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性,即防禦外來威脅的自保本能,又內固為自我保護、自我實現的自私性。這種自保、自私天生是中性的,只有過度、損害他人和社會時才外化為惡。
然而,這實際只是作為人類共性的認知,對於「人類真正可以信任的東西」,在「信任」這樣的概念理解及把握的層面上,必定帶有因人而異的主觀色彩,且很容易找到現實的反例而遭到駁斥。
相較而言,「人是可以變好的」,「人在利益與共時是值得信任的」,「人有愛與恨的真實情感」,等等,如此視角較為讓人理解與把握。
由於人有內藏性、變化性,盲目地信任一個人往往被現實打臉,但是,人又是社會性的人,如果你不信任、懷疑和抗拒所有人,你就會游離於現實社會生活,而成為孤芳自賞的、多餘的存在。
竊以為,起碼大多數人本性不壞,即便你的同事、密友、情侶欺騙過你,也不必絕望於人,除了反省自已的弱點之外,也可提高知人識人的能力。
而實際上,只有信人,才會被人所信,除非你認定此人不值得你信。信人是一種能力,也是社會交往、工作和生活的需要,如果你設定信人必被騙的牢籠,你就永遠無法施展手腳。當然,知人識人,把握信任之度,不同關係的人有不同的疏密程度,也就不會亂了方寸,被小人、惡人輕易算計
小孩子剛剛有自我的意識之後,是沒有超我壓制的純粹自我,無限接近於本我。
小孩子看到想要的東西不撒手,不管是誰的。人在還不知道什麼叫自私的時候,就知道了該怎麼去自私了。
人類的生理安全需求,是需要一定程度的自私來實現的。
但文明社會太強大了,強大到幾乎完全屏蔽自然對人類幼崽的影響,冷了有暖氣,熱了有空調,餓了食物自動出現,髒了殺菌消毒,連原本的最大威脅——兇惡的貓科犬科捕食者——都成了人類幼崽腳邊毛茸茸的玩伴。
孩子的這些需求都被父母滿足,自私這種本性的直接用處就變小了。要獲取更高的社交尊重自我實現(孩子世界的),反倒不能被外界感知到自己的自私。
這時候開始,超我漸漸壓倒本我。對社會法則(可能是片面的)的認同,超過了對自己本性的認同。
直到孩子需要自己滿足生理安全需求,並且發現社會法則也不過是人類本性的一部分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