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發布了《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受託運營年度報告(2017年度)》(以下簡稱「《報告》」)。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2015年8月17日國務院印發施行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委託社保基金會管理的基本養老保險部分結餘基金及其投資收益,社保基金會對受託管理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行單獨管理、集中運營、獨立核算。
《報告》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末,社保基金會已先後與廣西、北京、河南、雲南、湖北、上海、陝西、安徽、山西9個省(區、市)籤署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委託投資合同,合同總金額4300億元,委託期限均為5年,均採取承諾保底收益合同版本,實際到帳資金2731.5億元。
按照規定,社保基金會採取直接投資與委託投資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投資運作。直接投資由社保基金會直接管理運作,主要包括銀行存款和股權投資;委託投資由社保基金會委託投資管理人管理運作,主要包括A股股票、債券、養老金產品、上市流通的證券投資基金,以及股指期貨、國債期貨等。
2017年末,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資產總額3,155.19億元。其中直接投資資產934.69億元,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資產總額的29.62%;委託投資資產2,220.50億元,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資產總額的70.38%。
2017年末,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權益總額2,819.01億元,其中委託省份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權益2,815.81億元,包括委託省份劃入委託資金本金2,731.50億元,記帳收益83.43億元,風險準備金0.88億元;基金公積-0.68億元(主要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浮動盈虧變動額);受託管理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風險基金3.88億元注。
從收益來看,《報告》數據顯示,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自2016年12月受託運營以來,累計投資收益額88.19億元,其中2017年投資收益額87.83億元,投資收益率5.23%。
據同花順iFinD數據統計,截至2018年三季度末,共有35隻個股的前十大流通股中出現了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組合的身影,合計有15個基本養老保險組合。
具體來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1005組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1207組合等4個基本養老保險組合現身上市公司前十大流通股東名單的家數超過4家,其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802組合出現在了銀輪股份、大亞聖象等7隻個股的前十大流通股東名單中。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受託運營年度報告(2017年度)》全文如下:
一、 社保基金會概況
(一)社保基金會簡介
1、法定中文名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簡稱:社保基金會),法定英文名稱:National Council for Social Security Fund, PRC(縮寫:SSF)。
2、法定代表人:樓繼偉。
3、成立時間:2000年8月。
4、註冊及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豐匯園11號樓豐匯時代大廈南座,網址:www.ssf.gov.cn。
(二)社保基金會的職責
社保基金會是財政部管理的事業單位,作為基金投資運營機構,不再明確行政級別。社保基金會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運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運營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如下:
1、管理運營全國社會保障基金。
2、受國務院委託集中持有管理劃轉的中央企業國有股權,單獨核算,接受考核和監督。
3、經國務院批准,受託管理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
4、根據國務院批准的範圍和比例,直接投資運營或選擇並委託專業機構運營基金資產。定期向
有關部門報告投資運營情況,提交財務會計報告,接受有關部門監督。
5、定期向社會公布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情況。
6、根據有關部門下達的指令和確定的方式撥出資金。
7、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任務。
8、職能轉變。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要適應新的職責定位,切實轉變職能,作為投資運營機
構,履行好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的主體責任。
(三)社保基金會的組織架構
根據國務院批准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和中央機構 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相關批覆,社保基金會在借鑑國際養老金管理機構經驗的基礎上設置組織架構。
理事大會由理事長、副理事長、理事組成,是社保基金會的最高權力機構,主要負責基金的重大戰略決策和社保基金會的重大事宜決策。理事長、副理事長由國務院任命,理事由國務院聘任。理事長是社保基金會的法定代表人和最高負責人。
社保基金會現設綜合部、規劃研究部、基金財務部、證券投資部、境外投資部、股權資產部(實業投資部)、法規及監管部(代履行風險管理部職責)、養老金管理部、養老金會計部、信息技術部、機關黨委(人事部)和機關服務中心等職能部門。
根據《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章程》和相關決定,社保基金會設立四個非常設機構,即投資決策委員會、風險管理委員會、內部控制委員會和專家評審委員會。
投資決策委員會為社保基金會投資決策機構,主要審議戰略和年度資產配置計劃,審定風險政策與風險預算,審定重大投資決策事項。
風險管理委員會為社保基金會風險管理的專門議事機構,主要審議風險管理制度、風險政策、重大投資和重大風險的評判標準,審議資產配置和重大投資的執行及效果評價等事項。
內部控制委員會為社保基金會內部控制的決策機構,主要審議內部控制基本制度、基礎性業務制度、專項制度等規範性文件,社保基金會內部控制重大事項部署安排和年度工作計劃等決定,內部控制風險事件定責追責決議等事項。
專家評審委員會為社保基金會選聘委託投資管理人或託管人時設立的評審機構,由社保基金會內外部專家構成,按照社保基金會確定的評審標準和程序評審提出投資管理人或託管人的排序名單。
(四)社保基金會管理的資金
經國務院批准,依據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規定,社保基金會受託管理以下資金:
1、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以下簡稱全國社保基金),是國家社會保障儲備基金,用於人口老齡化高峰時期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支出的補充、調劑。全國社保基金由中央財政預算撥款、國有資本劃轉、基金投資收益和以國務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構成。
2、做實個人帳戶中央補助資金,是社保基金會受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委託管理的做實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中央補助資金及其投資收益(以下簡稱個人帳戶基金)。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做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中央補助資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和社保基金會與試點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籤署的委託投資管理合同,個人帳戶基金納入全國社保基金統一運營,作為基金權益核算。
