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好前任!婚後給前女友轉帳550萬,男子被妻子起訴

2020-11-03 律盟律師


導讀:談戀愛是找了一個短期飯票,結婚要彩禮用來賺最後一筆單身錢,分手了還要分手費是不是就更難理解了!真是處處有「商機」啊!


可是分手時索要分手費真的會受到法律保護嗎?如果一方付出過多,分手時有些補償也是可以的。但是惡意索要分手費就沒有這麼簡單了,對方是可以要回的。


案件詳情:

小林和小李是一對夫妻,小李溫柔多金,小林知書達理,兩人結婚之後可以說是幸福美滿。但一次偶然的機會,小林在丈夫的手機裡發現數筆大額的轉帳記錄,一般這種事情小李都會和自己說,小林感覺不對勁,用丈夫手機一查才知道收款方是小李的前女友小吳



丈夫解釋說是因為前女友小吳不滿自己與他人結婚,不斷糾纏自己索要分手費,否則就一直鬧。為了不影響婚姻生活,小李按照前女友的要求支付了數筆分手費,轉帳頻率基本保持在每月一次,每次50萬元。小林對此非常生氣,直接找小吳爭吵了起來,可是小吳卻理直氣壯的繼續索要分手費。


於是小林一紙訴狀將小李和小吳告上法院,她認為丈夫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擅自將夫妻共同財產多次大額轉給他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要求法院確認丈夫對其前女友的轉帳的贈與行為無效,並且要求吳某返還550萬元。


對於這個訴訟,丈夫小李完全同意,但是丈夫的前女友小吳辯解說自己與小李相愛多年,本已談婚論嫁,但因為小林的介入導致兩個人分手,婚後小李出於對自己情感的愧疚,小李主動提出金錢補償,並在其婚後半年內分筆轉帳給自己200萬。這筆分手費是小李自願贈與,並非自己主動索要。法院最終判定,其中的350萬元屬於小李和小吳一起做生意的經濟往來,法院無法認定轉帳是贈與行為。其餘200萬元判決小吳返還。



畢竟曾經愛過,分手後有些補償也是可以理解,但是索要分手費合法嗎?屬不屬于贈與行為,可以要求返還嗎?

首先分手費屬于贈與行為,不是敲詐勒索。

我國《合同法》規定,贈與是指一方自願將自己的財產無償贈送給另一方,另一方表示接受贈與的行為。贈與的特徵是一方將自己的財產無償轉移給對方,但以不含有等價、有償或解除某種關係為前提。

其次,分手費並不是一個法律概念,所以不受法律的保護。如果贈與一方無法舉證證明不是本人自願支付這筆費用的,那麼,法院不會支持要求返還的訴求。


最好的愛情應該是在一起時好好珍惜,分開了也不要互相傷害。


(此處已添加小程序,請到今日頭條客戶端查看)

