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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趙妍傑
出版社: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出版時間:2020年4月
引言
第一部分 家庭革命的興起與革新家庭的思考
第一章 為國破家:清末家庭革命之肇興
一 為國破家的革命
二 從非議禮教到打破三綱、五倫
三 家庭形象的負面化
第二章 面向未來:廢婚毀家以重構社會的嘗試
一 想像一個無家庭的未來
二 構建一個無家庭的理想社會
三 拿什麼來凝聚社會?
第三章 從勸誡到禁止:近代中國關於早婚的言說及其影響
一 群體與個體的互滲:早婚有害的論述
二 對於應該何時結婚的討論
三 通過法律禁止早婚
第四章 從合禮到非法:納妾制度的有罪化
一 納妾制度成為專制時代的象徵
二 人道、人格與人倫的關懷:納妾有害的社會輿論
三 從輿論走向黨義、國法:納妾制度的有罪化
第五章 爭議中的兒童公育
一 探索理想的養育模式
二 婦女解放呼籲兒童公育
三 作為社會根本改造的一部分
第二部分 苦與樂:五四時期對家庭的想像與憧憬
第六章 從活老虎到垂死之老虎:從孝道地位的下降看五四時期的家庭革命
一 孝道在中西、公私、新舊競爭中的窘境
二 從金科玉律到朽木糞土:打破孝道的迷信
三 非孝引起的社會漣漪
四 孝本天性:質疑和批評非孝的聲音
第七章 為了人生幸福:五四時期家庭革命的個體訴求
一、快樂的天堂:西洋小家庭正面形象的確立
二、活地獄:舊家庭形象負面化的高潮
三、「從地獄到天堂:小家庭是第一椿事」
四、從言說走向行動:親子之間的衝突與對峙
五、從多重視角反思五四時期的家庭革命
第三部分 情感對制度的衝擊:新婚姻觀念的幾個核心主張
第八章 被誤解的自由:自由戀愛的想像及其對兩性關係的衝擊
一 西方自由戀愛思想的衝擊
二 爭議中的自由戀愛
第九章 先戀愛後結婚:從性和愛的角度看婚姻
一 戀愛結婚:渴望以愛情為基礎的婚姻
二 被神聖化的愛情:戀愛至上主義的流行
三 為情所困的煩悶青年
第十章 離婚自由:五四前後婚姻解體的去道德化及正面化
一、離婚是文明還是罪惡?
二、如何面對舊式妻子?——「愛情」衝擊下的新問題
三、離婚是藥還是病?
四、離婚是女權還是男權?
第四部分 個人與互助:家庭革命的社會脈絡
第十一章 煩悶的「我」:家國秩序解體後的個人
一 從天下看家庭:爭做無家庭的世界民
二 思想解放後的煩悶青年
第十二章 試驗新生活:五四後北京工讀互助團的家庭革命
一 走向實踐的家庭革命:工讀互助團的組建
二 一場戀愛風波
三 工讀互助團的解散及其引起的反思
第五部分 比較視野中的家庭革命
第十三章 以禮服定文野:婚禮標識所見之中西與城鄉的互動
一 從中西到文野:文明結婚禮的興起
二 從文明結婚禮看城鄉與禮俗的纏結
第十四章 從家庭在西方思想中的地位反思近代中國的家庭革命
一 廢家思想的系譜
二 重家的傳統
三 嚮往集體生活
結論
參考文獻
後記
至少在近幾千年,家庭是人類社會的一個基本單位,也是世界文化的核心價值觀念。但在近代中國,家庭卻淪為革命的對象。本書研究近代中國的家庭革命,探討這一反常的現象何以發生及怎樣發展。本書不是考察實際生活中的家庭功能失調的社會問題,而是討論讀書人看待家庭的眼光的轉變。在傳統政教體系崩潰的進程中,家庭面臨國家、天下(世界)、個人、社會等等力量的衝擊而喪失了其作為社會基石的地位。家庭革命是相當複雜、深刻的,既包括進步改良之意,也包括根本廢除之意。中國在近代國際競爭中的失敗,造成讀書人不僅激烈質疑傳統,也開始對人與人的關係進行深刻反思,並試圖重新構建人類社會的組織形式。家庭革命雖更多表現為負面的批判和改革,其實是集破壞性與建設性於一體的。
