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成都3月26日電(記者賀劭清)記者26日從四川省教育廳獲悉,四川省教育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近日聯合發出《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要求中小學、幼兒園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應有學校行政管理負責人陪餐。
《通知》指出,有條件的中小學、幼兒園可根據家長自願申請,有計劃安排家長陪餐並做好記錄,及時了解並研究落實家長反饋意見。大力實施「明廚亮灶」建設,進行可視化監管。學校應當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開制度,公示食品經營許可證、食品原料來源渠道、從業人員健康證等信息。
在社會監督方面,《通知》表示,學校應利用「食品安全宣傳周」「食堂開放日」等時機,邀請師生和家長代表參與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的管理和監督。引入社會經營的食堂,要讓家長、學生、教職工等各方面人員參與到食堂對外承包決策和招投標等過程中。積極引入社會力量參與學校食品安全管理,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等參與學校食品安全社會監督,巡查評議學校食品安全。
在原材料採購方面,《通知》要求學校承擔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實行學校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校長(園長)是第一責任人。學校應嚴格落實原材料採購、加工製作、食品留樣、清洗消毒等環節管理,建立大宗物資和主食入庫登記查驗制度。學校應建立食堂從業人員衛生健康檢查登記制度,嚴禁非食堂從業人員未經允許進入食品處理區。
在食品安全營養方面,《通知》指出要加強網絡訂餐和校園周邊食品安全監管,嚴厲打擊無證照經營及經營不合格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持智慧引領,藉助信息化手段,推動學校食堂實施「網際網路+明廚亮灶」。
據了解,四川各地將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對玩忽職守、疏於管理,導致學校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由相關部門依據有關規定追究學校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未履行或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職責不力的單位及人員,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追究其責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