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州律師說法:遺產該如何進行分配

2020-09-06 遼瀋晚報錦州時刻

案例簡介
  趙某最近覺得身體不好,擔心自己突然間去世後遺產無法分配。趙某無配偶,有一個女兒,父母離異,母親臥病在床,還有一個弟弟。趙某隻想把財產都給女兒。此時,如果趙某去世,其父親和弟弟可以繼承嗎?如果不想讓他們繼承有什麼辦法嗎?
  律師說法
  遼寧凌飛律師事務所白雪律師解釋,首先按照《繼承法》第十條的規定,在法定繼承中,被繼承人的第一順序繼承人是配偶、父母和子女,且排名不分先後,份額一般均等。第二順序繼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第一順序和第二順序之間的關係是,繼承開始時,先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如果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或者他們不繼承,那麼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進行繼承。而這其中的父母指的是親生父母、養父母、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所以理論上來講,趙某的父親雖然與母親離婚,但也是可以繼承遺產的。至於趙某的弟弟,屬於第二順序繼承人,因此如果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情況下,弟弟是分割不到財產的。
  但是,以上所有都是在法定繼承的基礎上,《繼承法》規定,如果有遺囑的,遵循遺囑,沒有遺囑的才走法定繼承。所以如果趙某不想讓其父親繼承遺產,可以設定一個遺囑,這樣的話,就能保證趙某的女兒獲得全部的遺產了。
   楊帆 首席記者楊洋

來源 錦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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