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傳偉:用數字人民幣替代M1和M2形同「畫蛇添足」

2020-12-20 行動支付網

數字人民幣生態有哪些參與機構?它們將發揮哪些作用?隨著數字人民幣4月起在4個城市開始內部封閉試點測試,這已成為金融界非常關心的問題。比如,A股已出現數字貨幣概念股,數字人民幣對相關上市公司、商業銀行和非銀行支付機構等的影響,證券公司研究人員已開展跟蹤研究。但因為人民銀行對數字人民幣披露的信息不多,市場上的研究報告多有「合理推測」性質。

9月14日,人民銀行副行長範一飛在《金融時報》上發表《關於數字人民幣M0定位的政策含義分析》。這是範一飛繼2018年1月25日在《第一財經日報》上發表的《關於央行數字貨幣的幾點考慮》之後,再次在財經媒體上闡述人民銀行關於數字人民幣的立場。從範一飛這兩篇文章看,人民銀行對數字人民幣有清晰的戰略謀劃,核心觀點可謂「一以貫之」。我認為,範一飛的最新文章已經揭示數字人民幣生態概貌,若干未回答的問題則有待進一步研究。

數字人民幣的貨幣經濟學屬性

數字人民幣主要定位於M0(流通中現金),這與數字人民幣作為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幣(CBDC)的定位是一致的。從主要國家的CBDC項目看,批髮型和零售型CBDC替代的都是中央銀行貨幣,與商業銀行貨幣(即存款)不在同一層次上。因為M1和M2中包含商業銀行存款貨幣,所以用CBDC替代M1和M2的提法在邏輯上就很難成立。對數字人民幣的M0定位和重要意義,需要結合我國貨幣和支付體系來理解。

在現代社會,商業銀行貨幣構成廣義貨幣供給的主要組成部分。商業銀行放貸伴隨著貨幣創造,這是商業銀行承擔的重要社會職能。商業銀行向個人和機構放貸時,資產方增加一筆貸款,負債方增加一筆存款。在部分存款準備金制度下,這個過程持續下去,就形成了存款的多倍擴張機制。儘管一些非銀行金融機構也可以放貸,但只有商業銀行放貸才伴隨著負債(即存款)增長,而在私人部門機構中,只有商業銀行負債才能有效地行使貨幣職能。用戶使用商業銀行存款貨幣進行支付時,涉及商業銀行行內系統和銀行間支付清算系統。

用戶在使用非銀行支付機構進行電子支付時(比如轉帳和發、搶紅包),存在兩種情況。

第一,支付由非銀行支付機構發起,但付款通過綁定的銀行卡進行,實際上是使用商業銀行存款貨幣完成支付。第二,付款通過支付帳戶餘額進行,比如支付寶餘額和微信錢包餘額。支付帳戶餘額本質上是預付價值,對應著非銀行支付機構為辦理用戶委託的支付業務而實際收到的預付代收資金(即備付金),需要用戶事先用商業銀行存款充值。按目前的非銀行支付機構管理制度,備付金100%集中存管在人民銀行。

以上簡單介紹了支持M1和M2流通的銀行間支付清算系統、商業銀行行內系統以及非銀行支付機構等支付系統。這些系統在我國發展全球領先的行動支付服務中發揮了重要作用。鑑於這些系統的電子化和數位化程度,用數字人民幣替代M1和M2形同「畫蛇添足」,確實沒有必要。

數字人民幣與人民幣現金之間有多重關係。

第一,數字人民幣可以視為現金的升級版,在同屬於M0、「支付即結算」這些核心特徵上與現金是一樣的。

第二,數字人民幣替代現金,既有助於降低現金印製、調撥、倉儲、投放、回籠、清分和銷毀等相關成本,也發揮可控匿名、可追溯等特點抑制基於現金的違法違規活動,比如逃漏稅、洗錢和恐怖融資等。

第三,儘管現金的絕對數量還在增長,但隨著電子支付的發展,現金使用率已在下降。很多人是「一機在手,走遍全國」。在這種背景下,通過數字人民幣讓公眾持有中央銀行貨幣,保證商業銀行存款貨幣能等額兌換為中央銀行貨幣,對經濟金融平穩運行以及提高公眾對人民幣的信心非常重要。