相關焦點

  • 丈夫婚後給前女友轉帳550萬元,妻子怒而起訴 法院判還200萬
    近日,有媒體報導,10月31日,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案件,男子李某婚後在妻子不知情的情況下向自己的前女友轉帳550萬元,妻子怒而將丈夫和其前女友起訴至法院。林某和李某是一對夫妻,兩人相識不久即墜入愛河並走入婚姻,一次偶然的機會,林某在丈夫李某的手機裡看到了數筆大額轉帳記錄,收款方是李某的前女友吳某,林某立即質問李某。
  • 丈夫居然給前女友轉帳550萬元,妻子怒而起訴!……
    林琳發現,丈夫陸陸續續向前女友轉帳550萬元,憤而訴至法院。10月31日,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獲悉,日前,該院審結了這起案件,最終判決丈夫前女友返還確屬贈與性質的200萬元。丈夫給前女友轉帳550萬元林琳和李暢是一對夫妻,李暢溫柔多金,林琳知書達理,兩人相識不久即墜入愛河、走入婚姻,婚後林琳經營小家,李暢則在外打拼事業。一次偶然的機會,林琳在丈夫李暢的手機裡看到了數筆大額轉帳記錄,收款方是李暢的前女友吳玥,林琳立即質問李暢。
  • 丈夫給前女友轉帳550萬元被妻子起訴,法院判了
    林琳發現,丈夫陸陸續續向前女友轉帳550萬元,憤而訴至法院。10月31日,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獲悉,日前,該院審結了這起案件,最終判決丈夫前女友返還確屬贈與性質的200萬元。此後李暢在吳玥的催促之下陸續轉帳還款,合計金額為350萬元,與《借款協議》約定的本息金額相當。法院經審理後認為,李暢婚後半年內,未經妻子林琳同意,數次向前任女友吳玥支付「分手費」的行為,有違公序良俗,且支付的款項明顯不屬於夫妻日常生活開支,應認定為對夫妻共同財產的擅自處分,存在過錯,損害了林琳對夫妻共同財產享有的權益,應屬全部無效。
  • 丈夫給前女友轉帳550萬元被妻子起訴,法院確認贈與「分手費」行為無效
    【丈夫給前女友轉帳550萬元被妻子起訴,法院確認贈與「分手費」行為無效】林琳和丈夫李暢結婚半年後,發現李暢背著她給前女友吳玥進行了巨額轉帳,合計550萬元,遂起訴吳玥要求其返還。 吳玥辯稱,自己與李暢相戀多年,本已談婚論嫁,但因林琳的介入導致分手。婚後,出於對自己情感的虧欠,李暢主動提出金錢補償,並在其婚後半年內,分筆轉帳給吳玥200萬元。
  • 丈夫給前女友轉帳550萬被妻子起訴,網友:「史上最慘」前任
    然而一次偶然的機會,林琳發現丈夫的手機裡有大量轉帳記錄,金額高達550萬元,更讓林琳難以接受的是,收款方是丈夫的前女友。不久後,她再次發現丈夫給吳玥的轉帳記錄:每月一次,一次50萬。前任前任,本該好聚好散,相忘於江湖的存在。卻以破壞別人的家庭為理由,威脅索要「分手費」,做著被人所不齒的行為,徹底汙名化「前任」這兩個字。
  • 丈夫給前女友轉550萬被妻子起訴:與前任糾纏不清,是一場災難
    婚後,女方在家負責貌美如花,男方則外出負責賺錢養家。然而,在一次偶然間,女方發現丈夫手機裡有數筆大額轉帳記錄,並且收款人正是他前女友。男方說,前女友得知我結婚後,一直來糾纏我,為了不讓其影響我們的婚姻,這200萬是給她的分手費。女方聽後又氣又恨,一邊要求丈夫與前女友斷絕一切往來,一邊到老公前女友工作的公司大鬧了一場。女方本以為事情得到了解決,然而沒過多久,她再次發現丈夫連續數月給前女友轉帳,並且每次轉50萬元,數額高達300萬元。
  • 丈夫婚後竟給前女友550萬「分手費」妻子將兩人告上法庭
    上觀新聞結了婚的丈夫,竟然陸陸續續向前女友轉帳550萬元。近日,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憤而打響「共同財產保衛戰」的妻子,能否索回天價「分手費」?丈夫頻繁轉帳給前女友 被妻子多次發現林女士和李先生是一對恩愛夫妻,兩人相識不久即墜入愛河,並攜手走入婚姻。婚後林女士一心經營小家,李先生則在外打拼事業。一次偶然的機會,林女士在李先生的手機裡看到了數筆大額轉帳記錄,收款方是李先生的前女友趙某,林女士立即質問李先生。
  • 妻子發現丈夫轉給前女友550萬元,妻子怒而起訴
    林琳發現,丈夫陸陸續續向前女友轉帳550萬元,憤而訴至法院。10月31日,記者從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獲悉,日前,該院審結了這起案件,最終判決丈夫前女友返還確屬贈與性質的200萬元。一次偶然的機會,林琳在丈夫李暢的手機裡看到了數筆大額轉帳記錄,收款方是李暢的前女友吳玥,林琳立即質問李暢。
  • 妻子發現丈夫給前女友轉帳550萬元,他說這是
    林琳發現,丈夫陸陸續續向前女友轉帳550萬元,憤而訴至法院。10月31日,記者從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獲悉,日前,該院審結了這起案件,最終判決丈夫前女友返還確屬贈與性質的200萬元。一次偶然的機會,林琳在丈夫李暢的手機裡看到了數筆大額轉帳記錄,收款方是李暢的前女友吳玥,林琳立即質問李暢。
  • 上海男子向前女友轉帳550萬,被妻子告上法庭,法院:返還200萬
