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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日喀則市監委對日喀則市人民醫院原財務管理人員普布倉木決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普布倉木決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將醫院資金挪作他用;利用職務便利,貪汙醫院資金歸個人使用。
普布倉木決身為國家工作人員,違反廉潔從業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汙犯罪,情節嚴重、性質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相關規定,經日喀則市監委委務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普布倉木決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普布倉木決簡歷
普布倉木決,女,藏族,1971年11月出生,西藏日喀則市人,1989年3月參加工作,中專文化程度。
1989年3月至1991年12月,西藏自治區原林芝地區米林縣56023部隊醫院服役;
1991年12月至1992年1月,待業;
1992年1月至2010年5月,西藏自治區原日喀則地區人民醫院財務科結算處工作人員;
2010年5月至2014年12月,西藏自治區原日喀則地區人民醫院財務科結算處班組長;
2014年12月至2019年5月,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市人民醫院財務科結算處班組長;
2019年5月至今,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市人民醫院圖書館工作人員。
原標題:日喀則市人民醫院原財務管理人員普布倉木決被開除公職
編輯:白瑪央宗
校對:吉胡
審核:李亞男
來源:雪域清風微信公眾號
【來源:網信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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