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熱線66810221三亞1月30日訊(記者孫嘉夏)休產假期間只能領到基本工資?在三亞某某大酒店工作的翟小姐對於酒店的做法感到非常不滿。近日,翟小姐向三亞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要求補全產假期間應得工資,最終勝訴。
據翟小姐介紹,她在三亞某某大酒店餐飲部任中餐廳經理,2006年8月份起,她開始休產假,直至當年11月19日產假結束,共105天。在此期間,翟小姐每月只領到基本工資600元。
翟小姐不滿地告訴記者:「本來每個月的收入應該是3000元,包括600元基本工資和2400元津貼。但在我休產假這段時間,酒店方面每個月只發600元,還有2400元就不發了,我覺得這樣的做法很沒有道理。休完產假後,我找到酒店方面,要求補發我的工資,但酒店方面不同意。沒有辦法,我只能提起勞動仲裁了。」
近日,三亞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要求某某大酒店補發翟小姐在產假期間的工資8400元。拿到仲裁書,翟小姐非常欣慰:「雖然我現在還沒有拿到這筆錢,但是我覺得這說明酒店方面的做法是有問題的,我希望在產假期間只領到基本工資的姐妹們能站出來,維護自己正當權益。」(報料人:劉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