趙妍傑,1983年2月生,滿族,山西榆次人。2001年考入北京大學歷史學系,2013年7月獲得北京大學歷史學博士學位。2013年7月至2015年7月在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博士後流動站工作。2015年7月留所工作。專業方向為中華民國史、中國近代社會文化史。譯有《夢醒子:一位華北鄉居者的人生,1857—1942》((Henrietta Harrison著)。在《近代史研究》、《清華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研究》等刊物發表論文十餘篇。
趙妍傑
隨著傳統家、國、天下鏈條的解體,西方的「社會」觀念引起了近代中國人的注意。經歷了從群到社會的更迭後,清末「破壞舊惡之社會,另造新美者」 或許恰是後來社會改造的先聲。民初,就有時人夢想著「造成博愛之社會,合全世界為一大家庭,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矜寡孤獨廢疾有養」的世界。家庭在儒家傳統中本是被推崇的核心制度,而從此時卻成為被否定的對象,甚至成為社會進化的障礙,蓋「社會者,當以個人為單純之分子者也。自有家族,則以家為社會之單位。個人對於社會,不知有直接應負之責任,而惟私於其家。人人皆私其家,則社會之進化遂為之停滯」。而「國家」作為偶像的坍塌又刺激了五四前後的新青年對政治以外的文化和社會的興趣。傅斯年就曾思考怎樣將無機體的群眾轉變為有機體的社會,他最終的目標是要把「以前的加入世界團體是國家的」,改變成「以後要是社會的」加入世界。
家庭革命的言說在五四前後進一步發酵為強調廢除婚姻的自由戀愛主張。例如,青年毛澤東就曾說:「甚至國家要不要,家庭要不要,婚姻要不要,財產應私有應公有,都成了亟待研究的問題。」1919年底,惲代英就曾與友人認真討論婚姻是否可以廢除的問題。曾反對多夫多妻的惲代英,此時則認為「婚姻應該廢除,戀愛應該自由,男女間一切束縛應一併解放」。1920年春天,既反對舊式婚姻又反對戀愛結婚的新青年,嚴肅認真地在《民國日報》公開表示,為了自由的人格、人類的幸福,應該廢除婚姻。
與五四運動的主題從政治、文化問題轉向社會問題的勢頭互相激蕩,「世界民」的想像逐漸轉變為五四時代新青年常說的「社會之一分子」。所謂的做「社會之一分子」的意味,大抵就像每個人都直接面對上帝一樣,實現每個人都直接面向社會。為了這一理想,首先就是要打破家庭。家庭革命者認為家庭是造成人類不平等的原因,只有打破家庭才能實現人人平等。換言之,這個理想社會不是以家庭為單位,而是以個人為單位,個人不再承擔家庭責任,而要對社會整體盡責任。在這個由陌生人組成的社會裡,曾經由家庭承擔的責任轉而由公立機構所取代。這種極端社會化的傾向,塑造了不少時人對個體與群體的認識。五四後,家庭革命進一步轉變為構建一種具體的、全新的社會模式。
核心問題是個人有能力塑造出無家庭的新社會嗎?陳獨秀相當自信地說:「人之生也,應戰勝惡社會,而不可為惡社會所徵服;」李大釗也曾鼓勵新青年「打起精神,於政治、社會、文學、思想種種方面開闢一條新徑路,創造一種新生活」。蔣夢麟則號召青年追求「從家族的生活到社會的生活」的轉變。黃炎培甚至信心滿懷地給出相當具體的建議。他說:「新生活是很好的了。不過吾們要想團體解決的方法,不要想個人解決的方法。換一句話,就是要用團體的方法解決個人的問題。怎麼叫做團體解決呢?譬如照新村的辦法,劃一片地,集一筆資本,造一個世界,這要算是大規模了。較小些,像北京發起的工讀互助團的辦法。再小些就是負販團的辦法,都是好的。」受老師鼓勵的新青年,自然就接受了一種脫離家庭進入社會的個人似乎無所不能的觀念。新青年嘗試共同生活,組織工讀互助團就是在嘗試過一種廢除家庭的社會生活。
