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年03月20日 18:21:03 中財網 |
原標題:
民生控股:獨立董事2019年度述職報告(李慧中)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2019年度述職報告
本人作為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
事,在2019年度勤勉盡責,依法依規對董事會有關事項發表獨立意見,
為公司規範運作、科學決策和風險防範提供建議,積極維護全體股東
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現將履職情況報告如下:
一、出席會議及表決情況
報告期,本人應參加董事會會議5次,實際參加會議5次,其中現
場出席會議1次,以通訊方式參加董事會4次;應參加股東大會1次,
實際參加1次。在參加董事會的過程中,本著審慎、負責的態度,本
人認真審議每項議案,積極獲取作出決策所需要的資料和信息,對董
事會審議的全部議案均投了贊成票,沒有提出異議的情況。
二、發表獨立意見情況
作為公司獨立董事,本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規定,
報告期內,就提交董事會審議的議案均進行了認真審議,並以嚴謹的
態度,獨立、公正地行使表決權,對相關重大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具
體情況如下:
(一)公司於2019年2月26日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十六次(臨
時)會議,作為公司獨立董事,對《關於投資中融-匯聚金1號貨幣
基金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議案》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二)公司於2019年3月27日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
議,作為獨立董事,對公司2018年年度報告中關於控股股東及其他
關聯方佔用公司資金、公司對外擔保、公司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
公司證券投資情況、公司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續聘年度財務審計機構
和內控審計機構、2019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等事項發表了同意的
獨立意見。
(四)公司於2019年8月23日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
作為獨立董事,對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佔用公司資金、公司對
外擔保以及《關於控股子公司籤訂租賃合同暨關聯交易的議案》發表
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五)公司於2019年10月29日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二十次(臨
時)會議,作為獨立董事,對公司《關於進行證券投資的議案》發表
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三、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工作
作為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審計與風險控
制委員會的主任委員或委員,本人按照《公司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實施
細則》等規章制度的要求組織開展委員會工作.
提名委員會對公司補選吳革先生為公司獨立董事進行了審查,並
發表了相關審查意見;審計與風險控制委員會對公司定期報告、變更
會計政策等事項進行了審查。此外,審計委員會參與制定年審計劃、
審核年度審計報告並對公司財務報告發表審閱意見、督促審計工作進
展,在公司年報編制、披露過程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薪酬與考核委
員會認真審查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履行職責情況並對其進行年度績
效考評,嚴格監督公司薪酬制度的執行情況;
四、保護社會公眾股股東合法權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續關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認真履行信息披露
義務,確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和公正。
(二)深入了解公司的業務開展和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與執
行情況,密切關注公司法人治理、戰略發展、關聯交易等重大事項,
對提交董事會的議案均認真審核、及時調查和問詢,並就相關事項在
董事會會議上充分發表意見,獨立、客觀、審慎地行使表決權,促進
董事會決策的科學性和客觀性。
(三)積極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不斷加深對相關法
規尤其是涉及到規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和保護社會公眾股東權益等
相關法規的認識和理解,不斷提高自身的履職能力,促進公司規範運
作。
五、其他事項
(一)無提議召開董事會的情況;
(二)無提議解聘會計師事務所的情況;
(三)無獨立聘請外部審計機構和諮詢機構的情況。
特此報告。
獨立董事:________________
李 慧 中
2020年3月19日
中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