3、部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資金,是廣東省人民政府、山東省人民政府委託社保基金會管理的部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結餘資金及其投資收益(以下簡稱地方委託資金)。經國務院批准,根據社保基金會與廣東及山東省人民政府籤訂的委託投資管理合同,地方委託資金納入全國社保基金統一運營,作為基金權益核算。
4、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2015年8月17日國務院印發施行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委託社保基金會管理的基本養老保險部分結餘基金及其投資收益。根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和社保基金會與各委託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籤署的委託投資管理合同,社保基金會對受託管理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行單獨管理、集中運營、獨立核算。
5、劃轉的部分國有資本,是根據2017年11月9日國務院印發的《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由國務院委託社保基金會負責集中持有的劃轉中央企業國有股權,單獨核算。
根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第八章第四十六條規定,社保基金會作為受託機構,每年一次向社會公布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資產、收益等財務狀況。本報告僅披露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運營和財務情況。
二、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
社保基金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國務院印發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以及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與財政部的相關批准文件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進行受託運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運作和託管情況進行監督。
(一)投資理念、方式和範圍
投資理念:社保基金會堅持長期投資、價值投資和責任投資的理念,按照審慎投資、安全至上、控制風險、提高收益的方針進行投資運營管理,確保基金安全,實現保值增值。
投資方式:社保基金會採取直接投資與委託投資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投資運作。直接投資由社保基金會直接管理運作,主要包括銀行存款和股權投資。委託投資由社保基金會委託投資管理人管理運作,主要包括境內股票、債券、養老金產品、上市流通的證券投資基金,以及股指期貨、國債期貨等,委託投資資產由社保基金會選擇的託管人託管。
投資範圍:根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第六章第三十四條規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限於境內投資。投資範圍包括:銀行存款,中央銀行票據,同業存單;國債,政策性、開發性銀行債券,信用等級在投資級以上的金融債、企業(公司)債、地方政府債券、可轉換債(含分離交易可轉換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養老金產品,上市流通的證券投資基金,股票,股權,股指期貨,國債期貨。
此外,根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第六章中第三十五條規定,國家重大工程和重大項目建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可以通過適當方式參與投資。第三十六條規定,國有重點企業改制、上市,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可以進行股權投資。範圍限定為中央企業及其一級子公司,以及地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行業龍頭企業,包括省級財政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出資的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
資產獨立性: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資產獨立於社保基金、劃轉的部分國有資本和社保基金會、社保基金會選聘的投資管理人、託管人的固有財產以及社保基金會選聘的投資管理人管理和託管人託管的其他資產。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與社保基金、劃轉的部分國有資本、社保基金會單位財務分別建帳,分別核算。
(二)資產配置與風險管理
經過多年探索實踐,社保基金會在投資運營中形成了包括戰略資產配置計劃、年度戰術資產配置計劃和季度資產配置執行計劃在內的較為完善的資產配置體系。其中,戰略資產配置計劃確定各類資產中長期目標配置比例和比例範圍。年度戰術資產配置計劃是在戰略資產配置計劃規定的各類資產比例範圍內,確定各類資產年度內的配置比例。季度資產配置執行計劃是通過對形勢分析和年度資產配置計劃的審視,確定季度具體的執行計劃,進行動態調整。
風險管理圍繞總體投資目標,針對管理運營各環節可能出現的各類投資風險,通過專門的風險管理手段和方法進行風險的識別、衡量、評估、監測和控制應對,覆蓋投資管理活動全領域、全過程,建立業務部門、風險管理職能部門、風險管理委員會和投資決策委員會的風險管理責任制度,形成了較為健全的風險管理體系。
(三)投資運營管理
2017年,面對國內外形勢的深刻複雜變化,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社保基金會認真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國務院工作要求,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主動適應、把握、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完善投資決策體系,強化會黨組對基金重大投資決策事項審核把關作用,加強形勢分析研判,統籌推進增效益、強規模、促改革、防風險,以科學精細管理提升投資績效,努力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
紮實推進受託管理工作。認真落實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堅持擴大受託規模與做好投資運營兩手抓,穩紮穩打、積極推動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受託管理工作。截至2017年末,社保基金會已先後與廣西、北京、河南、雲南、湖北、上海、陝西、安徽、山西9個省(區、市)籤署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委託投資合同,合同總金額4300億元,委託期限均為5年,均採取承諾保底收益合同版本,實際到帳資金2731.5億元。
認真開展基金配置工作。深入研究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政策和中長期市場形勢,科學設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目標和風險政策,制定和實施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戰略資產配置計劃和戰術資產配置計劃。股票配置上嚴格控制建倉點位,在市場低位逐步增加投資;固定收益配置上精準把握抓住利率處於高位的機會,加大配置力度,為全年取得穩定較好的收益奠定了基礎。
初步構建投資產品體系。積極應對運營初期資金集中到帳的挑戰,統籌安排調度,提高用款效率和資金收益。加強債券投資策略研究,有效規避風險,穩步擴大收益。積極論證非標型養老金產品委託組合,在嚴控風險的基礎上提高收益。股票投資更加注重安全穩健,有效地把握市場風格機會。加強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股權投資項目的研究論證,積極尋找優質項目,做好項目儲備。
