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報訊 記者陳曉璇、劉雲,實習生鄧維哲、馮欣如報導:28日,匯聚名校的廣州市越秀區公布2012年小學招生政策。記者對比發現,今年的招生政策與去年基本相同,但對人戶一致要求更加嚴格,把戶籍掛在諸如辦公樓、商鋪、賓館、招待所的都屬於空掛戶,必須返回父母實際居住地的對口學校辦理登記手續。不完全房產者只要居住地唯一也算地段生。據悉,天河區、海珠區、荔灣區等將在明天公布小學一年級招生地段方案。
部分學校招生計劃有變
據悉,今年廣州市小學招生對象為2005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出生的適齡兒童。未滿6周歲(至今年8月31日止)的兒童不屬於今年招生範圍。全市統一小學報名時間為5月12日至14日,各區交換名單在6月4日前完成,在6月11日派發錄取通知單。新生註冊時間為6月17日、18日兩天。補錄只有8月30日一天。
記者對比去年招生地段方案發現,今年各區學校的招生地段分布基本不變,但部分學校的招生計劃有增減。如越秀區朝天小學今年只招收4個班;天河區華景小學今年由6個班擴招到10個班;荔灣區沙面小學因為新增了兩個校區,今年從原來的2個班增加到6個班。
今年廣州市將按照教育部「八禁令」嚴格控制中小學的跨區擇校比例。昨天不少學校負責人表示,今年的擇校比例將按照要求控制在10%以內。
二手房學位可能被統籌
今年政策明確規定:在全市統一正式報名時,對手續完備的二手房業主子女,且人戶一致,只要報名時該住宅單元原業主沒有小孩在對口小學在讀1-5年級的,由對口小學接收;如該住宅單元原業主已有小孩在對口小學在讀1-5年級的,由區教育行政部門按就近入學的原則統籌安排學位。
一手房主只要在當年5月新生報名前購買現樓並於8月底前具備居住條件的,由對口小學接收;在報名之日後購買並於8月底前具備居住條件、且符合接收條件的,由區教育行政部門按就近入學的原則統籌安排學位。
外來工子女也可有學位
在外來工子女入學上,越秀區規定在廣州市連續居住五年且現居住越秀區半年以上,有固定住址、固定工作和收入來源的來穗務工就業農民的同住子女,以及獲得廣州市或越秀區政府授予優秀稱號的外來工子女可在該區接受義務教育。
在空掛戶方面,戶籍空掛在已永久性拆除的街、巷、樓房,並已作安置的拆遷戶;把戶籍掛在諸如辦公樓、商鋪等不符合居住條件的地方及賓館、招待所的;屬集體戶口和將戶口掛在親戚、朋友、同事家的,凡屬因主觀原因造成人戶分離或空掛戶、搭戶的適齡兒童,家長應在報名前迅速把戶口遷移到小孩的法定監護人(父母)房產所在地,使人戶一致,併到父母實際居住地的對口學校辦理登記手續。因客觀因素造成人戶分離的,需由相關部門出具不得遷移戶口的證明,併到實居地的對口學校辦理登記手續。
租房戶籍居民要被統籌
在租住戶方面,有兩種情況,一是對手續完備的由適齡兒童的父母租住房管局或本單位房的租住戶子女,且該住房為適齡兒童及父母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能提供相關的租住憑據和與租住地址一致的戶口簿,在全市統一正式報名時,該住宅單元無小孩在對口小學在讀1—5年級的,由對口小學接收;如有小孩在讀1—5年級的,由區教育行政部門按就近入學的原則統籌安排學位。
二是對手續完備的具有本區戶籍的租住私人房屋或租住非本單位房,且在租住合同有效期內的租住戶子女,該住房是適齡兒童與父母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能提供經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記備案的有效租賃合同,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
記者了解到,在海珠區長期租賃房屋的,憑廣州市房管部門認可的或符合有關規定的房屋租賃合同申請入學,適齡兒童必須在戶口所在地居住滿3年後才能在轄內學校安排學位,未滿此年限的租住戶居民子女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
陳曉璇、劉雲、鄧維哲、馮欣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