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必須明確的是「混混兒」的概念。
「混混兒」出自「鍋夥」。「鍋夥」是由無業游民自發組成的互助小團體。「鍋夥」的本意就是「一個鍋裡吃飯「的意思。有人推斷」鍋夥「起源於清初,應該是與腳行、魚行、糧行、油行等行業自發組織混淆了。
「鍋夥」的出現必然以大量無業游民的出現為前提,而清朝時期,天津城區及周邊人口出現爆炸式增長的起因,是1860年的天津開埠。這一時期,勞動力的短缺和新的生活際遇的出現,使大量外地人口湧入天津,而並不穩定的用人需求和勞動力的過剩,導致大量無業者出現。為「混混兒」的產生提供了必要的土壤。
1902年,袁世凱在天津成立的中國第一支警察隊伍,徹底終結了天津的「鍋夥」。曾經是「鍋夥」成員的「混混兒」們再次成為無業游民,民國後被新近在天津落腳的各個幫派組織吸納為底層幫眾。
「鍋夥」覆滅後,「混混兒」一詞被重新定義,成為一種「泛指」。流氓、無賴、黑社會、社會閒散皆可被叫做「混混兒」。
「鍋夥」時期的「混混兒」是真正的「混混兒」。
民國後的「混混兒」更準確的定義是「流氓混混兒」。
「流氓混混兒」仍然沿用了「混混兒」的部分行為習慣,但其行為的目的已與「混混兒」的生存原則截然不同。欺行霸市去掠奪更多的資源,這在「鍋夥」時期是不可能的。誰聽說過「鍋夥混混兒」以自殘打劫洋行的?「混混兒行為」其實是有非常大的局限的。這些局限在民國時期「流氓混混兒」手中得以突破,依靠的是幫派和權貴的支持,後來又是日本人。
以袁文會為例,1935年袁文會和在天津同樣稱霸的劉廣海衝突,袁的手下殺死劉的手下,袁文會被迫逃到大連避難認識了日本特務小日向白朗,一年後回到天津勾結日本人逼走了劉廣海。1945年抗戰勝利,劉廣海回到天津成為政府官員,袁文會坐牢。此期間,幾經反覆,袁、劉二人從未使用過「混混兒」常用的,比如「死籤」之類的方法去解決問題。原因很簡單,因為「混混兒」的方式無效。
「混混兒」的原則是最低限度的生存。「混混兒」的方式,一旦超出了這個限度,使對方的「支出」大於能夠承受或願意承受的成本時,所面對的反彈是「混混兒」不能接受的。這也是為什麼「混混兒」寧願傷害自己,而不去傷害對方的原因。
天津著名的女「混混兒」崔氏的事跡可以做很好的詮釋。
1870年「火燒望海樓」事件,直隸總督曾國藩迫於外國壓力,以五百兩銀子一人的代價買人抵命。中間人張七用五十兩銀子騙崔氏的丈夫做了替死鬼。崔氏得知真相後,找到張七住處。
第一天,張七閉門不見,崔氏叫罵一天無果;
第二天,崔氏將兩桶糞湯,潑在張七家大門上;
第三天,崔氏在張七家門口,眾目睽睽之下,用磚頭砸破自己腦袋,血流滿面。張七服軟,歸還崔氏五百兩銀子,附加兩袋白面。
崔氏支出的是開瓢的腦袋和兩桶糞湯,獲得原本亡夫應得的銀兩。張七拿出根本就不屬於自己的部分利益,平息了事端,兩袋白面權當作利息吧。
無疑,崔氏和張七,都是以可能的最低的代價(支出)獲得了最為滿意的結果(最大收益)。完美的與納什均衡理論相契合。兩個理性的博弈者,選擇了使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均衡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