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前途光明的
兩名在校大學生
結果一個眼球破裂!
另一個則鋃鐺入獄!
近日,南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
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劉某
有期徒刑四年五個月
到底是什麼讓悲劇發生
2019年11月4日中午1時許
南昌市某大學學生劉某
在寢室內洗衣服時
不小心將水流到寢室地上
並把徐某的鞋弄溼
徐某發現後
在QQ群上要求劉某把地掃乾淨
劉某不肯,雙方為此發生爭吵
當晚6時許
被告人劉某回到寢室後
雙方為打掃一事再次發生爭吵
繼而發生扭打
期間,劉某從自己的書桌上
摸了一把摺疊刀
朝徐某頭面部捅了幾下
致徐某右眼球破裂傷
眼球損傷程度為重傷二級
經南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法院審理查明
被告人劉某因瑣事與同學發生糾紛,持刀傷害他人,致重傷二級,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鑑於被告人劉某犯罪後自動投案,歸案後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當庭自願認罪認罰,具有自首情節,依法可從輕處罰。據此,本院依法判決被告人劉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五個月。
提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南婉兒在此勸誡所有人
遇事莫衝動
理智解決事情
否則一旦觸犯法律
終將被繩之以法
來源 | 綜合自江西法院、南昌高新區人民法院
主力編輯 | 黃青
核發 | 張寧
【來源:南昌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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