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史上有過許多冤假錯案,最著名的莫過於「竇娥冤」,竇娥的冤情就連老天也看不下去,居然在六月下起了大雪。實際上在現實生活中,和竇娥一樣冤的人不在少數,但老天爺卻不一定每次都能出來支持公道。
比如湖北省曾經有一位名叫佘祥林的男犯人,他的妻子無故失蹤,妻子的娘家人一致認為他就是殺人兇手,導致他被關進監獄十一年。但實際上當時根本就沒有證據能表明,佘祥林就是殺害妻子的兇手,他的入獄很大程度上只是為了平息「民憤」。
為了所謂的正義,佘祥林在監獄裡度過了漫長的十一年,沒有人知道,蒙冤入獄之後的這十一年,他是如何忍受過來的。更荒唐的是,十一年之後,佘祥林消失的妻子居然出現在了村子裡面,並且還疑惑地問大家,我的丈夫去哪裡了?
佘祥林與張在玉結婚多年,家裡一直雞飛狗跳,因為張在玉有精神病,所以有時候會控制不住自己的行為。妻子的不正常帶給佘祥林很多壓力,尤其是很多時候,他需要獨自面對時刻可能發病的妻子,很多同村的人都十分同情他的遭遇。
在1994年1月20日,張在玉失蹤了,一開始大家都以為她只是發病,跑到哪裡躲著了,於是紛紛出門尋找張在玉。但找了幾天都沒有找到後,張在玉的娘家人一致認為,她肯定不是簡單的失蹤,而是被佘祥林給殺害了。畢竟張在玉在家的時候,怎麼鬧得佘家家宅不寧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張家人就這樣認定了佘祥林的罪名。
幾個月之後,村子裡的水塘裡面出現了一具女屍,張家人經過肉眼辨認之後一口咬定這具屍體就是張在玉。
接到張家人報案後,有關部門也介入了調查,這具女屍的年齡體徵與死亡時間都與失蹤的張在玉基本吻合,但按照正規的程序,還是需要法醫進行技術鑑定才能確認屍體的身份。但這具屍體並沒有被送到法醫那裡,僅憑張家人的證詞,屍體的身份就被確定為張在玉。
佘祥林因為有重大嫌疑,很快便被拘捕。當時警方面臨著巨大的壓力,他們找不到更多的證據證明佘祥林就是殺害妻子的兇手,但張家人又步步緊逼,而且還有幾百名群眾聯名上書,要求儘快處理佘祥林。
在多方壓力之下,警方選擇對佘祥林嚴刑逼供,他被審問了十天十夜,片刻都沒有休息過。一開始他還能堅定地否認,說自己沒有殺過人,但後來他已經神志不清,只想休息,所以警察問什麼他都承認。
就這樣,佘祥林背負上了殺妻的罪名。1994年10月13日,他被判處死刑。好在他的家人沒有放棄,一直堅持上訴,最終一審判決被撤銷。1998年6月15日,二審判決出來了,佘祥林被判處了十五年的有期徒刑,之後他的上訴全都被駁回,一切已經塵埃落定。
因為不斷上訴,佘祥林的母親被關押了好幾個月,佘祥林的哥哥也被關押了一個多月,一家人的生活就這樣陷入了混亂之中。
十一年之後,有個女人突然出現在湖北省京山縣雁門口鎮,她自稱是張在玉,還問大家自己的丈夫去哪裡了。這個人確實是張在玉,她當年與丈夫吵了一架,一氣之下離開家門,去了山東,並且在那裡組建了新家庭。
當地警方對她進行DNA檢測後,證實她確實是張在玉,也就是說,佘祥林這十一年的牢白做了。
張家人十分驚訝,佘家人則是又喜又氣。但不管怎麼說,佘祥林的冤屈總算是被洗清了,在2005年4月13日,被關押了十一年的佘祥林重獲自由。然而他的母親早已去世,孩子因為無人照管也輟學了,家裡一片冷清。
對於張在玉一家人,佘祥林自然是怨恨的,他和家人一起提出了一千萬的賠償。不過法院根據現實情況,估算的賠償金是二十二萬,因為這起案子的影響特別惡劣,最後賠償金被調整為七十萬。雖然錢買不回時間,但對於佘祥林一家人來說,總算是聊勝於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