本案情申請人趙某(女)與被申請人葉某系夫妻關係,因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葉某通過不定時發送大量簡訊、辱罵、揭露隱私及暴力恐嚇等形式進行語言威脅。趙某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受理後,因葉某不配合前往法院,承辦人與葉某電話溝通。葉某在電話中承認向趙某發送過大量簡訊,並提及已購買刀具。(二)裁判結果浙江省臨安市人民法院裁定:禁止葉某騷擾、跟蹤、接觸趙某及其父母與弟弟。
-
2020年最高法人身安全保護令十大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人身安全保護令典型案例目 錄一、陳某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二、趙某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三、周某及子女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案四、李某、唐小某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
吳某某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案
2018年4、5月,楊某某開始對吳某某進行跟蹤、騷擾、毆打並強行闖入吳某某的住所和工作場地,限制吳某某的人身自由,搶奪吳某某住所的鑰匙、手機,在吳某某住所地張貼污衊、辱罵、威脅吳某某的材料。吳某某多次向住所地、工作場地所在的派出所報警,楊某某在經警察教育、警告之後仍屢教不改,並且變本加厲騷擾吳某某。吳某某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
林小某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案
老師發現並與林小某談話後,林小某在班主任陪同下報警,配合民警調查,並委託社工組織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裁判結果 廣西壯族自治區欽州市欽北區人民法院裁定:一、禁止林某對受害人林小某實施家庭暴力;二、禁止林某騷擾、接觸林小某。同時,將人身安全保護令向林小某的在校老師和班主任,林小某和林某居住地的派出所和居委會進行了送達和告知。
-
朱小某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案
區婦聯在知悉朱小某的情況後,立即開展工作,向法院提交派出所詢問筆錄、走訪調查材料、受傷照片等家暴證據,請求法院依法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 裁判結果 江蘇省連雲港市贛榆區人民法院裁定:一、禁止朱某、徐某對朱小某實施家庭暴力;二、禁止朱某、徐某威脅、控制、騷擾朱小某。 典型意義 孩子是父母生命的延續,是家庭、社會和國家的未來。
-
防家暴利器:人身安全保護令
該法規定,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為了使遭受家暴的人能更好地運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我們根據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案件特點,結合兩個具體的案例,為大家總結了一些相關的法律知識。
-
夫妻兩人雙雙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南方日報訊 (記者/盧慧 通訊員/盧思瑩 範洪剛 吳珠喬)夫妻雙方感情破裂訴請離婚,卻雙雙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日前,惠城區法院水口法庭受理了該宗案件,並發出首份雙方當事人「人身安全保護令」。
-
以案說法,漲漲關於「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知識 - -山西農民報數字報
你對於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不少疑問,其中都可找到答案。——如何更加順利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在一起案例中,陳某在遭丈夫段某某拳打腳踢後報警。段某某被拘留10日,卻和父母揚言要在拘留期滿後上門報復陳某及其父母。陳某起訴後,法院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禁止段某某對陳某實施辱罵、毆打等形式的家庭暴力;禁止段某某騷擾、跟蹤、接觸陳某及其相關近親屬。
-
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理論與實務
如果不能,什麼情況下才可以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對此,筆者通過法律規定梳理及案例分析層層深入,明確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理論與實務。;5、第二十七條規定了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應當具備有明確的被申請人、有具體的請求、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現實危險的情形,也就是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所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6、第二十八條規定法院受理申請後,應當在七十二小時內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或者駁回申請;情況緊急的,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作出
-
羅某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案
羅某害怕遭羅某某毆打,遂向當地村委會反應了上述情況,村委會考慮到羅某年歲已高,行動不便,且受到羅某某的威嚇,村委會代羅某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裁判結果 四川省德陽市旌陽區人民法院裁定:一、禁止羅某某對羅某實施家庭暴力;二、責令羅某某搬出羅某的住所。
-
女子遭家暴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譚某則稱,王某多次對自己進行家暴,被警方作出行政處罰後,仍不知悔改,想打就打,因此向法院遞交了人身安全保護申請書。近日,房山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護裁定,禁止王某對譚某實施辱罵、毆打及幹擾其正常生活的行為。據悉,這是房山法院開出的首個人身安全保護令。
-
最高法發布人身安全保護令十大典型案例
一、陳某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案 二、趙某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案 三、周某及子女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案 四、李某、唐小某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變更撫養權案 五、朱小某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案 六、林小某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案
-
宿州碭山首例申請人身保護令案開庭
原標題:碭山首例申請人身保護令案開庭拂曉新聞網--皖北晨刊訊日前,碭山居民呂某因不堪忍受丈夫李某的辱罵、毆打,到碭山縣婦聯諮詢如何合法維護自身權益,在縣婦聯建議下,呂某向碭山縣人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
-
...節特輯】維護婦女權益典型案例:女方當事人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案
【婦女節特輯】維護婦女權益典型案例:女方當事人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案 2020-03-09 17:5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如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正是為了解決這一問題,規定於2016年3月1日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中的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應運而生。人身安全保護令是一種民事強制措施,由法院以民事裁定的方式作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規定,當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時,可以向申請人或被申請人居住地、家庭暴力發生地的基層人民法院以書面或口頭的方式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
人身安全保護令九成是「妻子」申請
記者當日從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自2016年3月正式施行的《反家庭暴力法》明確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以來,截至今年10月,廣州各基層法院共受理人身安全保護令申請170件,絕大多數(90%)為妻子因遭受丈夫家暴而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