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7714-2015
新標準實施的要點提示
GB /T 7714—2015《信息與文獻 參考文獻著錄規則》( 以下簡稱新標準) 已於2015-05-15 發布,並於2015-12-01 實施。參考已發表的解讀舊標準的相關文章,對新標準實施中的要點及可能出現的疑點做出一些提示。
1引文文獻應標註「引文頁碼」凡專著、從專著和期刊中析出的文獻作為引文文獻引用時,均應標註 引用信息所在頁碼,即「引文頁碼」。例如:
專著僅在作為閱讀型文獻引用時才不標註「引文頁碼」。但從文集和期刊中析出的文獻作為閱讀型文獻引用時,應標註析出文獻的起訖頁或起始頁。2正確放置正文中的文獻序號無論是引文文獻還是閱讀型文獻,凡是在論著的文獻表中著錄的,應將文獻序號標註在正文中的引用處。按標準給出的示例,可歸納出序號的以下幾種標註方法。 1) 置於主要責任者姓名的上角標處。如:
2) 引用以引號括起的一段完整的文字時,置於引號的上角標處。如:
3) 置於點號前引用信息的上角標處。如:
該例中的「354」為引文頁碼。多次引用同一著者的同一文獻時,在正文中標註首次引用的序號,並在序號的「[]」外著錄引文頁碼。在文獻表中,此文獻 不重複標註引文頁碼。 4) 在有些特殊情況下,序號也可作為行文語句的組成部分。如:
3正確使用標識符號為使參考文獻著錄簡明、統一,新標準仍規定了著錄使用的9 個標識符號( 「.」「:」 「,」「;」「∥」「( ) 」「[]」「/」「-」) 。這些符號多數移植 於標點符號,但其功能和用法與標點符號不同,它是一種前置符,置於一個著錄項目或要素之前,將這些項目、要素清晰分隔,而標點符號是後置符。 1)正文和文獻表中的序號應使用「[]」括起( 或由計算機自動生成圈碼) 。2) 正文中連續序號和文獻表中連續頁碼間用短橫線連接。這短橫線可使用半字線,也可用英文連字符,只要全刊統一即可。如「張曉東等指出: ……」「26( 6) : 517-519. 」。3) 每一條參考文獻的結尾可用「. 」號。在著錄實踐中,結尾不加或加「. 」均規範。4) 論文集、會議錄等專著中的析出文獻的出處項前標識符號用「∥」。採用符號「∥」替代以往的「. 見:」或「. In:」以及人們慣用的「轉引自:」「參見:」等,具有簡明性、通用性等優點,已為越來越多的書刊採用。5) 期刊合期出版時,合期號間使用「/」連接,注意不要跟GB /T 3179中採用的「-」混淆。n 期合期,「/」數為n - 1 條。如第4 ~ 6 期合期出版時應著錄為「( 4 /5 /6) 」。6) 以年、期出版的期刊,其年卷期標註應為「年( 期) : 頁碼」,標註為「年,( 期) : 頁碼」是不規範的。採用著者-出版年制組織文獻表的,「年」放到了題名前,對不設「卷」的期刊,「( 期) 」前也不應加「,」。如:
7) 按規則,「『等』『譯』字樣」前的標識符號為「,」。當遇到「等」「譯」連用時,參照新標準給出的示例,可著錄為「,等譯. 」,即「譯」前不必標註「,」。 8)電子資源的著錄要素「[引用日期]」屬出版項,當其前有出版項的其他要素時,其前不加任何標識符 號; 否則( 連同可能有的「( 更新或修改日期) 」一起) 其前應加「. 」。例如:
4規範責任者項的著錄1)個人著者一律「姓前名後」,且「姓全部著錄,字母全大寫」。這也是ISO 690 的規範。採納這一規則的目的是為了與國際標準接軌,便於人們快捷、正確地區分著者的姓和。「姓前名後」規則僅適用於文獻表中的著錄,在其他處仍應尊重其原有的姓名書寫規則。 2)名字可以縮寫並省略縮寫點。這是出於著錄簡明性且不會產生歧義的考慮。新標準的示例中,名字均採用了縮寫並省略「.」,僅表明一種提倡,但不是「要求」。ISO 690 的示例是名字縮寫但保留「.」。新標準對採用縮寫點沒有明文禁止。3)「責任者不超過3個時,全部照錄。超過3個時,著錄前3 個責任者,其後加『,等』或與之相應的詞」,如「,et al. 」。有的書刊統一採用對所有責任者全部照錄的著錄方式,應屬允許。 4)無責任者或責任者情況不明的文獻,採用著者-出版年制著錄的,「主要責任者」項應註明「佚名」或「Anon」。而採用順序編碼制著錄的,可省略此項,直接著錄題名。 5)機關團體作為文獻的主要責任者時,其名稱應由上至下分級著錄,上下級間用「. 」分隔,用漢字書的名稱除外。
