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中旬的一天,16歲的少年周楊失蹤。
同年2月底,他被村民在公廁中發現,脖子上套著繩索,為機械性窒息而死亡。警方開展大量走訪調查,但一無所獲。
3年後,一名涉嫌盜竊的罪犯檢舉稱,自己的盜竊同夥左德剛就是殺害周楊的真兇,因此,左德剛被羈押了10年,經歷數次庭審。在5次被判死刑後,2020年6月23日,左德剛被當庭釋放,但43天後他再次被警方逮捕。
為什麼會當庭釋放?為什麼再次逮捕?真相到底是什麼?真兇到底是誰?周楊的母親稱,兒子已經去世13年了,但在這4000多個日夜裡,自己從來沒有一天能睡好覺。
她變賣了房產,關掉了店鋪,只為給兒子一個說法。「這些年來,我睡覺從來不敢關燈,經常夢見周楊被困在水裡,或被關在黑屋子裡,我終生不能忘記,也不會放棄。」
1.
10月4日,據中國新聞周刊報導,近日,安徽省人民檢察院一位負責人回應表示,此案的確是缺少物證,但自己認為該案不會因為缺少物證而影響定案。「相信庭審時,一切都會在陽光下談論這個案件」。
江店孜鎮,隸屬於安徽省阜陽市潁上縣,16歲的小鎮少年周楊因為成績不好,初中畢業後就輟學,到一家修理廠裡學習修車,卻不曾想,一場災禍正在悄然而至。
2007年1月,人們還籠罩在春節的喜悅之中,但周楊卻離奇失蹤了,家人多次尋找未果,直到2月底,村民發現糞坑內有屍體,隨後報案。
屍檢報告顯示,周楊喉結下方有一道繩索,在頸部偏右側打一死結,繩索勒在毛衣外側,喉結上方及口腔處系兩道繩索,並頸部左上方打一死結,為頸部損傷致機械性窒息而死亡。
案發後,公安機關對周圍群眾進行大排查,但遲遲未能確定犯罪嫌疑人,想到死去的兒子,楊中芬整夜睡不著,不斷上訪,要求相關部門儘快破案,沒想到這一等,就是3年。
2010年5月27日,一起涉嫌盜竊案的嫌疑人劉道勝,向警方舉報同夥左德剛、陳永宣、楊士慶三人涉嫌殺害周楊,其中左德剛被指為主犯。
早年,左德剛曾在鎮上經營一家網吧,還開車做過客運生意,表面上看起來日子紅火,但左德剛卻有兩次犯罪前科。
2006年11月13日,他因犯故意傷害罪被上海市閘北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但此後左德剛並沒有洗心革面,而是夥同他人輾轉各地盜割電纜線,2007年至2009年,共作案23起,涉案金額22.5萬餘元。
2009年10月13日,因涉嫌盜竊罪,左德剛被抓獲歸案,此後一直被羈押在潁上縣看守所,直到被盜竊同夥劉道勝舉報殺死周楊。
劉道勝的相關證言稱,有一次晚上聊天時左德剛無意中跟他講「周楊拿了我幾百塊錢,還有一部手機,還偷我的空調,一氣之下,我與楊士慶、陳永宣把周楊在合淮阜高速公路旁打死,然後拉到廁所裡扔進去……」
對此,左德剛的妻子張玉俠稱,丈夫在家連雞都不敢殺,怎麼敢殺人呢?她表示,周楊曾常去自己家開的網吧上網,有時候周楊沒錢交上網費,丈夫都不要他錢,「他還告訴周楊,以後要好好努力,找個好工作。」
張玉俠堅決相信丈夫不會殺人,更何況殺人的原因是空調外機被偷,她承認空調外機確實被盜過,但夫妻倆從沒懷疑是周楊偷的,而且這個空調外機是個二手貨,丈夫不可能為了幾百塊去殺一個孩子。
張玉俠表示,當初周楊屍體被發現的消息傳開後,丈夫曾感嘆孩子太可憐了,「他說不知什麼人這麼狠毒。」
2.
