孀婦,在《淮南子·修務訓》中用這樣幾個字來記載:以養孤孀。漢代高誘為此注釋道:雒家謂寡婦曰孀婦。簡單來說:大多數情況下,孀婦指的是喪偶的已婚婦女。而說到孀婦,就不可避免地會跟古代女子的貞操觀念牽扯上關係。在現代人眼裡看來:古代孀婦守節是大趨勢,甚至是受到政府管理的,也就是說,不管你願不願意守節,只要政府讓你守,你就必須守。
其實,這個看法是稍微有些偏頗的。畢竟,在不同的時代,社會各階層對於婦女守節的看法也都是不一樣的。婦女守節的觀念,在很大程度上都會受到社會發展的左右,而就婦女守節的現象來說,各個朝代反映的情況也是不一樣的。比如說離現代社會最近的清朝,據史書記載:有清一代,僅一個桐鄉縣,在一定時間內受過朝廷旌表的節婦"竟有二千三四百人"!這是一個多麼龐大的數字!而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就跟清朝統治階級的貞節觀念有著不可分割的關係。
雍正以前的皇帝,或是不建議婦女守節、或是消極推動婦女守節
其實,清朝統治階級的貞節觀念,是有一個較長時間段的改變的。就皇帝個人和朝廷的整體態度來說,可以以雍正皇帝為一個分點,雍正以前的皇帝,對於國內婦女守節是一個較為鬆散的管理;而從雍正帝開始,皇帝本人和朝廷都開始大力支持婦女守節。
1616年,女真部首領努爾哈赤建立了後金,這也就是清朝崛起的初始。努爾哈赤時代,各方連年徵戰,為了和其他部落結盟,各部落之間聯姻的情況很多。而為了不浪費資源,族人大多支持寡婦再嫁,當然最好是帶著嫁妝嫁給本族的後生。況且,這時候的滿族婚俗還遠沒有受到關內婚俗的影響,他們本就有收繼婚的現象:嫁娶則不擇族類,父死而子妻其母。
就以努爾哈赤本人來說,他就不是很贊成婦女守節,比如說,他的繼妃富察·袞代。富察·袞代本是努爾哈赤三祖索長阿孫威準的妻子,後改嫁給努爾哈赤,然後為努爾哈赤生育了兩子一女。從這裡就可以看出,連努爾哈赤本人都是不在意女子是否是改嫁的。所以,在統治階級的倡導下,那個時代的婦女幾乎是不會為丈夫守節的。
1936年,皇太極改國號為大清。皇太極在位期間,對於婦女守節的問題,是有一個態度轉變的過程。最初的皇太極,也是不贊成婦女守節的。就皇太極本人來說,他和自己的父親一樣,也曾娶過二婚女子。不過,1631年時候,朝廷頒布了禁止收繼婚的詔令:凡娶繼母、伯母、叔母、兄嫂、弟婦、侄婦,永行禁止。如同族嫁娶,男女以奸論。從朝廷頒布的律法來看,清朝統治階級的貞節觀念,正在慢慢發生改變。
而到了順治時候,統治階級的貞節觀念正在經歷一個改革時期:這時候,舊的觀念並未得到很大轉變,但是新的觀念正在不斷湧入,新舊交替之際,人們的思想觀念正在經歷一個矛盾期。表現在明面上就是:政府為了拉攏漢族官員、體現自己融入漢族的決心,就開始提倡婦女守節,然後承諾給守節的婦女發放獎章或者是給予物質補償。但是,就清朝統治階級本身來說,他們並不認為婦女必須得給去世的丈夫守節。所以,儘管順治初期頒布了不少支持婦女守節的律法,但是嘉獎品卻並不到位。意思就是說:這些其實就是畫大餅!真正的補償,並沒有落實到百姓身上。
不過,隨著社會的發展,政府對於婦女守節的問題也越來越重視。公元1651年,順治下令:滿、漢孝子順孫義夫節婦,該管官細加諮訪,確具事實,勘給奏聞,禮部核實以憑族表。也就是說,從這裡開始,朝廷不僅是支持漢人女子守節,也開始鼓勵滿族女子守節。發展到順治1660年時候,朝廷對於守節婦女的各種補償也越來越多,具體表現有:有家屬的殉節女子,給銀兩;無親屬的,支銀兩立碑;而給予旌表的年限要求也開始降低(旌表,古代統治者提倡封建德行的一種方式,通常由地方官向朝廷申報,獲準後則賜其匾額,或由官府為其造石坊)。
發展到康熙時候,康熙本人並不認同婦女守節這種做法。在康熙看來:女子喪夫已屬不幸,再強行要求婦女守節,就有些過於殘忍了。但是,就當時的社會發展來說,婦女守節的觀念已經刻印在人們的骨子裡,哪怕是為了穩定清朝的統治來說,康熙也不能大手一揮,告訴大家:婦女不用守節了,你們想改嫁就改嫁!就這個問題來看,它就印證了一個事實:皇帝並不是萬能的,他並不能為所欲為。
所以,儘管康熙本人不贊同婦女守節,但是為了顯示朝廷對於民間百姓民風民俗的認可,朝廷也得在明面上鼓勵婦女守節。康熙三十五年,朝廷有令:節婦自三十歲以內守節,至五十歲者,即行旌表,過五十歲者,將遲延緣由報部。從這個年齡規定上來看,其實康熙還是支持婦女改嫁的,畢竟,只要沒有得到朝廷的硬性表揚,守節婦女都有改嫁的權力。
自雍正開始,皇帝和朝廷都開始提倡婦女守節
不過,雍正顯然和他的父親有著不一樣的看法。雍正時候,不僅開始降低符合旌表資格的條件(從康熙時候的五十歲到了後來的四十歲),而發放旌表的範圍也開始擴大,連未婚女子也納入了嘉獎範圍。雍正三年,朝廷頒布:孝女以父母未有子侄,終身不嫁,照孝子一例旌表。由此可見,雍正朝時期,對於婦女守節的問題,皇帝本人和朝廷都持積極提倡的態度。
到了乾隆時期,由於乾隆本人對於儒學就相當尊崇,所以,在乾隆的帶領下,整個統治階級對於儒家禮儀的推行和實踐都達到了前幾任皇帝都望塵莫及的程度。當時,社會整體對於婦女守節的觀點都是極度統一的,那就是:支持和鼓勵!
乾隆時期,首先是開始進一步擴大旌表範圍;其次,其旌表制度也在日趨完善;最後,提高守節婦女的待遇,具體的表現之一就是給予更多的物質補償,比如說:嗣後無嗣無依之孤身寡婦,給予養育錢糧,養贍終身。在朝廷的鼓勵和推動之下,社會上再次掀起了婦女守節的風浪!據統治,就乾隆時期,朝廷共旌表 66200人,這個數字比前朝任何一個朝代的人數都要多得多!只從這個數字上就可以看出:這個時代是極其讚賞婦女守節的。
自雍正之後,清朝統治者對於婦女守節都是很贊同的。在統治者和朝廷的支持下,民間對於婦女守節也是積極讚揚。因此,道光時候,節婦多達 93660人。而且,為了更好地維護旌表制度,從朝廷到地方,社會各階層對於節婦們也採取了各項救濟措施,以達到孀婦可以撫養孩童、養活自己的目的。在這樣措施的共同努力之下,就造成了節婦數量龐大的現象。
結語
較為完善的政治制度,從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引導婦女守節的作用,而不斷發展的救濟措施,也可以解決節婦們的後顧之憂。二者結合之下,就造就了清代節婦數量龐大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