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人民的名義》被訴侵權 法院判定沒有抄襲

2020-12-20 央視網

小說《人民的名義》被訴侵權 法院判定沒有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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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 李鐵柱)去年,根據作家周梅森小說改編的同名電視劇《人民的名義》熱播,曾引起全民熱議。後因認為小說《人民的名義》涉嫌抄襲自己的小說,作家李霞將周梅森和出版該書的北京某集團有限公司起訴至西城法院。北京青年報記者獲悉,12月11日,北京西城法院經過審理對此案一審宣判,法院認定,兩部小說在人物關係、情節、具體描寫等方面,在表達上不構成實質性相同或者相似,李霞的主張不能成立,法院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

  據悉,周梅森是當代作家、編劇,主要作品有《人間正道》《國家公訴》《人民的名義》等。小說《人民的名義》首次出版於2017年,當年3月,根據該小說改編的同名反腐電視劇播出,引起廣泛關注。

  此前,作家李霞稱,其根據自身長期的檢察工作經歷,於2008年6月開始創作小說《生死捍衛》,並於2010年11月由海南出版社出版。2017年1月,周梅森撰寫的小說《人民的名義》由北京某集團有限公司出版發行。原告經對比分析發現,小說《人民的名義》在人物設置、人物關係、關鍵情節、一般情節、場景描寫、語言表達等方面存在大量抄襲、剽竊原告的《生死捍衛》一書,且沒有給原告署名,侵犯了原告享有的著作權。

  李霞因此起訴到法院,請求判令出版社停止對涉案圖書的出版發行,周梅森賠償原告經濟損失80萬元,出版社賠償20萬元,周梅森賠償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10萬元。

  今年5月31日,該案曾在西城法院開庭審理。在當時的庭審中,對於起訴,周梅森的代理律師表示,兩部作品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故事,不存在抄襲和剽竊的事實,請求法院駁回李霞的訴訟請求。

  12月11日,北京西城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

  西城法院認為,涉案兩部小說在原告主張的破案線索的推進及邏輯編排、角色設置、人物關係、情節、具體描寫等五個方面,通過具體對比,在表達上不構成實質性相同或者相似,《人民的名義》不構成對《生死捍衛》的抄襲,李霞關於周梅森、北京某集團侵犯其著作權的主張不能成立。

  西城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原告李霞的全部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由原告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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