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敬祖先,講究家族的延續,因此,對姓氏看得比較重。這些年,經常聽到夫妻雙方的家族為了孩子的姓氏而爭吵。因為夫妻倆都是獨生孩子,不管跟誰姓,都意味著另一方的姓氏將無法傳下去。於是,開始出現新的複姓,或者名字裡直接帶著兩個姓。
中國有一個姓,恐怕沒人願意用,這個姓氏就是「屍」。看上去挺嚇人的,是不是?怎麼會有古人用這個姓呢。
其實,最早用這個姓的人還是地地道道的王族。而且那時候的這個字也不是現代的意思。
據考證,姓屍的家族起源於西周時期,有位王室大夫叫尸臣,本姓姬,顯然是周王室的親戚。而東周時,周召公的後代裡有一部分人生活在屍鄉,即河南偃師市的西部,後來改為了屍姓。
也就是說,屍姓的祖先是周朝天子,毫無疑問屬於頂級貴族。周朝建立後,很多封國都是天子的近親,可以說是姬姓滿天下,幫助周天子看守著錦繡河山。
至於後來用地名當作姓氏,這也是當時的常規操作。現代的徐、鄭、宋等姓,原本都是周朝的地名。這些諸侯國被滅後,生活在那裡的人們便改用地名為姓。既是為了紀念故土,表明自己來自何方,也是因為周朝衰微,跟著王室的姓氏,沒準還會引來麻煩。
戰國時期,山西曲沃縣出了個名人叫尸佼,目前還無法考證他與屍鄉的關係。這個尸佼是先秦諸子百家之一,擅長刑名之術,被稱為尸子。他提出了宇宙的概念,與現代的「時空」最為接近。
此外,晉國還有個叫屍侯的人。明朝時,仍然有屍姓人記錄在史書中,屍聰、屍帛二人都在永樂年間中過舉人,證明屍姓家族一直後繼有人。現代的屍姓有可能是他們的後人。
有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屍」字在古代的含義,與現代是有很大區別的。簡體字的「屍」是把「屍」和「屍」兩個字給合併了,我們現在常用的「屍」字,其實更多的是「屍」的含義,也就是死人的身體。而古文的「屍」可不是這個意思。
古文「屍」真正所指的是代替死人接受祭祀的活人,這種人被稱為立屍。這種風俗早已經消失,現代一般是用牌位來代替死去的人,周朝時用活人,與死者有很近血緣關係的活人。
儒家一直非常推崇周禮,立屍就是周禮的一種。周人對禮制的重視超出現代人的想像,在祭祀過程中,立屍就是神靈的象徵,擁有極高的地位。立屍在路上碰到君王可以不拜,反而是君王要下車肅立一旁,讓立屍通過。
不過也正是如此,導致了立屍禮制在周亡後被秦朝廢除。秦始皇顯然無法容忍有人能夠超越自己的地位,無論他代表的是活人還是死人。而這種風俗在中原以外的胡族卻保留了下來。
南北朝時,入主中原的鮮卑拓跋部就有立屍制度。拓跋部建立了強大的北魏,使後人能夠了解到立屍的一些詳情。天地神靈和去世的祖先都可以用立屍來象徵,但鮮卑和周人還是有一定區別的。
周朝的禮制要求孫子可以作為祖父的立屍,兒子卻不行。鮮卑族則沒有這麼講究,只要立屍與死者長得相像就行。周朝的立屍在祭祀完畢後,即恢復本來身份,而鮮卑族仍然將立屍視為至親。
這就導致了北魏的漢族官員對鮮卑立屍制度的不滿。由此可見,雖然漢族早已不用立屍,但禮儀習俗始終是有傳承的。否則漢族士大夫也不會對鮮卑族立屍提出非議。
至於周人為什麼只允許孫子作為祖父的立屍,專家認為這與周朝之前的母系社會有很大的關係。那時候,女性是家庭的核心成員,男性的血緣關係不是很可靠,所以不讓兒子做立屍。
看到這裡,大家應該明白了,「屍」姓在古代並沒有死人的含義,只是在簡化過程中,與代表死人的「屍」化為了一體。有人認為這是簡化字的錯,其實也不盡然。
僅僅從「屍」字來看,它的原始含義在現代社會已經不存在,這個字完全可以廢棄不用了。用它來代表更複雜的「屍」字,並沒有使用上的不方便。無論哪種文字,趨勢都是越來越簡單,更加便於識別和書寫。
至於漢字的原始含義,應該會發展成為一門獨立的學科。社會在不斷進步,古人對文字的運用方式,肯定滿足不了現代人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