5規範西文題名的著錄題名包括書名、刊名、標準名、析出的文獻名等。題名著錄的依據是著錄信息源所載的內容。關於西文題名的著錄,新標準沒有給出具體的條款,只有「西文期刊刊名的縮寫可參照ISO 4 的規定」的原則性指示。根據新標準的示例,可以歸納出以下2 條推薦建議。 1) 題名按原文獻題名全部照錄,僅第1 個詞的首字母大寫,其餘均小寫( 本該首字母大寫的專有名詞例外) 。例如:
在ISO 690 的示例中,書名、析出文獻題名等,大多數是第1 個詞的首字母大寫、其餘小寫,也有實詞的首字母大寫的。刊名則均為實詞的首字母大寫。我們在著錄實踐中,可選定一種著錄方法,並做到全刊一致。 2)刊名可採用縮寫,並省略縮寫點,每個實詞的首字母大寫。新標準中僅有2 個示例: 「J Math & Phys」和「Br Med J」。關於刊名的縮寫,ISO 690 跟新標準一樣,僅給出原則性意見: 「無識別題名的刊名可按ISO 4有關規定縮寫。如果可能造成混淆,刊名應著錄全稱。」但其所有示例均用了全稱。6正確著錄聯機網絡文獻聯機網絡文獻的著錄項目應齊全,格式應規範: 「主要責任者. 題名: 其他 題名信息[文獻類型標識/OL]. ( 更新或修改日期) [引用日期]. 獲取和訪問路徑. DOI.」。由示例可見, 「( 更新或修改日期) 」並不是必備的著錄要素,而是有則必備,如果無法確認,也可不標註。DOI 也是有則必備的著錄要素。「[引用日期]」則是必備的著錄要素。7規範數字的著錄1)應保持信息資源原有的數字形式。如原題名中含有「六十五周年」,不應改為「65周年」。 2)除1) 中的數字外,如卷次、冊次、卷期號、頁碼、出版年、版次、公告日期、更新日期、引用日期、文獻序號等均應採用阿拉伯數字表示。 a)「日期」按「YYYY-MM-DD」的格式著錄。例如: 「[2015-06-20]」。b)「出版年」採用公元紀年,如有非公元紀年,則將其置於「( ) 」內。例如: 1881( 清光緒七年) 。 c) 「版本」除第1 版不著錄外,其他版本說明均應予以著錄,西文版次用序數詞的縮寫形式表示。例如: 「4 版」「5th ed. 」。 3)新標準的示例表明,報紙中析出的文獻,其版次是必備的著錄要素; 但如該文獻引自聯機網絡,則版次可不標註。例如:
8參考文獻著錄不存在「公開性原則」在新標準和ISO 690 中沒有類似「公開發表」「正式出版」的規定。引用參考文獻時,首選的應是讀者容易查找到的、公開發表的信息資源;但不涉及保密問題的內部信息資源也可列為參考文獻。內部信息資源包括會議主辦者編印的會議文集,已投雜誌社的待發表論文,科研單位編印的科技報告、調研報告,論著手稿等等。新標準中就有內部資料的示例。
(GB / T7714新標準對舊標準的主要修改及實施要點提示 》)
常用參考文獻著錄項目與著錄格式
----摘自《信息與文獻 參考文獻著錄規則 (GB/T 7714-2015)》
正文中引用文獻的標註方法採用順序編碼制,也可以採用著者-出版年制。
順序編碼制是按在正文中引用的文獻出現的先後順序連續編碼,將序號置於方括號中。如[1]、[2]、…,以與正文中的指示序號格式一致。各類參考文獻的著錄項目與著錄格式如下:
1. 專著
主要責任者.題名:其他題名信息[文獻類型標識/文獻載體標識].其他責任者.版本項.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引文頁碼[引用日期].獲取和訪問路徑.數字對象唯一標識符.
