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人認為,標註和著錄參考文獻是論文寫作中最容易不過的事情。其實不然,參考文獻標註和著錄是一件看似簡單、容易,做起來複雜、繁瑣的工作,稍不認真、注意就可能出錯。以下是達晉編譯總結論文中標註和著錄參考文獻的常見問題,希望對大家在醫學論文中標註和著錄參考文獻有所幫助。
一、標註參考文獻的常見問題
1.標註點不當。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標題上標註文獻角注,標註的針對性不強,應標註在文句相應處;二是有作者姓名的文獻,標註點不是在作者姓名上,而是在相應意群之末。
2.同一標註點標註文獻過多。通常同一標註點不應超過3篇參考文獻,以引導讀者更有效、更有針對性地查閱文獻。
3.同一篇文獻多點標註時分別標出不同的序號。如同一篇文獻第1次標為[2],以後多次引用該文獻,分別標為[6]、[8]、[12]等。正確的標法是第1次標為多少號,此後無論多少次引用到該文獻,只能標為第1次的標號。
4.漏標。如提供了參考文獻著錄,正文內沒有角注,或雖有,但有所遺漏或錯位。
5.錯標。這種情況比較常見,主要原因是從文獻轉引文獻,出現張冠李戴現象。避免辦法是堅持引用自己閱讀的一次文獻。
6.標註內部文獻。按規範要求,公開發表的論文不允許標註內部文獻;一定要引用內部文獻時,不標註角注,而是在引用文獻的相應處的括號內寫出內部文獻的有關項目。
二、著錄參考文獻的常見問題
1.著錄項目不全。如作者人數未按要求寫夠,論文題目或書名、版次、出版城市、出版者、年、卷、期、頁漏寫。
2.著錄項目混亂。如論文題目或書名、版次、出版城市、出版者、年、卷、期、頁不按規範要求順序寫,前後顛倒。
3.著錄項目錯誤。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專著出版地的錯誤,按要求應寫出版者所在城市名,卻寫成省名;二是專著作者姓名後加「主編」二字,按要求不加;三是卷、期位置錯誤,按要求卷號在前,期號在後,期號寫在圓括號內;四是抄寫錯誤,按規範要求寫出的各項目與原文獻不符。
4.標點符號錯誤。參考文獻著錄的每一個標點符號都是標準化、規範化的,只要重視,是最容易寫正確的,但是,卻是最易發生的錯誤。這種錯誤雖然無礙大局,編輯較易糾正,卻可看出作者對待論文寫作的認真程度。
5.其他錯誤。如著錄序號與標註序號不一致、作者姓名與正文內不一致、內部資料,以及正文內有標註角碼,著錄寫「參考文獻從略」等。
以上是論文中標註和著錄參考文獻的常見問題。其實,只要在摘記文獻資料時項目齊全,嚴格認真按要求去標註和著錄,並注意避免出現上述問題,就一定能夠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