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深圳,記者鄒晨輝)訊,上半年多次遭遇監管重罰、且從董事長到總經理皆遭罷免的中山證券再次成為焦點。
9月10日晚間,錦龍股份發公告稱,近日收到控股子公司中山證券轉來的《民事起訴狀》等法律文書,中山證券股東上海致開(持有1.18%股權)已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撤銷被告中山證券於今年8月21日形成的第二次臨時股東會全部決議。
今年8月21日,錦龍股份自行召集和主持了中山證券今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會上決議通過免除了林炳城、胡映璐、孫學斌、黃元華等四人董事職務,選舉王天廣、吳小靜、郭東、駱勇當選為中山證券第五屆董事會董事。
當天,在第五屆董事會第四十次臨時會議上,吳小靜被任命為中山證券第五屆董事會董事長(法定代表人),原中山證券副總裁康福華被任命為中山證券總裁。
小股東將中山證券訴至法院,與錦龍股份爭執白熱化
據錦龍股份上述9月10日晚間發布的公告,上海致開實業有限公司(下稱「上海致開」)為中山證券股東,持有中山證券1.18%的股權。
上海致開稱,中山證券今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提案程序、召集程序、主持程序等違反了法律法規及中山證券公司章程的規定」,遂以中山證券為被告,向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下稱「南山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撤銷被告中山證券於今年8月21日形成的第二次臨時股東會全部決議。
上海致開表示,錦龍股份作為中山證券控股股東,不符合《證券公司股權管理規定》第十一條有關綜合類券商控股股東的資質條件,且錦龍股份向深圳證監局提交了《證券公司存量股東股權管理自查表》,處於整改期,因此,不符合中山證券《公司章程》第四十條有關「尚未完成整改的股東,不得行使股東大會召開請求權、表決權、提名權等權利」。
錦龍股份召開中山證券股東會違反了深圳證監局今年年6 月5日出具的《暫停部分業務及限制相關人員權利事先告知書》中有關要求。
為此,上海致開向法院提出保全的申請,禁止中山證券執行今年8月21日形成的第二次臨時股東會的全部決議;另在本案生效判決作出前,禁止中山證券進行董事長、法定代表人、總經理、監事等所有工商變更登記及備案手續,上海致開以其持有的中山證券1.18%的股權為上述保全提供擔保並出具擔保書。
錦龍股份則認為,今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相關決議合法有效。錦龍股份從公司屬於證券公司存量股東,根據「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和精神,存量股東適用中國證監會《關於實施有關問題的規定》「過渡期安排」相關規定以及《證券公司股權管理規定》發布以來,公司作為中山證券股東的股東權利並未受到任何限制,期間中山證券召開了數次股東會會議,公司均行使了表決權,中山證券均將股東會決議向證券監管機構進行了報備,證券監管機構從未對我司行使表決權等提出異議等角度進行自證。
但南山法院於8月31日出具了《民事裁定書》顯示,申請人上海致開的部分申請符合法律規定,裁定凍結上海致開持有中山證券 1.18%的股權;另外禁止中山證券進行董事會成員的工商變更登記及備案手續。
對此,錦龍股份以上海致開持股比例僅為1.18%,存在保全內容超出訴訟主張範圍,幹擾了中山證券的正常經營管理,侵害了中山證券其他股東及我司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利益為原因,已向南山法院提交了《執行異議申請書》、《複議申請書》,並表示保留通過法律途徑要求賠償的權利。
中山證券更換董事長、總裁背後 換屆頻發、多位高管遭罰
今年8月21日,錦龍股份自行召集和主持了中山證券202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出席臨時股東會的股東單位4家(出資比例為80.9643%)。
會上審議通過了免除林炳城、胡映璐、孫學斌、黃元華等四人董事職務的議案;選舉王天廣、吳小靜、郭東、駱勇當選為中山證券第五屆董事會董事,任期至中山證券第五屆董事會結束。
同日,中山證券董事會召開了第五屆董事會第四十次臨時會議,經中山證券董事會推選,原中山證券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吳小靜為中山證券第五屆董事會董事長(法定代表人);經中山證券董事會審議決定,免除林炳城中山證券管理委員會主任職務,免除胡映璐中山證券總裁職務;經中山證券董事會任命,吳小靜為中山證券管理委員會主任(經營管理主要負責人),原中山證券副總裁康福華為中山證券總裁。
在董事長、總裁更換背後,中山證券今年來換屆頻發,多位高管遭罰。
8月19日,深圳證監局對錦龍股份控股中山證券的多位高管遭認定不適當人選,同時對中山證券董事長、總裁、合規總監進行公開譴責。 7月10日晚,錦龍股份公告稱提請中山證券召開免除公司董事長、總裁在內的4人董事會職務的臨時股東會。四位遭罷免的董事分別為:公司董事長、管理委員會主任林炳城;公司總裁胡映璐;公司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孫學斌;公司管委會主任助理黃元華。
上述高管換屆背後,折射出中山證券今年來多位高管遭罰的現實。
6月,中山證券因公司治理和內部管理等問題被證券監管機構出具了暫停部分業務的事先告知書,董事長林炳城等主要高管分別被出具了限制權利、公開譴責、認定為不適當人選的事先告知書。
7月10日,錦龍股份公告稱,近年來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證券在債券承銷等業務的開展過程中,因內控不完善、防範利益衝突機制不到位等問題,連續被證券監管機構採取監管措施;中山證券原債券融資部負責人邢某利用職權便利、涉嫌利益輸送,被證券監管機構在行業內通報警示,其涉嫌經濟犯罪的線索已被證券監管機構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7月20日晚,中山證券再有高管遭監管出具不適當人選認定。在7月17日下達的《認定為不適當人選事先告知書》中,深圳證監局認為,石文燕作為中山證券董秘及時任董事會辦公室主任、分管辦公室的管委會委員,是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深圳證監局擬對石文燕作出認定為不適當人選的監督管理措施決定。
事實上,從2015年開始,中山證券的董事長和總裁就頻繁更換。公司董事長、法人代表由黃揚錄換成林炳城,如今是吳小靜,公司總裁則先後更換6任,分別是徐鵬、藍永強、石文燕、林炳城、胡映璐和康福華。
錦龍股份已遭立案調查,中山證券年內遭遇監管重罰
8月19日晚,錦龍股份公告稱,因涉嫌違反《證券公司股權管理規定》有關規定,根據《證券法》等有關規定,證監會對公司立案調查。
在8月4日晚,錦龍股份曾發布公告稱,公司欲定增募資不超35.56億元,擬定增對象僅為朱鳳廉,而其與錦龍股份實控人、前東莞首富楊志茂為夫妻關係。
今年8月19日,監管同時對中山證券三項業務做出暫停一年的處罰:一是暫停新增資管產品備案;二是暫停新增資本消耗型業務(含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融資融券業務、自營業務、需要跟投或包銷的承銷保薦業務);三是暫停以自有資金或資管資金與關聯方進行對手方交易,包括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等。
根據公司此前披露的2020年半年報,錦龍股份實現營業收入11.75億元,同比增長42.61%;實現歸母淨利潤1.63億元,同比增長108.33%。
需要指出的是,錦龍股份的母公司在今年上半年營收和淨利潤均為負值,主要收入源自中山證券。其中母公司總營收為-4244.81萬元,虧損額同比擴大16.75%,淨利潤為-6779.63萬元,虧損同比擴大2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