數字人民幣針對零售支付,在目標用戶和場景上與非銀行支付機構有很多重合,將為目前的電子支付系統提供更多冗餘性。但要看到,非銀行支付機構提供的是支付工具而非貨幣工具,只有同一家非銀行支付機構的用戶之間才能相互轉帳交易。數字人民幣是我國法定貨幣的數字形態。以數字人民幣支付我國境內一切公共和私人債務(比如消費購物、付水電煤氣費和還按揭月供等),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具備接收條件的情況下不得拒收。數字人民幣的法償特徵,有助於打破零售支付壁壘和市場分割,避免市場扭曲,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為數字經濟發展提供通用性的基礎貨幣。

數字人民幣的技術屬性

針對數字人民幣的技術屬性,範一飛用的表述是「以廣義帳戶體系為基礎」、「銀行帳戶鬆耦合」以及「基於價值屬性衍生出不同於電子支付工具的新功能」。如何理解這些表述?我認為,最好結合人民銀行關於數字人民幣的專利文件來理解。

在以商業銀行的存款帳戶和非銀行支付機構的支付帳戶為代表的傳統帳戶體系中,帳戶名顯示用戶的真實身份,帳戶餘額記錄用戶擁有多少存款以及將多少預收待付資金委託給非銀行支付機構。傳統帳戶體系下的支付,是從付款方的帳戶餘額中減少相應金額,同時在收款方的帳戶餘額中增加相應金額。如果付款方和收款方的帳戶不在同一家帳戶管理機構(比如商業銀行和非銀行支付機構),那麼這筆收付款會引發兩家帳戶管理機構之間的交易,而這需要通過調整它們在更上級的帳戶管理機構(比如中央銀行)的帳戶餘額來進行。

傳統帳戶體系遵循實名制原則。比如,對個人銀行結算帳戶,Ⅰ類銀行帳戶需要在銀行櫃檯開立、現場核驗身份,Ⅱ類和Ⅲ類銀行帳戶可以通過網際網路等電子渠道開立,但需要同名Ⅰ類銀行帳戶或信用卡帳戶綁定驗證身份並使用。非銀行支付機構從支付帳戶誕生起便一直採取非面對面的方式為用戶開立支付帳戶。對個人支付帳戶,Ⅰ類帳戶需要一個外部渠道驗證用戶身份,比如聯網核查用戶的居民身份證信息;Ⅱ類和Ⅲ類支付帳戶如果採取非面對面方式開立,分別需要三個和五個外部渠道驗證用戶身份。

數字人民幣是由人民銀行擔保並籤名發行的代表具體金額的加密數字串。每枚數字人民幣在任意時刻都有唯一屬主。屬主標識體現為用戶地址,一般是用戶公鑰的哈希摘要值。因為幾乎不可能從哈希摘要值(即地址)倒推出原始數據(即公鑰),地址天然具有匿名性。數字人民幣的可控匿名體現為,地址與用戶真實身份之間可以不關聯,也可以經過「了解你的用戶」(KYC)過程達到不同程度的關聯(比如數字人民幣錢包綁定銀行卡),但關聯信息僅由人民銀行掌握。這些用戶信息由人民銀行的數字貨幣系統集中管理。

數字人民幣的屬主信息由人民銀行的數字貨幣系統記錄和變更。數字貨幣系統以數字人民幣為中心構建,記錄每枚數字人民幣的所有者是哪個地址。某個地址擁有的數字人民幣總量,等於所有者為該地址的所有數字人民幣面額之和。數字人民幣支付體現為將付款地址擁有的數字人民幣的屬主變更為收款地址。

因此,在數字人民幣系統中,地址是可控匿名的,不一定關聯用戶真實身份;沒有類似帳戶餘額的概念;支付體現為數字人民幣的屬主變更,而非帳戶餘額調整;理論上,任何兩個地址之間都可以直接點對點交易。

數字人民幣的批發和零售環節

數字人民幣最早提出「中央銀行—商業銀行」二元模式。這一模式得到了主要國家的CBDC項目的遵循,體現為批發和零售兩個環節。在批發環節,商業銀行用存放在中央銀行的存款準備金向中央銀行按需兌換出CBDC,這也是CBDC的發行環節。在零售環節,用戶用現金或存款向商業銀行兌換出CBDC。如果只有批發環節而沒有零售環節,就是批髮型CBDC,比如加拿大銀行的Jasper項目、新加坡金管局的Ubin項目以及香港金管局的LionRock項目等。既有批發環節也有零售環節,就是零售型CBDC。數字人民幣在全球零售型CBDC項目中處於領先位置。

