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E4130相當於中國牌號30CrMO相當於日本SCM430,我單位生產的某SAE4130零件抗拉強度、屈服強度、伸長率、脫碳層的指標要求高,對熱處理操作提出了苛刻的要求。原來處理的零件經常因抗拉強度偏高多次回火後才能達到指標要求,偶爾有因屈服強度偏低而需再次淬火。為使得多次淬火返工能有依據,特進行重複淬火的工藝試驗。工藝試驗後對試樣進行金相以及各項機械性能指標的檢測,各項指標合格,給返工提供了依據,同時也積累了生產經驗。
對3.2mm厚的SAE4130板材製成的封閉容器進行多次試驗,試驗後從中加工拉伸試片。圖1所示為容器形狀示意圖。
航標中規定「製件允許重複熱處理。重複淬火次數,對於厚度大於1mm的零件,允許不超過二次;對於厚度小於或等於1mm的製件,僅允許一次」。零件用3.2mm厚板材,按標準可以進行重複二次淬火(即共淬火三次)。我們採用模擬零件的容器(見圖1 )進行多次淬火+回火的工藝試驗,確認返工是否對材料組織、性能造成不良影響,是否能達到要求的指標σb≤1230MPa、σ0.2≥1030MPa、δ5≥7%。
1.工藝試驗
(1)工藝試驗方法
拉伸試樣的形狀、尺寸和實驗方法按GB228-1976進行,用WE-100B萬能拉伸試驗機測定各力學性能;用FUTURE-TECH FM-700型硬度計按GB224-87進行脫碳層測試。用DMI5000M金相顯微鏡檢查金相組織。
(2)試驗工藝
採用進口的愛協林可控氣氛熱處理爐進行氣氛保護淬火。採用下列工藝進行一次、二次、三次淬火,後進行回火。
淬火:850~860℃,90~110min , 油淬。
回火:460~500℃,60~70min , 空冷。
各碳勢控制參數為:甲醇為1.0~1.6l/h,丙酮為0.3~0.9 l/h,氮氣為1.1 ~1.4m3/h,爐壓是1000~1500Pa,碳勢0. 4%~0.5%。
(3)試驗內容
分別取三個容器(容器編號為1#、2#和3#)進行一次、二次、三次淬火+回火處理,試驗後檢查金相組織、脫碳、機械性能,並作對比分析。
2.試驗結果
(1)多次淬火回火後力學性能結果見表1。
表1 多次淬火回火結果對照
(2)試驗結果及分析
圖2為一次淬火回火(1#)、二次淬火回火(2#)和三次淬火回火(3#)試驗容器金相組織及晶粒度照片,各容器金相組織及晶粒度的對照見表2。
表2 幾次淬火回火後金相組織及晶粒度的對照表
從對照表中可以看出三次淬火後的晶粒要比一次的低1級,但仍能達到9級,仍屬於細晶粒。進行三次淬火回火後與一次淬火回火後組織無明顯差異。
依據此次工藝試驗,對某爐強度偏低的零件進行了三次淬火處理,返工後零件合格。經過對零件後續加工進行跟蹤,至後續爆破工序,抽取零件進行爆破,爆破結果合格。驗證產品能夠滿足設計使用要求。
3.結語
經過此次工藝試驗,驗證了SAE4130化學成分正常時可以重複1~2次淬火,中間無需退火、正火。每次淬火後需按工藝正常回火,壓力零件進行3次淬火後,材料組織正常,爆破抽驗合格,滿足設計使用性能。此次試驗,為產品的生產提供了經驗積累,給零件返工提供了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