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中學生張志超姦殺案」再審 主審法官曾參與聶樹斌案複查

2020-12-14 封面新聞

封面新聞記者 代睿

日前,封面新聞記者從山東張志超案代理律師處獲悉,張案再審合議庭的主審法官曾在2016年參與聶樹斌案的複查工作。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張志超案將在今年8月8日之前審理完畢。

2月8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發布消息稱,根據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刑申128號再審決定書,該院已組成合議庭對張志超強姦、王廣超包庇一案再審。

時間退回到2005年2月,時年不滿16歲的山東臨沭縣高一學生張志超被警方拘留,他被認定為一起校園姦殺案的兇手,受害者是同校女生高某。次年3月,山東臨沂中院做出一審判決認定張志超強姦罪成立,判處其無期徒刑。與張志超同年級的王廣超被控犯有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期三年執行。

2017年12月28日,最高法院公布再審決定書經審查認為,原審判決認定張志超強姦致人死亡、王廣超包庇的事實不清,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決定指令山東高院另行組成合議庭對案進行再審。

據張志超的代理律師李遜介紹,此案有諸多疑點:案件被認定為強姦案,但受害者身上未提取到精液和其他身體物質;張志超前後9次詢問筆錄中口供不一致,供述不穩定,比如對於受害者的衣著就出現多次變化;本案證明張志超作案的物證稀缺,唯一的物證是被認為插入死者肛門的木棒,但上面卻未提取受害者的相關物質和張志超指紋;此外,李遜認為張志超的作案時間和警方認定的犯罪現場均存疑。

張志超的代理律師、北京京師事務所律師王殿學本月初在山東會見了張志超,對案件相關細節進行了進一步核實。他告訴封面新聞記者,張志超案開庭審理的可能性非常大,屆時將會申請證人出庭作證。

「(對於張志超無罪)我們還是很有信心的,因為這個案子疑點實在太多了。」此外,王殿學還向記者透露,張案再審的主審法官曾參與聶樹斌案的複查工作,對辦案程序和相關法條非常了解。

2014年12月,最高法院指令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聶樹斌案進行複查,此後,經過四次延期複查,山東高院最終建議最高法院依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判聶樹斌案。

王殿學告訴封面新聞記者,山東高院2月8日組成合議庭對張志超案進行再審,根據刑訴法規定,該院將在半年之內,也就是8月8日之前審理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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