範一飛在文章中對數字人民幣的批發環節有系統闡述。

第一,只有在資本和技術等方面實力較為雄厚的商業銀行才能作為指定運營機構,參與批發環節,用存款準備金向人民銀行兌換出數字人民幣。其他商業銀行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能直接與人民銀行交易以兌換出數字人民幣。

第二,人民銀行將數字人民幣作為公共產品向公眾提供。數字人民幣不計付利息。人民銀行在批發環節不收取數字人民幣兌換流通服務費。數字人民幣的批發環節在很大程度上借鑑了現金髮行制度。主要差別在於,只有作為指定運營機構的商業銀行才能參加數字人民幣的發行環節。

對數字人民幣的零售環節,範一飛明確了三點。

第一,數字人民幣需遵守《中國人民銀行法》《人民幣管理條例》等與現鈔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大額現金管理和反洗錢、反恐怖融資等法律法規。

第二,作為指定運營機構的商業銀行在人民銀行的額度管理下,根據用戶身份信息識別強度為其開立不同類型的數字人民幣錢包,進行數字人民幣兌出兌回服務。

第三,商業銀行不向個人客戶收取數字人民幣的兌出兌回服務費。

有待進一步研究的問題

(一)數字人民幣的清結算安排,如何實現「支付即結算」以及跨運營機構的互聯互通?

一個思路是個人和機構(含商業銀行)的數字人民幣交易,都第一時間體現為人民銀行的數字貨幣登記中心的更新。這相當於人民銀行面向公眾提供實時全額結算,對數字人民幣系統的安全和性能提出了很高要求。

(二)其他商業銀行(指不屬於指定運營機構的商業銀行)和非銀行支付機構如何參與數字人民幣流通服務?如何發揮它們在數字人民幣體系中的積極作用?

第一,其他商業銀行能否不參與數字人民幣的批發環節,只參加零售環節?換言之,其他商業銀行能否運營數字人民幣錢包服務,但不是向人民銀行而是向指定運營機構兌換出數字人民幣?如果數字人民幣錢包管理機制和技術發展成熟,這個安排不會影響數字人民幣的中心化管理和「中央銀行—商業銀行」二元模式,不會產生額外的風險,能有力促進公眾持有、使用數字人民幣。

第二,商業銀行的ATM機如何兼容數字人民幣?人民幣現金與數字人民幣將長期共存,用戶對兩者之間的雙向兌換將有持續需求。這是數字人民幣零售環節的重要組成部分,對ATM機提出了升級要求。

第三,指定運營機構名單能否擴容?隨著我國銀行業發展和對數字人民幣理解加深,將有更多商業銀行滿足人民銀行關於指定運營機構的要求,即成熟的基礎設施、完善的服務體系、充足的人才儲備以及在零售業務治理體系、風險措施等方面經驗豐富。長期來看,指定運營機構名單能擴容,也應該擴容。

第四,非銀行支付機構在數字人民幣生態中是什麼地位?我國電子支付的「主動脈」是商業銀行,「毛細血管」是非銀行支付機構。過去10年,非銀行支付機構在創新和市場競爭的驅動下,深度滲透老百姓衣食住行、生活繳費、信用卡還款和社交娛樂等場景,儘管造成了支付市場格局集中、市場分割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不力等問題,但為老百姓帶來了巨大便利。正如範一飛指出的,根據《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經營或者變相經營貨幣兌換,不具備為M0定位的數字人民幣提供兌換服務的制度基礎。具體來說,非銀行支付機構無論是在批發環節向人民銀行兌換出數字人民幣,還是在零售環節向指定運營機構兌換出數字人民幣,都於法無依。另外,非銀行支付機構如果提供數字人民幣兌換服務,就必然涉及備付金和數字人民幣之間的雙向兌換,儘管備付金和數字人民幣都屬於基礎貨幣範疇,但這在貨幣經濟學上的影響非常複雜。