為了理想社會而打破家庭,意味著新青年對個體的社會化能力有著極端理想主義的樂觀。在思想革命的氛圍之下,為了打造新社會而實行家庭革命的傾向為青年提供了新的視角。曾經參加工讀互助團的施存統就說:「我們脫離家庭後,是以社會的眼光去看家庭,不再以家庭的眼光去看家庭。」他心目中的「改造社會,並不以家庭為起點」,而是以「社會全體為目標,斷不能專顧一個家庭」。當社會變成「公」的象徵,而家庭變成了「私」的象徵,廢除家庭就成了去私存公之社會改造的題中之義。青年茅盾就曾設想,廢除家庭後,「大家都是人,都是在同一社會中的人。社會即是大家庭,社會中各員,即是大家族,只有社會生活,沒有家庭生活,社會生活即家庭生活」。換言之,沒有獨立門戶的家,而僅有「夫婦共居一間或各居一間」,而其餘「一切遊戲讀書娛樂」都是公共的。
要打造這樣的社會,只有先脫離家庭,然後才能平等地加入社會。而姓氏作為家庭和家族最重要的標識,要想打破親疏之別,廢除姓氏便是其中之義。廢姓與廢家的討論和舉動也並非個例,頗能反映當時激進青年的心態。其實,較早康有為設想廢除姓氏之後,人的命名應該以所生之人本院所在之位置、院室名稱命名,即某度、某院、某室、某日。一位親歷五四運動的人曾這樣回憶:「中國青年思想,以『五四運動』前後變動得最厲害。那時的青年,大家嚷著反對家庭,反對宗教,反對舊道德、舊習慣,打破一切的舊制度。我在南京暑期學校讀書,曾看見一個青年,把自己的名字取消了,喚做『他你我』。後來到北京,在北大第一院門口碰見一個朋友偕了一個剪髮女青年,我問她:『你貴姓?』她瞪著眼看了我一會,嚷著說:『我是沒有姓的!』還有寫信否認自己的父親的,說『從某月某日起,我不認你是父親了,大家都是朋友,是平等的。』」
那時的新青年思想解放之程度,或許遠遠超過今人的想像,而他們反家庭的傾向進一步打造了他們對理想社會的構建。家庭本來意味著養老、育幼的責任邊界,然當在家、國、天下的鏈條崩潰後,便形成了孤立和原子化的個人。考慮年幼和年老時人類並不能獨立存活,原本由家庭承擔的養老育幼的責任便轉移到社會手中。施存統從新文化人那裡繼承了非孝的主張,轉手將其推演到廢除父母子女,希望借全社會的力量照顧老幼。當他面對垂死的母親,施存統覺悟到:「我母已無可救,我不能不救將成我母這樣的人!」他希望建立「沒有父母子女的關係,則無論何人都一樣親愛,生死病痛,都隨時隨地有人照料,不必千百裡外的人趕回去做」。戴季陶就篤定舊倫理依賴的社會基礎已經不復存在,而理想的新倫理即「共作、共養、共濟、共愛、共樂、共治」。就親子關係而言,「我們不是不應該對父母盡孝,……我們只有『老全社會的老』,就是合全社會的力量養全社會的老」。這恐怕是對孟子「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突破性解釋。家庭革命的號召者恰恰要突破人我之別,以期打破親疏遠近的社會格局。
教養子女的問題也體現同樣的傾向。李大釗宣稱:「義務教育、兒童公育等制度推行日廣,親子關係日趨薄弱,這種小家庭制度,也離崩壞的運命不遠了。」北大學生易家鉞也說:「自從兒童公育的學說一出,兒童是社會的一個人,不是家庭的一個人,於是兒童與家庭離婚了;」在陳顧遠心目中,主張廢除小家族制度的方法就是廢除夫妻制度。因此,一方面需要女子解放,使之有獨立生活的能力;另一方面需要解決兒童問題。他說:「一個人生下一個孩子,不必管他是誰底種子,反正是社會上一個『人秧子』,就抱給公家去扶養。」 北大學生羅敦偉認為家庭「實無存在的價值」,他曾設想社會上養老院、兒童公育所、孕婦保護會和公共食堂等必要的設備建設完成後,家庭將消亡。「之溪」也說只有廢除了家庭觀念「才可以廢止家庭制度,也才可以實現大公的人類世界」。對於他們而言,家庭革命意味著在理想社會,個體從出生就僅僅是社會的一員,而不是家庭的成員。
仔細分析這些觀點,家庭革命者並不是不願意照顧父母和子女,而是提倡一種新的養老育幼的社會模式。林振聲就明確說:「我們提倡改革,並不是將父母子女拋棄不管;乃是說不因父母子女的原故,埋沒性靈,喪失人格;必當要有獨立的精神,養成『一視同仁』的良心,無『爾詐我虞』的情事。為社會盡一分子的義務。使社會不虛有此人,父母不枉有此子。並且救止現在的紛爭,謀將來的和平。這樣一來,恐怕不只養一家的父母子女,實在是養全國的父母子女了,絕對沒有拋棄的話。」
