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裴曉蘭) 女子閆某給自稱有關係的賈某5萬餘元,想讓對方幫忙介紹,讓自己當上地鐵站務員。未辦成後,她起訴賈某退費。近日,經西城法院調解,賈某同意全額退款。
1983年出生的閆某訴稱,2011年底,她經人介紹認識了1990年出生的男子賈某。賈某自稱可以幫她介紹京港地鐵4號線站務員的工作,不過要收取介紹費5萬元。雙方籤訂協議約定辦不成退全款。2012年初,賈某又以繳納培訓費為名向她收取了2500元。但賈某最終未介紹成功,又拒不退款。
西城法院在庭審中促成雙方和解,賈某承諾於2013年7月31日之前一次性給付閆某5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