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司法行政部門和殘疾人聯合會認真宣傳、貫徹《憲法》、《殘疾人保障法》、《法律援助條例》等涉及保障殘疾人權益的法律法規,本著維護社會正義和助殘扶弱的原則,採取各種措施,在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由於種種原因,社會上歧視、傷害殘疾人和侵犯殘疾人合法權益的現象仍時有發生,不少殘疾人由於身體狀況、經濟條件和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時,普遍面臨著比常人更多的困難。
近期,長寧區法律援助中心開展「法律援助進社區活動」,方便了居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增強居民學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識,營造社區法制氛圍,讓「高高在上」的法律貼近百姓,溫暖人心。10月21日下午,長寧區法律援助中心組織開展法律援助進社區,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的公益活動,為到場60名殘疾人朋友講解如何申請法律援助,並進行一對一法律問題解答。此次活動受到殘疾人朋友的好評,活動現場,殘疾人朋友們對自己在生活中遇到的婚姻財產糾紛,工作中勞動合同問題以及用人單位需要交納的保險問題一一進行詢問,律師們也對提出的問題進行了專業的解答。
T I P S
殘疾人如何申請法律援助
活動現場,法律援助的工作人員就殘疾人朋友們如何申請法律援助做了講解並發放宣傳資料:
申請法律援助需要準備的材料
1、身份證;
2、申請人以及家庭成員的經濟狀況證明;
3、申請法律援助案件的基本情況的證明材料;
4、法律援助機構認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申請人為未成年人或無行為能力人的,應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代申請人應提交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法律援助機構根據這些材料作出是否批准法律援助的決定。
申請方式
1、殘疾人應當通過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向常住戶口所在區(縣)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請;
2、如果當地有殘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分中心、工作站)的,殘疾人也可以向他們提出。
此外,各級法律援助中心還通過發放法律援助卡、開通法律援助熱線、設立諮詢信箱、實行上門服務為殘疾人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殘疾人可以通過這些途徑直接進行諮詢或申請。
需要說明的是,訴訟案件的法律援助由有審判管轄權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援助機構受理;非訴訟案件的法律援助由當事人戶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受理;人民法院指定辯護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由該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統一接受並組織實施。
法律援助的形式和範圍:
法律援助的形式有:法律諮詢;刑事辯護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訴訟代理。
法律援助的範圍(民事):
1、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請求發放撫恤金、救濟金的;
4、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5、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6、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
7、因勞動用工糾紛(含原規定的勞動合同糾紛),主張權利的;
8、在籤訂、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過程中受到損害,主張權利的;
9、因工傷、交通事故受到人身損害主張權利的;
10、因醫患糾紛(含原規定的醫療事故糾紛),請求賠償的;
11、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主張權利的;
12、因食用有毒有害食品造成人身損害,請求賠償的;
13、軍人軍屬因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主張權利的;
14、未成年人因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主張權利的;
15、因使用偽劣農藥、化肥、種子及其它農資產品造成嚴重經濟損失,請求賠償的;
16、當事人不服司法機關生效的判決、裁定,依法申請再審的;
1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應當提供法律援助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