換言之,新文化人打破了孝道的迷信地位,從舊家庭中解放出來的青年則設想著老年公養、兒童公育的社會。他們嚮往的是打破親疏、打破家庭,從全社會、全人類的角度來思考養老與育幼的責任,其實是架空了家庭的責任和主體性。張東蓀指出:「所有的人只對社會借債,便不必對於父母借債了。將來還債也只還給社會,不必還給父母。所以孝是資本主義的道德,資本主義若是倒了,孝道當然消滅。」蓋「一旦實行共產制度,兒童公育,老年公養,則父子之間完全是情的關係,便〔沒〕有權力義務的關係」。這樣「家庭所有的弊病都可免除」。
羅家倫深信,為了實現婦女解放、支持女子從事職業,就要實行兒童公育——區分生育與養育,將養育的部分劃歸社會。雖然向警予宣稱:「家庭制度不完全打破,女子是終不會解放的。」首先,「生育的事,是一般女子所必不可免的,而亦必不能免的」,然而「家庭既主張破除,兒童更不能不組織公育」,「女子脫然一身,無所牽累,在社會工作的時間,自然增加,而社會的生產額,自然也同時增加」;其次,兒童公育可以「減少社會消費額」,蓋「兒童公育,人力財力,確要經濟些」;其三,可以增高兒童的幸福,蓋「我國兒童都是這些無識無知的婦女保抱長養的,真可憐極了」。繆伯英也曾呼應說,廢家較「各家作各家的飯,各人保育各人的子女」更為經濟。她進而斷言:「家庭是女子的包辦物;破壞社會組織的惟一障礙碑。家庭一天存在,女子一天不能自由,經濟一天不能獨立,人格一天不能恢復。換而言之,家庭就是女子身體的監獄;精神的墳墓。」在考察了人類歷史上家庭的變遷之後,她深信,「家庭組織在今世的破產,實實是人類進化中一種很自然的要求;女子運動中一種根本的解決,故家庭為適合過去人類的需求而創立,當也可以依現世人類的需求而破滅」。
趙妍傑老師(右四)參加王汎森先生在文研院開設的
「英美思想文化史名篇選讀」讀書課
當家庭從保護性的社會組織變成革命者眼中壓制性的存在,那麼從弱者——包括婦女和孩子的角度出發,廢除家庭制度從邏輯上講的確是對被壓迫者的解放。易家鉞曾宣稱:「家族制度,就是把家作本位。人是家的附屬品,婦女是男子的附屬品,子女是父母的附屬品。」他相信未來社會沒有家庭。蓋家庭制度是束縛婦女的鐵枷,是人類的公敵。費哲民就觀察到,那爭婦人人格的女權運動表明人們恨不得立刻推翻這樣的專制家庭,而做「自由的新婦女」。不過,若從家庭作為保護性存在的這一角度出發,弱者、幼者實際上可能因家庭革命而喪失了這個最重要的、最基本的保障。而家庭的保護性面相常常為家庭革命者和後來的研究者所忽略。
家庭本身也是一個居處的生活空間。家庭革命旨在破壞家庭的同時也在建設各式各樣新的空間。家庭革命者希望是一個放大的家庭,即整個社會來關照全社會的每一個人。公立機構,特別是用學校來取代家庭是他們分享的思路。較早,康有為設想以公立醫疾院、公立養老院、公立恤貧院、公立養病院、公立化人院等機構將「生育、教養、老病、苦死,其事皆歸於公」。到五四前後,提倡工學主義的楊溥瞻就支持以學校取代家庭,認為兒童幼小就脫離家庭可以打破家族制度。虛一也曾設想人類社會的居住除了公宅、公安院、老老院、公養院、公寓,更有極樂院。關於疾病醫療問題,則理想鄉裡設有公醫院、公視院。
公立機構取代家庭的前提是家庭責任可以轉交給社會,這其實是值得進一步討論的問題。家庭革命者主要的考慮是安頓和滿足人的食慾和性慾,而忽視了親情對人的重要性。即使物質的供養可以由家庭之外的機構來履行,但是父母與子女的愛恐怕永遠無法取代。參加北京工讀互助團的周白棣就曾回顧,周作人在工讀互助團的一次談話中指出:「我們要宣傳我們最好的理想主義,與人的關係,只怕他不多;怎麼把關係最親切的家庭,反而脫離呢?」就此,周白棣反思說:「感情的東西,是脫離不掉的;舊家庭雖不好,可是我脫離了他,感情之關係,終使心中萬分難過;」而否定了家庭便否定了人類最基本的感情,這在大講感情的五四時代的確是一個悖論,值得進一步反思。
