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電車難題」,要害不在於是否做出選擇,選擇哪一種,以及選擇的理由,而是那些不在場的因素,因為那些不在場的因素才決定了該問題的性質,也最能透露出問題設計者的真實意圖。
「電車難題」真正值得追問的問題有兩個,一是由誰做出選擇。自由民主論很容易把這個問題混淆和遮蔽起來。一定要明白,在政治社會,面對巨大的人性和道德困境最終做出決斷的,不是一般的主體,而必須是能承擔責任的主體。不解決主題問題,一切選擇都只是方法論的盲目循環。
另一個問題則是對象的性質。被選擇的對象真的只是男人個和女人?真的只是兒童和成人?這能夠構成被選擇的對象的社會區別?自由民主論為了追求平等,把人都定義為自然人,生物人。但馬克思告訴我們,人是社會關係的總和,對於平等的思考和追求,應該立足於這個根本前提。
權利自由主義最喜歡對道德問題進行抽象的思考。抽象,才能讓人們接受他們刻意給定的條件,接受他們人為設計好的語境,才能讓人們不知不覺中忽略抽象與實踐、與客觀實際的聯繫,最終滑入他們設定的價值邏輯當中。一言以蔽之,他們就是在用抽象的道德信條來鉗制人們對於實質的歷史關係和進程的思考與想像。
有的時候,作者的立場和價值觀不是包含在最終的答案、對策、方案當中,而是體現在他刻意給定的那些條件當中。道德思考的前提決定了道德選擇的結果。有人指責他們的抽象假定是反歷史的,因而是不正確的,但是我們知道,抽象是他們刻意為之問題處理方式。
因此,問題首先在於,我們能夠不加反思地將那些在抽象語境中(而非歷史)得出的道德推論和判斷當做普遍的、實際的、用來指導實踐的原則嗎?
只有將「電車難題」的推論方式應用到具體的歷史案例和實踐上,才能看清該問題所欲表達的思想實質。比如「土地改革」,按照權利自由主義手段—目的的思維圖示,我們可以設問,以消滅極少數地主的方式來實現普遍利益,維護民族和文明的生存,是正當的嗎?社會是否可以通過消滅一部分地主而實現進步?權利自由主義的回答當然是否定的。
權利自由主義對道德命題進行抽象推理與演繹的另一個「好處」,就是其近乎天然地把自己擺在了道德的位置,從而牢牢地搶佔了道德高地。那些對其有不同意見的人,往往會從非道德的角度提出反駁,從而不可避免地會沾染上「不道德」的印記。
「電車難題」實際上思考是一個「何謂正義」的問題。權利自由主義給出的正義標準是權利至上,自由放任,國家退出,自然人性。
對此,我們沒有必要為哪種選擇辯護,或去考慮什麼成本—收益的衡量問題,而是應該追問:這真的正義嗎?權利自由主義給出的,是最合理最理想的正義標準和方案嗎?
「電車難題」證明的是權利至上,任何對權利的侵害、限制、剝奪都構成不義,哪怕基於公共利益的理由。這照這個邏輯,土地革命剝奪了地主階級的生命和財產權利,那還是正義的嗎?這樣的正義思考方式在我們看來當然是荒謬的。
眾所周知,任何的社會變革,都涉及對既定利益結構的調整,但權利至上卻阻礙了這種可能性。試問,有不流血的變革嗎?在所有人的利益都不能變動的情況下,實質性的變革能推行下去嗎?這麼來看,權利自由主義貌似是在空想一種無代價的變革和進步,一種無需付出的成果和收益。它聲稱,任何代價都是不正義的,所以,邏輯上最優的、能夠避免其道德非難的選擇,只能是放棄變革,繼續保持現狀,維持既有的權力結構和利益格局。我們不禁要問,權利至上的正義,到底為誰而設?
回到最初的「對象性質」問題。為表現出正義的普遍性,權利自由主義把正義的標準放在「所有人」身上,但這裡的「所有人」,只能是自然人,也即完全脫離了其經驗生活的抽象人。社會主義的實踐經驗和馬克思主義的理論告訴我們,人是社會關係的總和,而不同的社會關係往往是彼此對立的,自然人、所有人的提法只是在用抽象的說教來遮蔽這種實質的對立。正義不是脫胎於自然人性,而是應該紮根於社會關係。
至於做出選擇的主體,我們可以看到,它一開始就處在一種不道德的位置上,無論做出哪種選擇,它在道德上都是錯的,是為「利維坦的道德困境」。電車難題實際上重複了自由主義的信條:國家無論如何都是公民權利的敵人。因此,國家的最好定位不是去積極推動社會變革,而是要全面退出。
可見,權利自由主義所推崇的這種「在理論上是可能的,在實踐上是絕對行不通的」道德說教,實際上是一種「維穩邏輯」,它的實踐效果只能維護既定的秩序,因為它否定了任何社會變革的道德合理性。
「電車難題」帶給我們有益的啟示毋寧是:「電車難題」是思考正義問題的最佳方式嗎?我們所期待的正義問題的最佳打開方式又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