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消息(通訊員 羅媛媛)「警察同志,請你幫幫忙,我的孫女不見了!」11月18日下午3點,46歲的張大媽在幾位親屬的陪同下來到開發區公安局報警大廳。一見到民警,張大媽的眼淚就止不住的往外流,一個勁兒的讓民警幫她找孫女芳芳。
孫女不見了 奶奶急報案
「我孫女被我那不爭氣的兒子扔了,可憐的孩子才2歲多啊」張大媽說。
「什麼?您說您的兒子把他的親生女兒扔了?扔哪兒了?」民警有些不敢相信。
「是的,他昨天一早就把芳芳帶出去了,一夜沒回來。今天快到中午他一個人回來了,我們問他去哪了他也不說。我們看孩子不見了,就問他芳芳哪兒了,他也不說。他說把芳芳送人了。警察同志,您可一定要幫我找到孫女啊。」
得知張大媽的兒子李凡(化名)就在家中,民警立刻通知李凡前來說明情況。
李凡出生於1989年10月,黃石開發區金山街辦人,初中畢業後四處打工為生。幾年前,李凡和小他兩歲的王娜(化名)結婚,婚後不久就有了女兒芳芳。雖然25歲的李凡已經是一個2歲多孩子的父親,但年輕的他對如何做一個好父親、如何擔負起家庭的責任實在是沒有太多概念。
三代同堂的一家人本也過得十分幸福,但是2013年底,李凡工作中不慎將手弄傷,便在家養傷沒有找工作,轉眼一年過去了,他還是在家閒著不做事,張大媽就有些不高興了。張大媽也承認,這一年來自己又要照顧家裡又要帶孫女,兒子不但不工作也不幫忙帶芳芳,所以自己有時會向兒子發牢騷,說了些不中聽的話。這些話卻在李凡的心裡起了波瀾,他漸漸對母親有了看法。
11月17日晚上,張大媽又因為李凡不照顧芳芳的事情責怪他。李凡不服氣跟母親爭了幾句。張大媽萬萬沒想到的是,她的糊塗兒子會因為這幾句爭執做出遺棄孩子這麼荒唐的事。
狠心父親輾轉百餘公裡「扔掉」親生女兒
11月18日早晨7點,氣了一夜的李凡早早弄醒芳芳,說帶她出去玩。但李凡沒有帶孩子往公園的方向走去,而是乘坐公交車輾轉來到黃石港汽車客運站,買了一張10:30出發去襄陽的車票,帶女兒上了車。
李凡從沒去過襄陽,也沒有親人在襄陽,他為什麼要去呢?此時此時,李凡的心裡早已被怒氣充滿,一個可怕的想法早已在他心中紮根——既然母親總是「嫌棄」芳芳,總是怪沒人管芳芳,那乾脆把芳芳扔掉好了。
就這樣,芳芳開始了一段驚魂之旅。芳芳很乖,一路上她沒哭沒鬧,還真的以為爸爸是帶她去玩的。她不知道此時爸爸的心裡想的卻是要把她遺棄到幾百公裡外的陌生地方。
下午4點多,車到襄陽後,李凡帶芳芳隨意選了一處地點下車,下車後他又隨機登上一輛公交車,坐了大約6、7站路後下車,然後沿街走去。一路上,李凡經過了公園、廣場、醫院、學校,多次想過就把女兒扔這裡算了,但也許是出於父親的本能,他看著可愛的女兒還是沒狠下心,決定再找找。又走了半個多小時後,李凡帶女兒走到了一處工廠附近,這裡有一片菜地,此時已是下午5點多天色漸暗,芳芳也有些累了。
「芳芳,你是不是想睡覺了?」
芳芳點頭。
李凡讓女兒趟下,脫下自己的兩件衣服蓋在女兒身上,然後哄女兒睡覺。
也許是預感到不對勁,芳芳突然哭了起來。李凡這次沒有心軟,他繼續哄女兒睡覺,等女兒安靜下來他頭也不回的離開了那片菜地……
可憐女孩兒挨凍一夜 第二天清晨被好心人救起
可憐的芳芳睡醒後看不見爸爸,大哭起來,可這荒郊野外的哪裡有人啊。11月底的襄陽氣溫比黃石冷很多,夜間最低溫只有8度,芳芳哭的滿身是汗,加上夜間溼氣又重,很快衣服就全部溼透而且變得冰冷。
可憐的芳芳就這麼在菜地裡待了一夜,直到哭不出聲音……
就在芳芳被遺棄的菜地不遠處有幾戶人家,其中有戶姓陳。18日晚上6、7點時,陳先生和家人似乎隱約聽到了外面有哭聲,但因為芳芳所在的地方有些遠,加上天黑不容易看清,他們以為是動物經過。雖然之後沒有聽到哭聲,但陳先生和家人一夜都沒睡好,總覺得不對勁。19日早晨6點半,陳先生和家人耐不住了,決定出門去看看。一看門,就看到離自己家門不遠的菜地裡有個小孩倒在那裡,他們大吃一驚,趕緊衝出去,抱起冰冷的孩子回到家裡。
