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是該地下比特幣交易平臺經營無牌匯款業務,並從事洗錢;②...

2021-01-09 市商網

美國聯邦法院:將比特幣定義為「貨幣」;
①美國聯邦法院表示,根據華盛頓特區(D.C.)法律,比特幣被定義為「貨幣」。美國聯邦法院周五表示,虛擬貨幣比特幣是華盛頓特區《貨幣傳輸者法》所涵蓋的一種「貨幣」;聯邦法院拒絕駁回針對一家地下比特幣交易平臺運營商的刑事指控,理由是該地下比特幣交易平臺經營無牌匯款業務,並從事洗錢;
②華盛頓特區首席法官Beryl A.Howell表示,貨幣通常是一種交換手段、付款方式或價值儲存方式。比特幣就是這些東西。法院說稱,即使沒有嚴格定義「貨幣」,華盛頓特區法律也採用了這種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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