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30日,頂端新聞大河報報導了「鄭州理工職業學院不允許餐廳商店掃碼支付,若學生校園卡損壞或丟失,補辦一張卡需交50元,遠超省教育廳規定的20元」的新聞,引發不少讀者的關注。1月4日,鄭州理工職業學院有關負責人回復稱,學校專門召開會議研究,將對「校園一卡通」進行清查,學生可憑手續退還校園卡超標的30元,今後補辦校園卡也將按照20元的標準收取工本費。
◆大河報報導後,學校更改收費價格,承諾退還超標費用
鄭州理工職業學院組宣部負責人王先生向頂端新聞大河報記者發來的一份蓋有該校公章的《情況說明》顯示,針對頂端新聞大河報的有關報導,鄭州理工職業學院高度重視,專門召開會議進行了研究,決定採取以下處理措施:(1)對此前學生因丟失、損壞等原因補辦的「校園一卡通」進行清查,如果有超標準收取工本費的情況,對超收部分,憑手續退還。(2)今後再有學生補辦「校園一卡通」的,嚴格按照有關政策收取工本費。
王先生介紹,按照規定,學生丟失、損壞校內管理卡,需申請補領的,每卡收取費用不超過20元。去年12月31日,該學校領導召開了專題會議,研究決定對「校園一卡通」進行清查,對校園卡多收取的30元,學生憑手續給予退還。今後,補辦「校園一卡通」也將按照20元的標準收取工本費。
「學校不按規定收費,多收了錢,憑啥讓我們拿上手續才能退錢?若憑條丟失或是提供不了憑證,還退不了了?」對於學校的這一「說明」,該校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學生表示,學校補辦校園卡時,收費系統中均有記錄,學校應該主動退還30元,不能因為學校犯的錯誤,而憑空增加了學生的「維權成本」。
同時,該學生表示,學校只針對「亂收費」問題提出了整改措施,但並未對「學校只允許校園卡消費支付,不允許手機支付」進行整改,他仍十分不理解。「強制大家使用校園卡消費,不讓用手機支付。手機支付這麼方便,為啥不讓手機支付?」他說。
記者注意到,鄭州理工職業學院組宣部負責人王先生傳給記者的《情況說明》落款時間為去年12月31日,但是,1月4日上午,記者登錄該校網站,並未發現該校在網站上對外發布關於「校園卡超標部分退款」的通知。而記者諮詢該校多名學生發現,該校學生也並未接到退款的通知。
對此,王先生解釋,由於元旦放假,1月4日學校工作人員剛上班,還沒來得及通知學生退費,這一通知可能會稍後發布。
◆學校仍未公示收費項目,曾多次因「費用」問題被舉報
頂端新聞大河報記者還注意到,按照省教育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聯合印發的《關於進一步規範普通高校收費管理的通知》(豫教財〔2007〕74號)文件要求,高校要切實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將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的收費項目和標準全部向學生和社會公開,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任何未經公示的收費項目,不得向學生收取。
截至1月4日,記者未在鄭州理工職業學院官方網站見到該校相關收費項目的公示。而該校給記者的《情況說明》中,也未提及為何不按省教育主管部門的要求,向學生和社會公開,為何不願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
據了解,這幾年,鄭州理工職業學院曾多次因「收費」問題,被學生舉報和媒體曝光。
僅在該事件發生的前幾天,省內一家媒體就曾報導:鄭州理工職業技術學院一名大一新生在學校上了一個多月的課,因身體出現問題,無法堅持學業需轉學。該學生家長要求學校退還未完成課程的學費時,該校要求學生交完3年學費才能轉學。
2019年6月,該校一名學生因腿部受傷,無法繼續在校學習,申請退還下一年學費,但該校以「浪費學校一個招生名額」為由,拒絕退還相關學費。
去年6月,由於疫情的影響,該校畢業班學生未在學校住宿,開學後畢業班學生只在學校住了一個月直接到校外實習。但是,該校未按教育部相關要求退還學生住宿費,被學生舉報並被有關媒體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