陳先生和家人什麼也沒說,趕緊脫下芳芳溼透的衣服,拿來孫子的乾淨衣服給她換上,然後餵芳芳喝熱水吃東西。見芳芳全身已經被凍得發紫,陳先生和家人心疼的直掉眼淚。堅強的芳芳臉色漸有好轉,陳先生和家人終於緩了口氣,這才想到找孩子的父母。可他們和芳芳言語不通,便撥打了110報警。襄陽市公安局車城派出所的民警趕來調查了相關情況,並通知了電視臺記者,準備把芳芳的信息在電視上予以播出幫她找父母。
黃石警方連夜出發趕赴襄陽 孩子被安全帶回家
把女兒丟下後,李凡來到襄陽火車站。因為沒有直達黃石的火車,他便買了一張18日晚上9:30由襄陽到武漢的火車票,於19日凌晨到達武昌。19日早上8點,他坐上第一趟由武漢到大冶的汽車回到開發區的家中。
民警起初不太相信李凡真的會遺棄女兒,但見他把事情經過交代的如此詳細、清楚,車次、時間都準確無誤,進而判斷李凡所言不假。如果李凡說的是實話,那他的所作所為造成的後果簡直不堪設想。
做完李凡的筆錄已經是19日晚上8點,開發區公安局局長餘炳耀、副局長陳中華得知此事,高度重視。經商議,開發區公安局決定派民警詹志勇、盛松林,兩名協警以及李凡和李凡的舅舅立即開車趕赴襄陽找芳芳。此時,距離芳芳被遺棄已經超過24小時,孩子會不會發生危險成了大家心裡最擔心的事。
警車一路疾馳,眾人一路無話,大家都想著趕快到襄陽,趕快找到芳芳被遺棄的地點。
20日凌晨1點30分,眾人終於到達襄陽。本是深夜,加之路況不熟,李凡帶著大家四處轉悠,兜兜轉轉花了2個多小時,終於找到了那片菜地。
此時,菜地裡只剩下了李凡的兩件衣服,孩子卻不見蹤影,大家的心又揪了起來。民警立即撥打了襄陽當地110 ,詢問是否有撿到孩子的報警。襄陽警方反饋,在車城派出所曾有群眾報警撿到一個孩子。
20日凌晨4:50,民警趕到車城派出所,經核實轄區米莊鎮的陳先生撿到了一個女孩,和民警們手中芳芳的相片很像。為了不打擾陳先生一家休息,大家決定等天亮了再與陳先生聯繫。
21日早晨8:30分,在車城派出所民警的幫助下,陳先生抱著芳芳來到了派出所。真的是芳芳,而且芳芳安然無恙,一夜的奔波在此時都化成了笑意。
見到李凡,芳芳叫了一聲「爸爸。」在場的所有人見此情景是又高興又氣憤。
在履行完相關手續後,大家帶上芳芳踏上回家的路。臨行前,大家帶著芳芳去陳先生家感謝他們。雖然只一起待了一天,可陳先生一家人對這個意外撿來的女兒卻有了很深的感情,陳先生的母親抱著芳芳不住的流眼淚,他們給芳芳買來吃的、新衣服讓一起帶回去,還一再囑咐芳芳的家人一定要好好對待孩子,再不能做這樣的事了。
家人送來感謝錦旗 糊塗父親被拘留
11月20日下午4:00,一行人安全回到黃石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分局,此時他們已經連續32個小時未合眼。
此時得到消息早早就來等候的張大媽和王娜見到失而復得的孩子,哭著迎了上去,抱著孩子親了又親。得知孩子一個人在荒郊野外待了一夜被凍得全身發紫,更是心疼不已。
到達開發區公安局後,李凡立即被民警帶走繼續接受調查。當民警問到李凡為什麼要這麼做?見到被找回的女兒是什麼心情時?他回答自己的確是因為一時衝動才做出這樣的事,心裡很後悔。見到女兒被找回他心裡很高興,今後一定會好好對待家人和孩子。
11月21日下午,張大媽和王娜拿著一面「人民衛士·破案神速」的錦旗來到開發區公安局感謝民警。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相關規定,李凡因「遺棄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被撫養人」,被開發區警方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編後記
這起案件的發生讓人心情沉重。無論李凡與家人有怎樣的矛盾都不應遷怒於孩子,更何況芳芳是他只有2歲多的親生女兒。
無論李凡有多少理由,都無法抹去他對女兒的傷害。希望年幼的芳芳將這黑暗的一眼從她的記憶中抹去,不要影響她的健康成長。
同時我們還希望李凡和像李凡一樣的年輕父母善待自己的孩子,孩子同我們一樣都是平等的生命,不要因為這樣或那樣的原因去遺棄他們。法不容情,如果因為遺棄子女造成嚴重後果,一定會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