我認為,除了支付產品設計創新、場景拓展、市場推廣、系統開發、業務處理和運維等服務環節以外,應該允許用戶用數字人民幣向非銀行支付機構的帳戶充值。在實現方式上,非銀行支付機構在指定運營機構開立數字人民幣錢包,用戶從自己的錢包向非銀行支付機構的錢包轉入數字人民幣,作為委託非銀行支付機構辦理支付業務的預付代收資金,但限定用戶提現時只能拿回數字人民幣而非獲得商業銀行存款。這部分支付帳戶餘額的價值基礎從備付金轉為數字人民幣,因為備付金和數字人民幣都屬於基礎貨幣,在風險內涵上基本等價。

第五,企業用戶收款終端如何適應數字人民幣?一方面,POS機需要升級;另一方面,數字人民幣應該兼容非銀行支付機構建立的二維碼收單體系。根據數字人民幣的法償特徵,企業用戶收款終端在具備接收條件後,就不得拒絕消費者用數字人民幣支付。這有助於數字人民幣的應用推廣。

(作者系萬向區塊鏈首席經濟學家)

相關焦點

  • ...鏈鄒傳偉:區塊鏈技術不是數字人民幣的充分條件,也不是必要條件
    萬向區塊鏈首席經濟學家鄒傳偉目前,央行對數字人民幣的定位聚焦於流通中的現金,即M0的替代,但行業也有一些聲音認為未來會對M1/M2形成替代才有價值。鄒傳偉對此並不認同。他認為,第一,數字人民幣和M0(流通中現金)都是中央銀行貨幣,是中央銀行對公眾的負債,所以「數字人民幣替代M0」是成立的。M1/M2的主體部分是商業銀行存款貨幣,是商業銀行對個人、機構和政府部門的負債,「數字人民幣替代M1/M2」在邏輯上很難成立。
  • 萬向區塊鏈鄒傳偉:區塊鏈技術不是數字人民幣的充分條件,也不是...
    萬向區塊鏈首席經濟學家鄒傳偉目前,央行對數字人民幣的定位聚焦於流通中的現金,即M0的替代,但行業也有一些聲音認為未來會對M1/M2形成替代才有價值。鄒傳偉對此並不認同。他認為,第一,數字人民幣和M0(流通中現金)都是中央銀行貨幣,是中央銀行對公眾的負債,所以「數字人民幣替代M0」是成立的。M1/M2的主體部分是商業銀行存款貨幣,是商業銀行對個人、機構和政府部門的負債,「數字人民幣替代M1/M2」在邏輯上很難成立。
  • 區塊鏈技術不是 數字人民幣的必要條件
    來源:中國經營報區塊鏈技術不是 數字人民幣的必要條件本報記者/李暉/北京報導萬向區塊鏈首席經濟學家鄒傳偉表示,數字人民幣作為中央銀行貨幣的安全性、可控匿名性、交易即結算以及雙離線支付等優點而區塊鏈技術既不是數字人民幣的充分條件,也不是必要條件。目前,央行對數字人民幣的定位聚焦於流通中的現金,即M0的替代,但行業也有一些聲音認為未來會對M1/M2形成替代才有價值。鄒傳偉對此並不認同。他認為,第一,數字人民幣和M0(流通中現金)都是中央銀行貨幣,是中央銀行對公眾的負債,所以「數字人民幣替代M0」是成立的。
  • 鄒傳偉:中國已經逐步走向一個無現金的社會 數字人民幣非常安全
    我的主題是《數字人民幣的影響和機會》。大家知道這個已經成為一個越來越重要的問題,就在前兩天,習總書記在G20會議上還提出要建設央行數字貨幣的一個國際標準。我今天的分享大概分為四個部分:第一,DC/EP,數字人民幣官方的名字,英文名稱叫DC/EP,就指的是數字貨幣電子支付,然後它的時間表大概是什麼樣的?第二,它的基本原理,它到底是個什麼東西?第三,它的一些設計方案。
  • 數字人民幣紅包怎麼用?或替代支付寶、微信支付?
    記者在華潤萬家羅湖區春風店看到,人工收銀臺和自助收銀機均有明確標識提示顧客可使用數字人民幣進行結帳。「顧客普遍感覺數字人民幣支付方便快捷,和支付寶、微信等行動支付操作差異不大。」一位櫃檯收銀員告訴記者。記者了解到,目前,深圳數字人民幣紅包可以通過條碼支付和基於近場通信技術(NFC)的非接觸式支付兩種方式使用,手機「掃一掃」或「碰一碰」便可在毫秒間完成支付。
  • 細說數字人民幣|央行數字貨幣能否有助於解決貨幣超發問題?
