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檸橙媽媽
看到很多這樣的文章,孩子在超市打碎雞蛋,店員要求10倍賠償,家長先是道歉,後來照價賠償,網友都說這樣做才是對的。也有的文章說,孩子打碎雞蛋,家長卻不依不饒,認為孩子受到了驚嚇,不能照價賠償,要折價賠償。
孩子在超市弄壞東西,是比較常見的事情,但是店員和家長的處理方式確實是見仁見智。有的店員結合家長確實很通情達理,商量著把事情辦好。有的確實都蠻橫不講理不,素質差距很大。
有個開零食店的網友留言說:一個男孩把桂圓撥拉到地上,我就說了句「小朋友不要亂摸哦!」男孩的媽媽立刻說,你這麼兇我家孩子幹嘛?還有直接打開包裝的、抓一把瓜子就走的,簡直了。
這樣的情況很有畫面感,在超市裡,經常有孩子看到東西就撥拉,看到零食就想吃。當然有的孩子是無意為之,有的孩子是故意的,就看家長如何教育了。
1、家長的示範作用
有些家長確實沒做好良好的示範,帶孩子逛超市,總是拿東西給孩子吃,讓孩子誤認為這些東西是可以吃的。孩子的物權意識還很模糊,分不清你的、我的、他的,以為這都是家裡的呢,也不能全怪孩子調皮。
2、孩子的好奇心
孩子的好奇心特別重,如果處於0-6歲的空間敏感期,孩子喜歡扔東西,喜歡用手去探索事物,讓物品從高處落到低處,感受物品空間位置的的變化。在超市裡,看到一些包裝盒,他也分不清是貴重還是便宜,都當作玩具對待,以玩的心態,把這些物品撥拉到地上。
3、孩子身體控制力差
孩子大腦發育還不完善,身體控制力較差,在超市裡走的時候,可能不會走直路、不會繞開障礙,稀裡糊塗地就把東西碰掉、碰倒,導致一些物品被損壞。孩子也不願意這樣,他們內心其實是害怕的,也可能會使身體受到傷害。
不管怎麼說,孩子給別人碰倒、碰壞東西,都多少會給人造成損失和不好的影響,家長也不要護著孩子,該教育就教育,讓孩子明辨是非。
《養育男孩》中說,我們太過於溺愛孩子,以至於有些孩子永遠長不大。
總是縱容孩子的小錯誤,孩子將來會犯大錯誤。比如有的孩子劃傷百萬豪車、有的孩子拆下豪車車標、有的孩子往價值66萬的鋼琴裡灌可樂、有的孩子弄壞別人價值萬元的手辦......等到那個時候,家長能再去說「他還只是個孩子」,請求別人寬恕嗎?只能為此付出更大的經濟代價。
《墨菲定理》中提到,家長太溺愛孩子,孩子很容易變得以自我為中心,只要稍不如意,很可能就把怒氣發洩到家長身上。溺愛讓孩子的腦袋裡沒有建立起一個「謙讓和尊重」的意識,因為父母的寵愛,讓他覺得他就是這個世界的王!
現在很多孩子到了10幾歲青春期,就開始打罵父母。到成年後,對父母的態度更是惡劣。有很多人成為遊手好閒的廢人,不停的搜刮父母,讓父母忍無可忍。這時,留下悔恨的淚水已經於是,自己種下的惡果只有自己嘗。
不管孩子是有意還是無意,都要讓孩子給別人道歉,讓孩子明白自己錯做了。然後照價賠償,讓孩子知道做錯了要付出代價。保留孩子的自尊心,不當眾教育孩子,等到沒人的時候,蹲下身去,告訴孩子正確的做法是什麼。
凡事都要未雨綢繆,孩子外出搞破壞的事情司空見慣,家長就要早一些做好防範,防止孩子外出做「壞事」。
1、以身作則,給孩子做出表率
帶孩子外出的時候,不要隨便拿超市的東西,也不要因為孩子哭鬧,就隨便拿起沒有購買的零食給孩子吃。讓孩子明白,東西都是有主人的。超市裡的東西是超市的,只要沒有購買就不是自己家裡的,不能隨便拿。當孩子慢慢有了物權意識的時候,他也不會隨便拿別人的東西。
2、提前做好預防工作,防止孩子搞破壞
在帶孩子出門以前,就要和孩子約法三章,走路的時候要小心一下,看看周圍有沒有障礙物,確定可以通過再走。在超市裡,不能跑跳,小心走路,就不會碰到東西。超市裡的東西不能隨便碰、更不能吃,如果想要,要告訴媽媽。媽媽確認需要買的時候,給其買下,等到結帳付款後才能吃。
有時候孩子會感到餓,感到口渴,但是超市裡是不允許帶入自己的食物的。可以在進入超市前吃自己的東西,肚子不餓,就不會亂要食物了。
帶孩子外出購物,可以讓孩子長見識,但是孩子可能會搞破壞,家長一定做好預防工作。如果孩子不小心破壞了別人的東西,要帶孩子道歉,並給予店家賠償。最好的方式是,家長要做到未雨綢繆,提前對孩子進行教育,防止不必要的麻煩。
二胎寶媽,高級育嬰師,個性化訓練指導師,多平臺原創作者。愛孩子、愛生活,願與萬千媽媽分享育兒經驗,關注我,獲取更多育兒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