阜陽中院審理查明的故意殺人的事實為:2007年1月13日晚,左德剛懷疑周楊盜竊其網吧空調外機,邀陳永宣、楊士慶一起坐石秀建的計程車,到江店中學門口找到周楊,後將周楊帶上車到江店孜老區政府附近,三人下車對周楊逼問並實施毆打,周楊被打後逃至老區政府院公共廁所巷內,被三人追上。左德剛、陳永宣用攜帶的繩子將周楊勒死,後三人將周楊屍體拋至廁所後糞坑內,乘坐石秀建的車返回。
2011年5月3日,因犯故意殺人罪,左德剛被阜陽中院一審判處死刑,參與殺害周楊的陳永宣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楊士慶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這樣的判決結果,是基於三人的認罪,然而左德剛律師稱,三人的「有罪供述」,是受到逼供所致。
三人入看守所的體檢記錄都顯示,體表均有明顯傷情,訊問錄像也存在明顯異常,這場長達40個小時的刑訊逼供過程,呈現出來的審訊錄像卻只有2分鐘。
一審判決後,左德剛一直不停地提出上訴,2016年2月,阜陽中院第三次判左德剛死刑。2017年9月,安徽高院再次維持。2018年10月,最高法第二次撤銷安徽高院對左德剛的死刑裁定,發回安徽高院重審。
2020年5月25日,安徽高院再次審理此案。6月23日,安徽高院撤銷死刑,但由於左德剛犯盜竊罪和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並處罰金二十萬元。由於羈押期限已滿,宣判後,左德剛被當庭釋放。
之所以撤銷死刑,是因為疑點較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周楊母親楊中芬表示,此案的關鍵就在於缺少物證。比如周楊的血漬跟她的血漬當時沒有做DNA鑑定,作案的繩子當時也沒有移交。「繩子在水中浸泡了40多天,弄出來後又衝洗了很多遍,在技術上鑑定起來有難度。」
而舉報人劉道勝的檢舉內容前後不一,從開始的「只是懷疑是左德剛乾的」,到詳細列舉作案事實,引人懷疑,而劉道勝的檢舉內容與各被告人歸案後的供述不一致,也成為左德剛無罪釋放的一個重要原因。
除此以外,目擊證人石秀建和三個被告的供詞均存在出入,而三人供述毆打周楊的情節與法醫屍檢記載的情況不能完全吻合,據悉,三人均供述有對周楊拳打腳踢、楊士慶用棍子打的情節。而法醫屍檢顯示周楊頸部、頭部有皮下淤血,胸部、腹部及四肢未見明顯外傷。
判決書還顯示,關於作案工具棍子、繩子的來源,棍子的去向,三人供述不吻合、與證人證言亦不吻合。
3.
從2009年10月算起,左德剛在潁上縣看守所羈押時間約有10年零8個月。
但左德剛還沒來得及適應重獲自由的日子,命運再次陡生變數。8月5日晚上八九點,左德剛在家正準備洗澡時,再次被相關部門帶走。
8月5日,潁上縣公安局作出的逮捕通知書顯示:「經安徽高院決定,我局對涉嫌故意殺人罪的左德剛執行逮捕,現羈押在潁上縣看守所。」至此,從左德剛6月23日獲釋到此次再次被捕,間隔只有43天。
原來,左德剛被釋放後,楊中芬很快向安徽高院遞交刑事申訴狀,同時向檢察機關申請對此案提出抗訴。楊中芬表示,為了給兒子討說法,她變賣了房產,關掉了店鋪。她稱,這些年睡覺不敢關燈,經常夢見周楊被困在水裡,或被關在黑屋子裡。
「從周楊被害到現在,已經13年多了,我從來沒有一天能睡好覺。這個案子是我終生不能忘記,也不能放棄的。」
據悉,周楊的父親在兒子幼年時因過失殺人至今被關押在監獄,而楊中芬則外出打工,孩子一直跟著爺爺奶奶長大,楊中芬時常為兒子的死感到自責愧疚,「我們沒有給他一個普通的家庭,讓他快樂平安地長大」。
「如果左德剛無罪,意味著陳永宣、楊士慶也就無罪。那周楊究竟是被誰殺的?」楊中芬不想讓兒子死的不明不白。
楊中芬認為,作為證人的石秀建之所以證詞出現反覆是有原因的,「在二審開庭的時候,石秀建曾經在法庭上表示,在看守所被相關人員約談,受到威脅,被迫寫了一份被誘供的舉報信。」
楊中芬還稱,案發後,時任左德剛辯護律師的何炯還曾會見過陳永宣、楊士慶。看守所會見記錄顯示:2010年8月27日,何炯會見了陳永宣。2010年11月9日及11月15日,何炯分兩次會見了楊士慶。
2019年8月14日,阜陽市律師協會的一份文件顯示,因違規會見,何炯被阜陽市律師協會通報批評。因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一名辯護人不得為兩名以上的同案被告人,或者未同案處理但犯罪事實存在關聯的被告人辯護。「律師只能會見委託他的當事人,律師會見同案犯會有串供的嫌疑。」
而案件的「準目擊證人」石秀建曾表示,盜竊案開庭回來路上,他和左德剛、劉道勝同車,左德剛懷疑是石秀建檢舉的,而沒有懷疑劉道勝,而犯罪嫌疑人之一的陳永宣也曾懷疑是石秀建檢舉。
檢方由此認為左德剛、陳永宣在案件初期懷疑的舉報人是這麼的驚人一致,正說明了左德剛、陳永宣當晚是乘石秀建的計程車去的案發現場。
9月25日,安徽省人民檢察院一位負責人表示,此案的確是缺少物證,「但是沒有哪條法律規定,沒有客觀性證據、沒有物證就一定不能定案,只不過說有物證定案更確實一些。」
「相信庭審時,一切都會在陽光下談論這個案件」。法律不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會放過一個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