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古代官員俸祿制度當中,「石」是一個極為特殊的存在,它一直作為古時官員俸祿的計量單位,就像是今天的「元」一樣。除「石」以外,「戶」也是與官員息息相關的計量單位,尤其是在漢代,皇帝封賞有功之臣時,都是按戶來算。那麼,這裡的「石」和「戶」,都是什麼意思呢,它們又為何能夠成為官員俸祿封賞的計量單位?
先說「石」,中國古代以它劃分俸祿,與古代的稅收和官制有關。其實,在商周時期,官員的俸祿是不以石來劃分的。由於當時的官制是世卿世祿制,官員基本上都有爵位,且兩者是掛鈎的,因而朝中官員都有封地,他們的收入來自於封地,而非朝廷發放。
到春秋戰國時期,各國紛紛尋求人才,變法圖強,貴族政治的基礎被動搖,許多出身微末的賢才得到重用,且身居高位。這些人可能具有官職,但不一定有封地,所以朝廷就需要給他們發放俸祿了。
以「石」來劃分俸祿本是秦國的制度,這是因為秦國以石為最大的計量器具。當時貨幣已經出現,但貨幣制度還沒有完善,不論是各國的賦稅,還是官員的俸祿,都以實物為主,而實物又以糧食為主。
秦國橫掃六國,建立秦朝,統一天下以後,將以石劃分俸祿的「秩石制」推廣到全國,就這樣,中國古代的官員俸祿都以石作為計量單位。到漢唐以後,經濟得到發展,貨幣制度也在不斷完善,朝廷也開始以貨幣支付官員部分俸祿,但直到清朝以前,以實物為主的俸祿發放方式依舊佔據主要地位。所以,古時的衡量標準仍是以「石」為主。有的時候,「石」的多少甚至代表著官職的職位和地位,比如漢朝就以「兩千石」作為重臣的衡量標準。
然後再來說「戶」,將它作為封賞的計量單位,與古代的封賞方式有關。在中國古代,皇帝對功臣最大的封賞,就是封地。秦朝統一全國以後,官員與爵位並不直接掛鈎,有封地的官員更是少之又少。因此,皇帝將土地和食邑內的民戶封賞給大臣,就是對他們最大的嘉獎。
不過,從秦漢以後,官員對於封地的百姓都沒有管轄權,他們只能向食邑內的民戶徵收賦稅。這就使得皇帝封賞大臣的土地,不以土地面積作為衡量標準,而以封地裡的民戶作為計量單位。民戶越多,官員可以徵收到的賦稅也就越高。
當然,皇帝們也不會真的將大量封地和民戶的稅收封賞給官員們,他們常常會採取虛封的方式。所謂虛封,就是皇帝名義上給某位功臣封賞大量食戶,但食邑裡的民戶卻遠不及名義上的戶的數量。
其實,不論是「石」,還是「戶」,與中國古代的政治、經濟、文化制度都是息息相關的,它們能夠延續上千年,也正是中國古代官僚制度高度發達的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