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化和旅遊局關於開展2020年度福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景區(含古厝)專項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文體旅局、福州高新區文旅局、市非遺保護中心: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內容,是民族記憶的重要標識和歷史文化的活化石。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關於進一步加強福州古厝保護工作的意見》和《關於進一步加強福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十條措施》,我局擬於近期開展2020年度福州市非遺進景區(含古厝)專項資金申報工作,現將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必須有固定場所開展宣傳展示等活動,面積一般不少於200平方米,設施、人員、制度完備;
2.申報單位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會計信用和納稅信用良好,近3年內無違法違規經營不良記錄;
3.場所須為位於各縣(市)區具有代表性歷史文化街區、景區及公園內;
4.申報單位至少為一個傳統音樂、傳統戲劇、曲藝、傳統舞蹈、傳統武術、遊藝與雜技等類別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提供傳承場地,有固定的傳承人定期開展展演活動;
5.場所定期開展公益性非遺展演活動,一年不少於100場;
6.場所運營主體必須是具備一定非遺保護能力、符合相應保護條件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組織,需有完整發展規劃,滿足市場需求,推動文化旅遊發展。
二、申報材料
(一)資金申報單位
資金申報單位根據本單位2020年度需要市級非遺進景區(含古厝)專項資金扶持的項目情況,填寫《2020年福州市非遺進景區(含古厝)專項資金申報表》(詳見附件1),同時要做好績效目標編制工作,填寫績效目標表(詳見附件2)。以上材料加蓋公章後(包括電子版)報送本級文化和旅遊行政主管部門(紙質申報表一式三份)。
(二)各縣(市、區)文體旅局、高新區文旅局
各縣(市、區)文體旅局向福州市文旅局提出本轄區2020年度市級非遺進景區(含古厝)專項資金的申請報告(內容包括本轄區該年度建議申報項目的項目概況、已開展活動情況與取得的成效、項目預算、申請經費補助額度、績效目標、預期效益等)。
(三)各縣(市、區)文體旅局、高新區文旅局、市非遺保護中心
匯總各縣(市、區)、高新區、市直單位的資金申報材料,並填寫《2020年福州市非遺進景區(含古厝)專項資金申報匯總表》(附件3)。
三、申報要求
1.按時報送申請材料。各縣(市、區)、高新區、市非遺保護中心(市直相關單位由市非遺保護中心組織申報,審核匯總後統一報送)務必於10月27日前上報資金申報材料,所有申報材料一式三份,同時報送電子文檔;
2.資金申報單位應當保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不得以虛報、偽造等手段騙取專項資金,禁止多頭申報;補助資金申報與績效目標制定應實事求是,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3.各縣(市)區、高新區、市非遺保護中心要按照規定的申報程序,認真組織好篩選、論證、評審和申報材料的審核,確保申報資金場所具備傳承保護資格和能力,申報材料真實可靠、準確精煉;
4.為避免造成資源浪費,提高工作效率,每個縣(市)區推薦申報數量原則上不多於1個;
5.明確補助項目和補助金額後,需按績效目標編制工作,填寫績效目標表(詳見附件2)。
四、聯繫人及電話
地址:福州市臺江區八一七中路766號工人文化宮職工體育中心四樓福州市群眾藝術館(福州市非遺保護中心)
郵編:350007
聯繫人:丁玥
聯繫電話:83859302
郵 箱:shouyifz@163.com
特此通知。
福州市文化和旅遊局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