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北京海澱法院發布案件播報,稱李某某以電影《烈火英雄》在各方面表達大量抄襲、剽竊其享有著作權的作品《火烈鳥》為由,將該電影的8家出品發行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判令立即停止出版發行電影《烈火英雄》,發布書面聲明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300萬元。
日前,法院已受理此案,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此消息一出,全網譁然,眾所周知,《烈火英雄》是根據大連716真實事件改編,由鮑爾吉原野的報告《最深的水是淚水》(2013年出版)改編,且電影拍之前採訪了大量消防員,融入了不少真實消防員的事跡,很多人物都有原型。
而這位原告說自己的書2018開始連載,2019年7月出版,電影《烈火英雄》的故事背景、人物設置關係,主要情節,特殊細節,結局安排等方面的表達內容有大量抄襲其作品《火烈鳥》。
可是,《烈火英雄》這部電影電影主創籌備了2年,2018年底電影就已拍完,劇本也早已完成,從時間線上看,抄襲2019年7月份才出版的《火烈鳥》可能性幾乎不大。
影視劇原著被起訴抄襲的事件,幾乎每年都有數起上熱搜,前陣子《少年的你》上映後,也被指出原著疑似抄襲融梗了東野圭吾的作品《嫌疑人X的獻身》《白夜行》,更有網友做出了部分調色盤。
雖然原著作者玖月晞表示她從未抄襲,作品中或許有著共通的思考,但沒有任何抄襲融梗,更不認同網友所說的「融梗」指責。
其實「抄襲」在網文界很常見,此前《甄嬛傳》《三生三世十裡桃花》等大IP均被爆出抄襲,可哪怕證據鑿鑿,對簿公堂,作者也不會承認自己抄襲,這已經成為一種現象級問題。
如今的影視圈正處於原著IP改編熱潮,原著是否是抄襲產物,影視工作者也並不知,但不得不說,這些高級的「抄襲」,正在毀滅原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