示例:
[1] 陳永鋒.性傳播疾病診斷治療[M].廣州:廣東科技出版社,2001:18-20
[2] BOLOGNIA JL,JORIZZO L J,SCHAFFER J V,et al. Dermatology [M]. 3th ed. Philadelphia: Elsevier Mosby,2012:305.
[3] 楊保軍.新聞道德論[D/OL].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0[2012-11-01].http://apabi.lib.pku.cn/usp/pku/pub.mvc?pid=book.detail&metaid =m.20101104-BPO-889-1023&cult=CN.
2. 專著中的析出文獻
析出文獻主要責任者.析出文獻題名[文獻類型標識/文獻載體標識].析出文獻其他責任者//專著主要責任者.專著題名:其他題名信息.版本項.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析出文獻的頁碼[引用日期].獲取和訪問路徑.數字對象唯一標識符.
示例:
[1] 周易外傳:卷5[M]//王夫之.船山全書:第6冊.長沙:嶽麓書社,2011:1109.
[2] WEINSTEIN L, SWERTZ M N. Pathogenic properties of invading microorganism [M]//SODEMAN W A, Jr, SODEMAN W A. Pathologic physiology:mechanisms of disease. Philadelphia:Saunders,1974:745-772.
3. 連續出版物
主要責任者.題名:其他題名信息[文獻類型標識/文獻載體標識].年,卷(期)-年,卷(期).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引用日期].獲取和訪問路徑.數字對象唯一標識符.
示例:
[1] 中華醫學會湖北分會.臨床內科雜誌[J].1984,1(1)-.武漢:中華醫學會湖北分會,1984-.
4. 連續出版物中的析出文獻
析出文獻主要責任者.析出文獻題名[文獻類型標識/文獻載體標識].連續出版物題名:其他題名信息,年,卷(期):頁碼[引用日期].獲取和訪問路徑.數字對象唯一標識符.
示例:
[1] 張嬌,薛汝增,陳永鋒.獲得性大泡性表皮鬆解症[J].皮膚性病診療學雜誌,2016,23(4):219-220.
[2] KANAMORI H. Shaking without quaking[J].Science,1998,279 (5359):2063.
5. 電子資源
主要責任者.題名:其他題名信息[文獻類型標識/文獻載體標識].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引文頁碼(更新或修改日期)[引用日期].獲取和訪問路徑.數字對象唯一標識符.
示例:
[1]蕭鈺.出版業信息化邁入快車道[EB/OL].(2012-12-19)[2002-04-15]. http://www.creader.com/news/20011219/200112190019.html.
6. 專利文獻
專利申請者或所有者.專利題名:專利號[文獻類型標識/文獻載體標識].公告日期或公開日期[引用日期].獲取和訪問路徑.數字對象唯一標識符.
示例:
[1] 鄧一剛.全智能節電 器:200610171314.3[P].2006-12-13.
[2] TACHIBANA R, SHIMIZU S, KOBAYSHI S, et al. Electronic watermarking method and system:US6915001[P/OL].2005-07-05[2013-11-11]. http://www.google.co.in/patents/US6915001.
參考文獻著錄中的文獻類型標識代碼和電子文獻載體類型標識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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