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威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2018年度述職報告
(易歡歡)
各位股東及股東代表:
本人作為漢威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在任職期間,嚴格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關於加強社會公眾股股東權益保護的若干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和《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勤勉盡責,審慎地行使公司賦予獨立董事的權力,及時了解公司的生產經營和發展狀況,積極參加公司2018年度的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對相關事項發表了獨立客觀意見,切實維護了公司和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充分發揮了獨立董事及專業委員會委員的作用。
現將本人2018年度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情況向各位股東及股東代表匯報:
一、2018年度出席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會議情況
2018年公司共計召開10次董事會和2次股東大會,本人出席相關會議情況如下:
姓名 職務 親自出席次數 委託出席次數 缺席次數 是 否連續兩次未親自出席會議
2018年度董事會召開次數 10
易歡歡 獨立董事 10 0 0 否
2018年度股東大會召開次數 2
易歡歡 獨立董事 2 0 0 否
本人按時出席了本年度所有的董事會會議,並列席了股東大會會議,沒有缺席或連續兩次未親自出席會議的情況。對提交董事會的全部議案進行了認真審議並提出合理化建議,為科學決策起到積極作用。本人認為2018年度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經營決策事項和其他重大事項均履行了相關程序,合法有效。會議相關決議符合公司整體利益,且均未損害公司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因此均投出贊成票,沒有反對、棄權的情況。
二、對公司重大事項發表意見情況
1、2018年1月8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獨立董事就子公司處置資產暨籤署拆遷補償協議、回購前提下的股權融資等相關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並被公司採納。
2、2018年3月22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獨立董事就《2017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2017年年度報告及其摘要》、《2017年度總經理工作報告》、《2017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2017年度財務決算報告》、2017年度利潤分配、2018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政策、2018年度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政策、續聘2018年度財務審計機構、《2017年度社會責任報告》、公司辦理2018年度銀行綜合授信業務、2017年度計提資產減值準備、修訂《公司章程》、召開2017年年度股東大會、全資子公司引進戰略投資者暨公司放棄對其增資優先認繳權等相關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並被公司採納。
3、2018年4月25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獨立董事就《2018年第一季度報告》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並被公司採納。
4、2018年5月15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獨立董事就擬在香港投資設立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為其下屬子公司提供擔保等相關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並被公司採納。
5、2018年6月28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獨立董事就使用閒置自有資金購買低風險理財產品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並被公司採納。
6、2018年8月27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獨立董事就《2018年半年度報告及其摘要》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並被公司採納。
7、2018年9月14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獨立董事就提名公司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召開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註銷控股子公司等相關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並被公司採納。
8、2018年10月25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獨立董事就《2018年第三季度報告》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並被公司採納。
9、2018年11月8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獨立董事就調整全資子公司引進戰略投資者方案發表了獨立意見並被公司採納。
10、2018年11月15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獨立董事就為控股子公司提供續貸擔保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並被公司採納。
三、在保護投資者權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關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報告期內公司能夠嚴格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規定,在2018年度能真實、準確、及時、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作為獨立董事,本人認真有效地履行了獨立董事的職責,深入了解公司的生產經營、內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公司戰略和募集資金使用情況,本人利用專業知識、獨立、客觀、公正地行使表決權,切實維護公司和股東的利益。
3、不斷加強學習,提高履行職責的能力。積極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提高專業水平,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公司穩定健康發展。
四、專業委員會履職情況
本人作為提名委員會、審計委員會的委員,積極進行實地調研並與其他委員會委員進行充分溝通,對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人選、選擇標準和程序進行選擇並提出建議,同時對公司定期報告的編制工作與公司保持溝通與協商,履行了本人在提名委員會、審計委員會的職責。
五、對公司進行現場調查的情況
2018年度,除了到公司出席董事會、股東大會現場調查以外,本人還充分利用出差間隙等時間對公司進行實地調研,與公司其他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保持密切聯繫,關注市場動態和外部環境變化,及時獲悉重大事項的進展情況,掌握公司的運行動態。
六、培訓和學習情況
本人在2018年度認真學習了中國證監會、河南證監局以及深交所的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以期不斷提高自己的履職能力,形成自覺保護社會公眾股東權益的思想意識,為公司的風險防範提供更好的意見,促進公司進一步規範運作。
七、其他工作情況
(一)未有提議召開董事會情況發生;
(二)未有獨立聘請外部審計機構和諮詢機構的情況發生。
特此報告,謝謝!
獨立董事籤字:_________________
易歡歡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