在新文化運動中被喚醒的個人意識戰勝了傳統的人生觀,反抗性的家庭革命變成了實現自我的正當手段。骨肉分離、妻離子散這樣常識中的反常之舉,卻被思想激進的青年視作正常,甚至是正面的社會建設的基礎,進而從中暢想出一種兒童公育、父老公養、不要家庭的社會。這倡導家庭革命的人多半面臨情感與理智的煎熬,似乎為了人類的未來必須廢家,可是自己的家庭畢竟存在,何以能跳出家庭?家庭就像流淌在人們身體裡的血液,時刻伴隨著人們,成為個人生活的一部分。在這樣一個舊世界,家庭革命的號召者、追隨者、實踐者其個人的經歷,也呈現出歷史的複雜性。
無論是家庭革命的號召者還是追隨者,常常有一種對時間和空間的游離感。傅斯年曾觀察到,今日的學生「為未來社會之人,不為現在社會之人;造成戰勝社會之人格,不為社會所戰勝之人格」。左舜生也坦言:「我們這輩青年的眼光,一面顧著現在,一面還要望著將來。」這一觀察大體也適用於討論家庭革命的讀書人。他們時而面對現在,控訴現實中的家庭,時而又面向未來,構想未來的理想社會。現在與未來、思想與行動交織在一起,共同塑造了家庭革命的時代風貌。
時空的纏繞使他們的主張更為曲折而微妙。提倡小家庭的人未必反對廢除家庭,主張廢除家庭的人也能暫時容忍小家庭的存在。深信家庭沒有未來的惲代英就認為,婦女解放的影響就是「家庭婚姻的完全破壞」,而運動初期,所謂的「自由結婚、組織小家庭」都是「暫時的現象」。有人就說,「人人各自獨立,不相依賴,老幼析居,男女異處」意味著「必定廢除婚姻,廢除財產」,那時「家庭制度,早已消滅了」。可是「這種制度,雖然簡捷了當,恐怕一刻不能辦到。我們現在要研究的,就是漸漸達到這種制度的一種過渡制度」,而一夫一妻以及未成年子女所組成的家庭制度正是所需的過渡。支持廢家的另一位青年也意識到:「目今社會主義,尚未發達;兒童公育,未能實行;不能完全廢止家庭制度。於此過渡時代,自必要別想一個方法,就是權且將大家庭改組為多數的小家庭。各家庭中,只許一夫一妻及未成年的子女共同生活。」換言之,革命者對現有家庭的不滿和他們對未來社會的想像密切相關,這種關聯處於一種現在與未來既相互對峙又相互交織的時間結構中,激進者希望通過否定現在而投身未來,漸進者則將家庭視為過渡時期的權宜之計,但他們未來的理想社會都是沒有家庭的。
回過頭來看,五四後,家庭革命的一個變化是從文學、哲學、倫理的新文化運動轉向了強調經濟制度的社會改造。對家庭的批評從圍繞「私情」轉向了批評社會範疇的私產制度。老師輩的沈兼士就宣稱:「家族制度者,人類私有財產制度的歷史上之惡性傳統物。」而學生輩的惲代英也深信,「家庭是私產的產物」。而「要使婦女獨立,兒童公育,才能由今天這種愁慘的文明的社會,得進步到徹底的解放。」青年深信,中國是需要社會改造、社會革命,以實踐未來的政治、未來的社會。
另一個根本性的變化是,青年已經從單槍匹馬反對自己的家庭走向了集體行動。處處想和舊社會宣戰的新青年,視舊社會的生活為機械的生活、強盜的生活、牛馬的生活,轉而致力於造出他們理想的「新社會」。然而,自我是需要家庭、社會、鄉土等不同的公共體來定義的。拋棄這些多重性的「自我」便很容易落入空疏與迷茫,甚至徹底喪失真正的自我。「一無所有」的「自我」恐怕也最易受到外部力量的侵入。到二十年代中期,無「家」可歸的人們開始在社會、群體及其他體制外的共同體中尋求安全感和認同感。不少追趕時風、隨波逐流的青年,索性脫離舊家庭、廢除族姓,在城市、革命、文學領域尋求他們理想的生活。可是,脫離家庭的青年卻無以為生,而革命既滿足了他們改造社會的家庭革命理想,又解決了現實生活的問題,一大批家庭革命者便進一步蛻變為真正的革命家。
*趙妍傑老師在文研院駐訪期間,曾就「建立一個無家庭的社會」作過學術報告。本文注釋從略,讀者可移步文研院官網閱讀完整版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