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國家的工作人員,一定要把國家和群眾的利益放在第1位,真正的為群眾和國家辦實事,辦正事。
身為國家的公職人員,應該非常清楚,觸犯國家的法律意味著就要接受相應的處罰。
有些人知法犯法,在自己的位置上,一定要明確自己的責任,在國家的官職任職,背後有無數雙眼睛在盯著。
即便這樣,有一些工作人員在利益面前低頭,從古至今就要有權色交易的地方,必然少不了貪官。
從大多數的官場來看,被查出的都是一些男性貪官,但是也有不少的女性貪官貪起來並不比男性貪官「弱」。
並且近幾年查處的女性貪官數量在貪官中佔有非常大的比例,貪汙手段以及貪汙金額也非常的厲害。
劉桂花,陝西府谷人,1976年2月參加工作,在同年的9月份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被抓之前一直在鄂爾多斯市工作,在鄂爾多斯市交接工作了31年,在這期間工作嚴謹,對每一項工作都非常的認真,也正是因為這樣,後來任職鄂託克旗旗委書記。
她從一個落實政策辦公室的普通幹事,通過職務晉升到最後的鄂爾多斯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並一直到退休。
劉桂花因涉嫌嚴重的違法亂紀,異世界社會濫用職權一案對烏蘭察布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作出逮捕決定,目前該案也在進一步調查當中。
劉桂花身為黨員幹部,在任職期間忘記初心,信仰宗教,以及對黨的不忠誠不老實,組織觀念意識淡薄。
關於個人的事實問題瞞報或者不報,並且在一些幹部任用,職務調整,職務升遷等方面違規收受他人財物,收受禮品以及禮金。
利用職務的便利和手中的權利,給一些企業違規辦理證件,以此來獲取巨大的收益。
後來隨著職位的升高,變得越來越肆無忌憚,在一些煤礦轉制和探礦權證,在礦權審批等方面濫用職權。
在工作領域大搞權錢交易,已經把自己的工作領域當成是私人領地,以權謀私。
劉桂花已經嚴重的違反了組織紀律,生活紀律,廉政紀律,已經構成受賄罪和濫用職權罪,情節非常嚴重,影響非常惡劣,應當予以嚴肅處理。
後來根據國家公職人員的相關規定,劉桂花已經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並取消所有的待遇,剩下所有的違法所得,並將這些贓款上交國庫,涉嫌的犯罪問題,已經移交檢察機關進行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隨著國家反腐力度的加大,近幾年有太多的官員開始亂罵,但是還是仍然有不少人在貪汙受賄的邊緣徘徊。
社會國家的工作人員,最重要的責任是真正的讓群眾感受到幸福感和獲得感,真正的為國家和人民做事,才是國家的好幹部。
做出違法亂紀違反國家法律的事情,有損的是國家公職人員的形象。
不管在怎樣的職位,都一定要思考明白自己的職責,這樣才能在這個崗位穩定長久的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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