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一提到保險,翻個白眼,撇撇嘴,「保險就是坑」,「保險是騙人的」,「保險這也不賠那也不賠」,心底極度排斥,連了解也沒有興趣。
那麼,買了保險出險了卻不能理賠,這是因為什麼呢?
其實啊,保險是一個非常複雜的金融工具,它是非常客觀的,對它有了充分的了解,才能更好地利用它。
買了保險被拒賠,其實不外乎以下幾個原因:
1、發生保險事故的情況處於等待期內。
一般保險合同(意外險除外)都會有等待期的設置,這是為了防止被保險人帶病投保。所以一般來說,等待期內出險了不能賠付保額,但可以退保費,就是把你交給保險公司的錢都還給你。
2、觸發了免責條款。
免責條款是幾乎所有商業保險都會寫明的條款,只要發生了免責條款提到的情況,導致出險,保險公司是不會理賠的。
3、投保時沒有如實告知。
重疾險、醫療險、壽險等保險產品在投保時都有健康告知事項的問卷,詢問被保險人有沒有發生健康告知提到的情況,這個環節一定要認真對待,做到如實告知。如果存在不如實告知的情況,影響到了保險公司的核保結論,那麼保險公司是有理由拒賠的。
4、保險合同處於失效狀態。
保險一定要按時繳納保費才能持續地讓保單有效。如果到了繳費日期沒有及時繳納保費,保單就進入了60天的寬限期;寬限期內出險,保險公司尚可以理賠,只要補齊保險費。一旦寬限期內沒能繳費,保單就失效了,這時候即便是出險了,保險公司也不會理賠的。
5、保險事故不在保險產品的保障範圍內。
這一點很好理解,但在保險行業內又普遍存在,這是因為買保險的和賣保險的都「稀裡糊塗」導致的。賣保險的沒有搞清楚自己的產品,而買保險的呢又只相信賣保險的,自己不去研究保險條款,導致對保險「張冠李戴」,比如買了意外險,生病了去理賠;買了壽險,住院了去辦理賠等等。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買了重疾險,而發生的保險事故沒有達到重疾的理賠標準,這時候保險公司也是會拒賠的。因為重疾險的理賠標準跟臨床上有所不同,並不是只要患病就可以理賠,而是需要達到一定的條件,才能符合理賠標準。
比如心肌梗塞,需至少滿足4個條件中的3個才符合重大疾病的理賠標準:
如果一個重疾險產品還有輕症的理賠標準,若達不到重大疾病的理賠標準,或許可以達到輕症的理賠標準,則可以按照輕症來賠付:
說到這裡可能有人就說了,沒有達到理賠標準,那我住院花費的醫療費用怎麼辦?
看病住院的醫療費,其實可以通過百萬醫療保險來解決。這樣重疾險搭配醫療險,可以拿到兩份補償,一種是重疾險賠付的重疾保險金,一種是醫療險賠付的住院醫療保險金,它們各自的作用是不同的,重疾險的錢是給自己的,醫療險的錢是給醫院的。
相對來說,保險是一種複雜的金融產品,買保險前一定要搞清楚自己買的是什麼保險,了解透了,拒賠的情況自然就不會發生了。
當然,有一個靠譜的保險經紀人,能講清楚保險的具體條款,並根據你的實際情況來為你設計適合你的方案,投保後還能持續源源不斷的服務,這是最完美的做法。
相反,如果你遇到的「賣保險的」,大嘴一張,「啥都能賠」,推薦的保險這好那好,那你就要小心了。因為很可能連他自己都搞不清楚這份保險是做什麼的,這樣的業務員特別容易誤導銷售,給客戶推薦不適合的產品,還讓保險背鍋。保險名聲不好,就是這麼來的。
保險是用來對抗風險的工具,不要因為聽說了幾個不理賠的案例,就將它拒之門外,將來一旦發生風險,到時候後悔都來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