    穆長春表示,雙層運營體系不會改變流通中貨幣債權債務關係,為了保證央行數字貨幣不超發,商業機構向央行全額、100%繳納準備金,央行的數字貨幣依然是中央銀行負債,由中央銀行信用擔保,具有無限法償性。另外,雙層運營體系不會改變現有貨幣投放體系和二元帳戶結構,不會對商業銀行存款貨幣形成競爭。
  • 數字人民幣手冊⑤風向何處吹:支付寶迎挑戰?銀行迎機遇?
    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副教授王志誠認為,目前公開明面上的目標是替代M0(現金),也是一個正確的切入點,成功運行之後想要進一步拓展替代M1(狹義貨幣)是非常容易的。數字人民幣與支付寶、微信支付的關係對於普通人而言,最大的疑惑可能是:數字人民幣和支付寶、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的區別是什麼?
  • 數字人民幣手冊:數字人民幣主場在國內 也要為出海做好準備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貨幣與資本市場副主任何東在第二屆外灘金融峰會上表示,「有很多決定國際貨幣地位的基礎因素,如貨幣和金融政策的公信力、金融市場的廣度和深度、決策機制的透明度等。央行數字貨幣只是其中之一。」何東指出,從量變到質變的角度而言,央行數字貨幣不會從質上改變推動貨幣國際使用的基本經濟力量,但從量上可以增強貨幣替代和貨幣國際化背後的動因。
  • 數字人民幣試點露真容:全國試點交易超11億元 ;深圳將發1000萬元...
    本次「禮享羅湖數字人民幣紅包」的領取和使用無需綁定銀行卡。但若支付超過紅包金額的交易,在此次活動期間則需要使用工、農、中、建四家行中任意一家的銀行卡對錢包進行充值或綁定錢包。  只有中籤人員才能下載「數字人民幣APP」。  紅包怎麼用?  收到的「禮享羅湖數字人民幣紅包」等同於現金,可以直接使用,可參與商家的其他優惠。
  • 細說數字人民幣:央行數字貨幣的理想與現實間還差什麼?
    現實:主要用於替代現金,集中在小額、零售、高頻等場景「央行數字貨幣注重替代M0(即現鈔),並且保持了現鈔的屬性以及主要特徵,滿足了便攜和匿名的需求,將是替代現鈔的最好工具。」央行副行長範一飛曾說。換言之,王永利認為,數字貨幣可能只是從替代M0起步,但決不應僅僅只局限於此,而應該儘可能替代所有貨幣,實現貨幣運行體系的深刻變革。萬向區塊鏈與PlatOn首席經濟學家鄒傳偉則認為,央行數字貨幣不太可能從M0擴大至M1(狹義貨幣)、M2(廣義貨幣)。
  • 數字人民幣手冊:各類數字貨幣群雄逐鹿 數字人民幣呼之欲出
    按中國銀行原副行長王永利在《「數字貨幣」的本質與脈絡》一文中的分類,目前「數字貨幣」主要包括四類:1.網絡平臺內生的去中心「數字加密貨幣」;2.與單一法定貨幣等值掛鈎,以掛鈎貨幣作為儲備物兌換產生,主要運用於網絡體系的「數字穩定幣」;3.與一攬子法定貨幣結構性掛鈎,需要用掛鈎貨幣作為儲備物兌換產生,主要運用於特定網絡體系的超主權「數字穩定幣」(如最初設想的Libra
  • 數字人民幣手冊①各類數字貨幣群雄逐鹿,數字人民幣呼之欲出
    按中國銀行原副行長王永利在《「數字貨幣」的本質與脈絡》一文中的分類,目前「數字貨幣」主要包括四類:1.網絡平臺內生的去中心「數字加密貨幣」;2.與單一法定貨幣等值掛鈎,以掛鈎貨幣作為儲備物兌換產生,主要運用於網絡體系的「數字穩定幣」;3.與一攬子法定貨幣結構性掛鈎,需要用掛鈎貨幣作為儲備物兌換產生,主要運用於特定網絡體系的超主權「數字穩定幣」(如最初設想的Libra);4
  • 從聯繫匯率制看數字人民幣
