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河南分網消息 昨日,記者從市價格監督檢查局獲悉,去年洛陽市共受理價格諮詢8761件,價格舉報案件889件,退還消費者金額81.95萬元,罰款3.31萬元。市價格監督檢查局公布了去年價格舉報的十大典型案例,並就相關價格政策進行解讀。
免費「停車時限」內,仍被收費
【案件1】去年2月份,市民李華投訴稱,展覽路與龍門大道交叉口西50米停車場處,白天轎車停車30分鐘內,仍收停車費5元。經調查,價格檢查部門責令該停車管理有限公司整改違規收費行為,並退還李華多付的5元。
政策解讀:根據《洛陽市車輛存放管理辦法(試行)規定》[2007]52號文件,進入商場、賓館酒店、寫字樓等停車場30分鐘內免收停車看管服務費。在小區內,外來機動車輛臨時停放90分鐘內不收費。
車輛委託存放,汽修廠多收4倍錢
【案例2】去年7月,市民王培投訴稱,事故車輛於6月20日至7月7日停放於一汽修廠內,提車時修理廠收取50元/天×17天=850元停車費。經查屬實,價格檢查部門責令停車場退還多收價款680元,並罰款200元。
政策解讀:《洛陽市車輛存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規定,城市規劃區內停車場車輛存放服務收費基準標準為:8時~23時,小型汽車每次3元,中型汽車每次5元,大型汽車每次8元。過夜(不分車型)每次10元,帶拖掛另加2元。車主將事故、故障車輛委託停車場看管的,看管費第1個月按規定標準收取,超過一個月按標準的50%收,3個月及以上按標準的20%收。根據情況,應收王培停車費170元。
多收取燃氣安裝費,開發商被要求退還
【案例3】市民舉報,洛陽一房地產開發公司向每位業主收取3320元燃氣初裝費。經查屬實,價格檢查部門責令該公司將每戶多收的220元燃氣安裝費退還給用戶。
政策解讀:據洛價辦函【2010】2號《洛陽市物價辦公室關於規範燃氣(煤氣)庭院管網等安裝費用標準的函》,普通住宅燃氣安裝費用總額每戶最高不得超過3100元。
長途車「趁雪打劫」,私自上調票價
【案件4】去年2月,市民周冰乘坐洛陽穀水至新安縣長途車,售票員收費10元,比平日多出2.5元,隨後向12358進行舉報,經調查,車主因春節期間雨雪天氣,道路溼滑,私自上調票價。價格檢查部門責令洛陽交通運輸集團有限公司加強監管,並退還舉報人多收價款2.5元。
政策解讀:洛陽市各條公交線路、縣域客運車輛,均有市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任何線路的車輛不經批准,都不能以任何藉口私自提價。
做5次檢查,醫院卻收9次費用
【案例5】去年9月,市民王華到澗西區一醫院就醫,醫院在為其做體液細菌培養和尿常規自動分析時,實際檢查5次,記帳卻顯示9次,多收費用218元。經查,價格檢查部門責令醫院退還多收費用。
政策解讀:根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九條規定,該行為屬重複收費。
幼兒園違規收取書本費、體能訓練費
【案例6】去年3月,市民李浩舉報稱,瀍河區一幼兒園收取書本費200元,體能訓練費100元。經調查,價格檢查部門責令該幼兒園執行標準,退還多收款項。
政策解讀:洛發改收費〔2011〕36號規定:民辦幼兒園對接受教育者可以收取保育教育費、夥食費、夜宿費、延時服務費、雙休日入託費。除以上收費項目外,不得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教育保育費中包括課本費,體能訓練為擅自設立的收費項目,該幼兒園存在違規收費問題。
打車軟體支付失敗,將補貼費用轉嫁給乘客
【案件7】去年3月,物價部門接到舉報稱,用嘀嘀打車軟體叫計程車,從高新區臥龍小區到新區會展中心,應付9元,但因網絡支付未成功,計程車司機沒有收到軟體補貼,便要求乘客支付軟體補貼5元,實收14元。經調查,情況屬實,價格檢查及運管部門要求計程車司機退還多收款項,並處以停運3天,罰款295元。
政策解讀:打車軟體的補貼政策,是軟體公司對計程車車主的行為,對乘客而言,計程車計價器為收費依據,軟體網絡支付出現問題,司機可與打車軟體企業協商,不應讓乘客承擔後果。
超市售價與標價不符,屬不正當價格行為
【案例8】去年6月,舉報人反映,孟津縣一超市商品售價與標價不符。經查,價格檢查部門責令其改正,並退還多收價款。
政策解讀:據介紹,經營者這一行為屬不正當價格行為,按相關政策,物價部門可沒收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虛擬原價造假象,網店被顧客投訴
【案例9】去年9月,王先生在洛陽某品牌運動旗艦店網站上分別購買了山地車燈、青蛙燈等商品。網站標註,每件商品原價29.8元,促銷價12.7元,加上運費,王先生實際付款71.5元,收到商品後,王先生查詢了該網點近兩個月的交易記錄發現,所有的成交價均為12.7元,便向物價部門投訴,最終雙方協商解決。
政策解讀:按照相關規定,原價必須是本次降價前7日內,在本交易場所成交的最低交易價格。
翻譯服務機構「超標」收取公證資料翻譯服務費
【案例10】去年12月,有市民反映洛陽一翻譯服務有限公司翻譯戶口本費500元。經查,物價部門責令該翻譯服務有限公司退還多收的450元,並處以100元罰款。
政策解讀:舉報中心負責人介紹,目前在翻譯服務中,其他翻譯服務收費標準均為市場定價,物價部門只對公證資料的翻譯服務收費標準進行了規定,50元/千字,不足千字按千字計算,超過標準即屬於價格違法行為。
據統計,去年,停車收費、房地產及物業、交通運輸收費位列投訴「前三名」,分別為291件、114件、78件,約佔總投訴量的33%、13%、9%。排在後面的依次為旅遊、教育收費、醫療服務收費以及醫藥價格等。
此外,價格投訴案件表現出較強的「時間特點」,牡丹文化節和節假日期間,停車收費問題最為凸顯;「開學季」,教育收費投訴最多,以私立幼兒園居多;春運及節假日期間,道路運輸收費投訴最多。
消費者可撥打12358或登錄http://12358.ndrc.gov.cn,還可通過手機客戶端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