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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2人被查、2人被開除公職!
印 象 沾 益 ︱ 詮 釋 沾 益 日前,據玉溪市紀委市監委網站、昭通市紀委市監委網站、臨滄市臨翔區紀委區監委網站的消息,雲南2名幹部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2名公職人員非法持有槍枝彈藥被開除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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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非法持有彈藥罪 雲南普洱一幹部被雙開
經查,刀家榮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向他人索要汽油、蜂蜜等物品;違反廉潔紀律,通過民間借貸活動獲取大額回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財物,涉嫌受賄犯罪;違反槍枝管理規定,非法持有軍用子彈,涉嫌非法持有彈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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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烏海市原市長高世宏涉嫌受賄罪、非法持有彈藥罪,已被提起公訴
據環球網10月29日消息,近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官網發布信息,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原副書記、市長高世宏涉嫌受賄罪、非法持有彈藥罪已被檢方提起公訴。經查,高世宏身為國家公職人員,理想信念喪失,政治立場動搖,不但消極應對巡視整改,而且還利用職務之便,非法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甚至違反槍枝管理規定,非法持有槍枝彈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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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一男子非法持有、私藏槍枝、彈藥被判刑……
因涉嫌犯非法持有槍枝罪,於2019年8月19日被巢湖市公安局拘留,次日被該局取保候審,12月9日被巢湖市人民檢察院取保候審,12月12日被本院取保候審。公訴機關指控:1995年至2019年7月,被告人李某勝非法持有火藥獵槍一把,並將其藏匿於巢湖市碧桂園銀屏秀色二街50棟13**室陽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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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槍枝彈藥,私放嫌犯
後來經過調查,魏待徵持有槍枝彈藥,他有三支以火藥為動力發射的槍彈,這些槍枝彈藥交給廣州某科技公司的傅某來進行保管,並且相關人員在該公司查到了這些槍枝彈藥。法院認為,魏待徵不把國家法律放在眼裡,身為國家的工作人員和司法工作人員,非法持有槍枝彈藥,構成持有槍枝彈藥罪,並且還有受賄罪。魏待徵被逮捕之後,如實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並將違法的贓款如數上繳,有認罪的表現,所以法院依法從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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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寄鵬被決定逮捕,涉嫌非法持有槍枝、彈藥罪等罪名,被批生活腐化...
本報訊 江西省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原副書記、管委會原主任鄧寄鵬(副廳級)涉嫌受賄、貪汙、挪用公款、濫用職權一案,由江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涉嫌非法持有槍枝、彈藥一案,由樟樹市公安局偵查終結,分別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萍鄉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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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非法持有、私藏槍枝、彈藥罪?
所謂非法持有、私藏槍枝、彈藥罪,是指違反槍枝管理規定,私自挪用、藏匿槍枝、彈藥,拒不交出的行為。(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和國家對槍枝、彈藥的管理制度。國家禁止任何個人非法持有、私藏槍枝、彈藥。1996年頒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枝管理法》明確規定,任何單位或個人非法持有、私藏槍枝,都是違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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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受賄罪、非法持有彈藥罪!內蒙古烏海市原市長高世宏被公訴
內蒙古檢察機關依法對高世宏涉嫌受賄、非法持有彈藥案提起公訴高世宏資料圖近日,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委原副書記、市長高世宏(正廳級)涉嫌受賄罪、非法持有彈藥罪一案,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赤峰市人民檢察院向赤峰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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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男子在家非法製作、持有槍枝彈藥被判刑
新華社北京11月14日電(記者吳文詡)近日,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理一起非法製造槍枝、彈藥罪和非法持有槍枝罪案件,一審依法判決被告人魏某犯非法製造槍枝、彈藥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4個月;犯非法持有槍枝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3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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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槍枝、彈藥!70後廳官許洋被公訴
8月1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消息,雲南檢察機關依法對許洋涉嫌受賄、非法持有槍枝、彈藥案提起公訴。消息稱,近日,雲南省迪慶州委原副書記許洋(副廳級)涉嫌受賄罪、非法持有槍枝、彈藥罪一案,經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昆明市人民檢察院向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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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放嫌疑犯,非法持有槍枝彈藥