    第三,中國人民銀行通過對第二層機構的監管以及發行準備和資本充足率等方面要求,支持數字人民幣的價值(或為數字人民幣的價值背書)。中國人民銀行與第二層機構之間並非簡單的批發和零售關係。第四,第二層機構負責數字人民幣用戶的KYC(「了解你的用戶」)、反洗錢等合規審查和數據隱私保護。數字人民幣數據由中國人民銀行備份。
  • 數字人民幣是什麼意思?什麼時候能用上數字人民幣?
    數字經濟時代,人們對於支付安全性、便捷性的要求越來越高,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發和應用也成為大勢所趨。  數字人民幣「在路上」 試點仍為「4+1」  近年來,全球多國都在加緊研究數字貨幣,中國也不例外。目前,我國的數字人民幣研發工作正在穩妥推進。
  • 和美元錯位競爭|數字人民幣具備挑戰美元霸權的資格嗎
    像紙鈔一樣實現滿足飛機、郵輪、地下停車場等網絡信號不佳場所的電子支付需求; 2. 安全性更高。如果真的發生了盜用等行為,對於實名錢包,數字人民幣可提供掛失功能; 3. 多終端選擇。不願意用或者沒有能力用智慧型手機的人群,可以選擇IC卡、功能機或者其他的硬體; 4. 多信息強度。
  • 數字人民幣怎麼用?一圖讀懂
    數字人民幣怎麼用?我國法定數字貨幣,是人民銀行把數字貨幣和電子支付工具結合起來,目標是替代一部分現金。簡單地說,人民銀行數字貨幣可以看做是數位化的人民幣現金。數字貨幣與比特幣、「天秤幣」等虛擬貨幣有著本質的區別,後者沒有國家信用,不具有法償性;而人民銀行數字貨幣是以國家信用為擔保的一種法定貨幣,在這一點上與現金具有同樣的效力。
  • 專家熱議:數字貨幣發展 前瞻與挑戰並存(實錄)
    央行還是有很大的空間激勵支付寶、微信這樣的機構參與推廣央行數字貨幣。首先,有一點是很明確的,根據我國目前對非銀行支付機構的監管,支付寶和微信是不能直接參與或者變相參與貨幣的兌換。如果在以前,貨幣只能是人民幣的現金,而現在新修訂的中央銀行法,這個貨幣就包括數字人民幣。將來支付寶和微信不能參與數字人民幣兌換紙幣,也不會參與數字人民幣錢包。只能由央行指定的商業銀行來做這些,目前只有五家。
  • 200元人民幣面世!數字人民幣究竟如何使用?|中央銀行|數字人民幣|...
    2018年,央行副行長範一飛撰文指出,「現階段,M1和M2基於商業銀行帳戶,已實現電子化或數位化,沒有用數字貨幣再次數位化的必要。」「央行要數位化的是M0,也就是現鈔。」他進一步闡述,「現有紙鈔和硬幣的發行、印製、回籠和貯藏等環節成本較高,流通體系層級多,且攜帶不便、易被偽造、匿名不可控,存在被用於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風險,實現數位化的必要性與日俱增。」
  • 香港金管局:將測試數字人民幣跨境支付,中銀香港參與試點
    近日,香港金融管理局總裁餘偉文發表一篇題為《金融科技新趨勢——跨境支付》文章指出,金管局目前正在與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研究使用數字人民幣進行跨境支付的技術測試,並作相應的技術準備。據報導,此次試點由中國銀行(香港)和部分銀行員工以及商戶參與測試。
  • 文獻計量學系列30:關鍵詞清洗與同/近義詞合併2
    同樣的道理,「是否刪除數字」調整到同義詞合併之後,比如「water」和「H2O」,如果先刪除數字,那麼「HO」的意義就變了,因此,應先對有意義的數字進行處理,再刪除其他無意義的數字。DEID <- tableTag(m,Tag = 'DEID',sep = ';') %>% as.data.frame(stringsAsFactors = F)export(DEID,file = 'E:/精鼎統計/DEID.xlsx')然後將導出的關鍵詞按字母排序(如圖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