    然而,有一小部分人,在婚後依然與前任保持一定的聯繫,也許是不甘心,也許歉疚,但無論如何,這都是對雙方的不尊重。近日,上海的林女士就發現,自己的丈夫竟然先後向前女友轉帳550萬,屢次交涉無效後,林女士將丈夫和其前女友告上法庭。
  • 丈夫轉給前女友550萬元,妻子怒而起訴!法院這樣判→
    林琳發現,丈夫陸陸續續向前女友轉帳550萬元,憤而訴至法院。10月31日,記者從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獲悉,日前,該院審結了這起案件,最終判決丈夫前女友返還確屬贈與性質的200萬元。丈夫給前女友轉帳550萬元林琳和李暢是一對夫妻,李暢溫柔多金,林琳知書達理,兩人相識不久即墜入愛河、走入婚姻,婚後林琳經營小家,李暢則在外打拼事業。
  • 丈夫轉給前女友550萬元,妻子怒而起訴!法院這樣判
    林琳發現,丈夫陸陸續續向前女友轉帳550萬元,憤而訴至法院。10月31日,記者從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獲悉,日前,該院審結了這起案件,最終判決丈夫前女友返還確屬贈與性質的200萬元。丈夫給前女友轉帳550萬元林琳和李暢是一對夫妻,李暢溫柔多金,林琳知書達理,兩人相識不久即墜入愛河、走入婚姻,婚後林琳經營小家,李暢則在外打拼事業。一次偶然的機會,林琳在丈夫李暢的手機裡看到了數筆大額轉帳記錄,收款方是李暢的前女友吳玥,林琳立即質問李暢。
  • 丈夫給前女友轉帳550萬元被妻子起訴,法院判還200萬元
    【丈夫給前女友轉帳550萬元被妻子起訴,法院判還200萬元】林琳(化名)發現,丈夫陸陸續續向前女友轉帳550萬元。10月31日,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獲悉,日前,該院審結了這起案件,最終判決丈夫前女友返還確屬贈與性質的200萬元。
  • 若君善良,請先善待妻子
    550萬元被妻子起訴#,法院判還200萬元】一次偶然的機會,林琳在丈夫李暢的手機裡看到了數筆大額轉帳記錄,收款方是李暢的前女友吳玥,林琳立即質問李暢。法庭上,林琳認為,婚後,李暢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多次向吳玥大額轉帳,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侵犯其合法權益,要求法院確認李暢對吳玥轉帳的贈與行為無效,並要求吳玥返還全部轉帳款項合計550萬元。對此,吳玥氣憤異常。吳玥辯稱,自己與李暢相戀多年,本已談婚論嫁,但因林琳的介入導致分手。
  • 結婚半年,丈夫給前女友550萬分手費,妻子憤怒:憑啥要給她
    11月1日,上海市某法院審理了一起這樣的案件:林某和丈夫李某結婚半年多,她經營小家,丈夫在外打拼,一次偶然的機會,她發現丈夫給前女友吳某轉帳數百萬元,遂到吳某公司大鬧一場,但是沒有用,李某繼續每月給吳某轉帳50萬元,林某一紙訴狀,將吳某和李某告上了法院,要求吳某返回夫妻共同財產550萬元。
  • 男子轉帳45萬給女友,分手後起訴法院要求還錢卻被駁回了
    可沒想到卻被法院駁回男子的全部訴訟請求!範某覺得只要汪某滿意,怎麼使用這筆錢都行,就同意汪某的建議,將購車款45萬元通過銀行轉帳給汪某,在轉帳用途裡備註說明「借款」。後來,兩人因感情不和分手,範某向汪某要回45萬元,汪某認為這筆款項是範某贈予她的,不願退回。範某認為這是借款,向法院起訴,要求汪某歸還借款45萬元及利息。
  • 男子轉帳45萬給女友備註借款,分手後起訴還錢!法院卻駁回?
    小範認為這是借款,向法院起訴,要求小王歸還借款45萬元及利息。總而言之,就是男子不能證明錢是借給女友的,所以法院只能駁回請求!!很多網友就疑惑了:難道在轉帳的時候,備註了「借款」兩個字還不能認定借貸關係?
  • 男子給女友轉帳45萬,分手後起訴要回,法院:駁回!
    可沒想到卻被法院駁回男子的全部訴訟請求!範某認為這是借款,向法院起訴,要求汪某歸還借款45萬元及利息。」總而言之,就是男子不能證明錢是借給女友的,所以法院只能駁回請求!!廣州雲普法白定球律師: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所以案件中只憑轉帳憑證寫借款,不足以證明借款。
  • 丈夫轉給前女友550萬元,妻子怒而起訴要回200萬
    林琳和李暢是一對夫妻,李暢溫柔多金,林琳知書達理,兩人相識不久即墜入愛河、走入婚姻,婚後林琳經營小家,李暢則在外打拼事業。 一次偶然得機會,林琳在丈夫李暢的手機裡看到了數筆大額轉帳記錄,收款方是李暢的前女友吳玥,林琳立即質問李暢。
  • 男子婚後拒絕同房,妻子起訴離婚
    最後林女士到法院起訴離婚登記結婚後,男子拒絕與妻子同房,原來……林女士與王先生於2016年相識,雙方從2018年9月開始談戀愛。婚後,王先生一直以「身體不適」「農村迷信」「不想生小孩」等理由拒絕與林女士同房。2019年4月,林女士到泉港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與王先生離婚。林女士認為,王先生患有醫學上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在婚前未如實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