隨著國家近幾年加強了反腐行動,越來越多的政府人員開始落馬。國家的辦事效率也是非常有效的,說明反腐工作在我國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作為國家的公職人員應該為國家效力為人民百姓造福,而不是為了自己的貪婪之心貪汙斂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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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說法】非法持有槍枝、彈藥帶來的禍患
經鑑定,送檢疑似子彈均為軍用、制式彈藥。送檢的疑似槍枝是以射釘彈(火藥)為動力,推動鉛彈完成有效擊發的非軍用、非制式槍枝,具有殺傷力。被告人江某因犯非法持有槍枝、彈藥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法律解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明確規定,違反槍枝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枝、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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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私藏槍枝、彈藥罪的行為方式及罪數形態
2、非法持有,是指不符合配備、配置槍枝、彈藥條件的人員,違反槍枝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擅自持有槍枝、彈藥的行為;私藏,是指依法配備、配置槍枝、彈藥的人員,在配備、配置槍枝、彈藥的條件消除後,違反槍枝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私自藏匿所配備、配置的槍枝、彈藥且拒不交出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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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賣、運輸毒品,非法持有槍枝、彈藥,廣東兩毒犯被執行死刑
2016年11月8日,林湘俊駕車與女友趙某蘭(同案被告人,已判刑)到廣東省惠來縣隆江鎮,與林澤明進行毒品交易。林湘俊將23.8萬元現金交給林澤明。次日,林澤明將毒品交給林湘俊。公安人員在林湘俊駕車返回福建的途中將其抓獲,在其車輛後備箱備用輪胎內查獲甲基苯丙胺7包,淨重共6922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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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超球員王子華鬧大事故了:非法持有槍枝被抓判刑
據報導:10月15日,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書顯示,王子華,深圳佳兆業球員(現已離職)由於涉嫌非法持有槍枝進行非法買賣,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零六個月。一中超球員王子華鬧大事故了:非法持有槍枝被抓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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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警方破獲一起非法持有、私藏槍枝彈藥案
李玉秀 攝中新網蘭州9月29日電 (李玉秀)蘭州市公安局強制隔離戒毒所28日披露,該所於近日協助辦案單位破獲了一起非法持有、私藏槍枝彈藥案。2018年5月13日,戒毒人員祁某某因吸食海洛因被執行強制隔離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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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這些幹部栽了!2名幹部被查,1名被公訴,1名被逮捕
在百姓的心中,國家公職人員的形象,應該是非常高大,非常神聖的一個職業,他們擁有著很高的權力。他們的任務本應該是為人民服務,但是他們卻利用自己的職務之便,來挪用國家的公款以及收取他人的賄賂,做出違法亂紀的事情。私人擁有槍枝彈藥國家是不允許的,法律也是有明文規定的,因為個人擁有槍枝彈藥是非常危險的事,會威脅到身邊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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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迪慶州委原副書記許洋因非法持有槍枝彈藥被公訴
海外網8月13日電據最高檢網站消息,近日,雲南省迪慶州委原副書記許洋(副廳級)涉嫌受賄罪、非法持有槍枝、彈藥罪一案,經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昆明市人民檢察院向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昆明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許洋利用擔任楚雄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楚雄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雲南省公安廳刑偵總隊副總隊長,紅河州人民政府副州長、州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紅河州政府打擊走私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副組長的職務便利,在工程項目承攬、幹部選任、設備採購、化解礦地矛盾糾紛、辦理機動車號牌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並為走私團夥提供查緝信息,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被告人許洋違反槍枝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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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非法持有、私藏彈藥罪!雲南大理州交警支隊原支隊長劉文章被...
雲南省大理州公安局保留正處級待遇幹部,大理州公安局原副局長、州交警支隊原支隊長劉文章涉嫌受賄、濫用職權、非法持有、私藏彈藥一案,由大理州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大理州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非法持有、私藏彈藥罪對劉文章作出逮捕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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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興派出所成功破獲一起非法持有、私藏槍枝、彈藥案
自「三打兩控一遏制」百日攻堅行動開展以來,紅興隆分局對涉槍涉爆犯罪保持高壓嚴打態勢,2020年11月26日,紅興隆分局北興派出所成功破獲一起非法持有、私藏槍枝、彈藥案,抓獲犯罪嫌疑人兩名。2020年11月26日10時,北興派出所接到群眾匿名舉報稱:北興農場B區三委居民張某非法持有槍枝,請求公安機關處理。接警後,民警立刻開展調查工作,發現張某和陶某有重大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