嚴格落實風險管控措施。面對錯綜複雜的市場形勢,切實加大風險防控力度,落實落細風險防控措施。加強對委託投資機構和重大投資項目的調研檢查,開展風險監測預警,嚴格信用債風險管理,加大對重大投資項目合規風險監控,主動識別、有效化解合規風險。完善委託投資考核評價體系,優化委託產品投資方針,突出長期業績和業績穩定性評價指標的導向性。
積極推進內部控制體系建設。成立內部控制委員會,紮實推進組織機構、控制方法和業務鏈條三維立體的內部控制體系建設。研究制定了內部控制基本制度和基礎性業務制度等規範性文件,研究建立內部控制執行體系,完善內控風險報告、考評、檢查和問責機制。認真開展內控檢查和內部審計,及時發現風險隱患及問題,切實堵塞漏洞、防範風險。
三、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主要財務數據
(一)財務狀況
2017年末,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資產總額3,155.19億元。其中:直接投資資產934.69億元,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資產總額的29.62%;委託投資資產2,220.50億元,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資產總額的70.38%。
2017年末,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負債餘額336.18億元,主要是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在投資運營中形成的短期負債。
2017年末,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權益總額2,819.01億元,其中:委託省份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權益2,815.81億元,包括委託省份劃入委託資金本金2,731.50億元,記帳收益83.43億元,風險準備金0.88億元;基金公積-0.68億元(主要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浮動盈虧變動額);受託管理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風險基金3.88億元注。
(二)投資業績
2017年,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收益額87.83億元,投資收益率5.23%。其中:已實現收益額76.42億元(已實現收益率4.55%),交易類資產公允價值變動額11.41億元。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自2016年12月受託運營以來,累計投資收益額88.19億元(其中:2016年投資收益額0.36億元)。
四、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會計報表及報表附註
(一)會計報表(見附件)
1、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資產負債表(養老基金01表)
2、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益表(養老基金02表)
3、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權益變動表(養老基金01表附表)
(二)會計報表附註
1、會計報表的編制基礎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財務報表按照財政部印發的《企業會計準則》和審核批准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會計核算規定》及相關核算規則編制,並基於本附註所述的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編制。
2、遵循企業會計準則的聲明
社保基金會編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財務報表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會計核算規定》及相關規定的要求,真實、完整地反映了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等有關信息。
3、會計年度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會計年度為公曆1月1日至12月31日。
4、記帳基礎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會計核算以權責發生制為記帳基礎。
5、記帳本位幣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
6、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類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金融資產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金融負債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和其他金融負債。
(2)金融工具的計量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包括交易類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以及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該類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以公允價值進行初始計量和後續計量,當期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交易費用在初始確認時計入當期損益。
持有至到期投資和其他金融負債按交易日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不含應收應付利息)確認入帳,後續計量採用實際利率法,按攤餘成本進行,在終止確認、發生減值或攤銷時產生的利得或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進行初始和後續計量,當期公允價值變動計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權益,交易費用在初始確認時計入成本;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時產生的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對存在活躍市場的金融工具,以活躍市場中的報價確定其公允價值。活躍市場指金融工具交易量和交易頻率足以持續提供定價信息的市場,報價來源於該市場中的交易所、經紀商、行業協會、定價服務機構等,且代表了有序交易中的價格。若沒有現行報價,且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等沒有發生重大變化的,採取最近交易日市場報價確定其公允價值。
對不存在活躍市場的金融工具,採用估值技術確定其公允價值。使用的估值技術應在當前情況下適用並且有足夠可利用數據和其他信息支持,主要包括市場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估值結果的選取應考慮其合理性,選取在當前情況下最能代表公允價值的金額作為公允價值。選取的估值技術應定期評估並測試其有效性。
7、融資與融券回購
融券回購為根據融券回購協議接受交易對手證券質押、融出資金的業務;融資回購為根據融資回購協議以證券質押、自交易對手融入資金的業務。交易價差作為利息收入或支出,在協議期限內按實際利率法計算確認。
8、資產減值
除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外,在資產負債表日對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帳面價值進行檢查,如果有客觀證據表明資產發生減值的,計提減值準備,確認減值損失。
在確認減值損失後,期後如有客觀證據表明資產價值已回復,且客觀上與確認該損失後發生的事項有關,原確認的減值損失予以轉回。權益性資產的減值損失轉回計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權益,債權性金融資產的減值損失轉回計入當期損益。
9、收入與費用
收入與費用指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產生的收入與費用。委託省(區、市)劃入的資金,於收到時直接計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權益,不作為收入核算。
10、資產負債表年初數及收益表上年數的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