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訊 為給女友買高檔奢侈品,地鐵4號線站務員李波謊稱家裡有關係,虛構能夠幫人進入銀行或者地鐵公司工作的事實,先後騙取孫某等90餘人455萬餘元,為了裝得更像些,李波花20萬租寶馬、 奔馳車來撐門面。
今天上午一中院通報稱,一審以詐騙罪判處李波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30萬元。
檢方指控
站務員騙455萬 被抓時只剩3000元
今年25歲的李波是北京人,大專文化,被捕前系北京京港地鐵有限公司4號線站務員。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1年5月至2012年10月期間,李波虛構其能夠通過關係幫助他人進入銀行或者北京京港地鐵有限公司工作以及低價購買配有購車指標的奧迪轎車的事實,直接或通過他人介紹騙取孫某等90餘名被害人455.3萬元。
案發後,王某等中間人向部分被害人歸還了150餘萬元被騙款項。
2012年10月26日,李波被抓獲歸案。公安機關從其身上及家中起獲的現金只有3000元,還有少部分物品被扣押在案。
在案件審理期間,李波家屬代其退賠了100萬元。
被抓供述
曾因違規被處分 反被同事認為有後臺
據李波供述稱,2011年,他在公益西橋站當站務員期間,因未按規定出福利票,公司懷疑他貪汙票款,後來發現他只是違規操作,給了記過處分,並將其調至新宮站工作。
到了新宮站,李波本想好好工作彌補之前的錯誤,因此工作上很是賣力。有一天閒聊時,同事孫某問他家裡是不是有關係,否則違規操作不可能不被開除,而僅僅被調職。孫某因此斷定,李波家裡有後臺。
李波對此說法很是意外,他沒接話,既沒說自己有後臺,也沒否認。孫某繼而問李波,能否找門路安排人進地鐵公司工作,說如果能安排,倆人可以一起從中抽點好處費,掙點錢。
李波答應孫某回去考慮考慮。
嗅到「商機」
謊稱有關係 花20萬租寶馬奔馳撐門面
李波從孫某的話裡嗅到了「商機」。此後,他以能幫他人進銀行工作或者成為地鐵公司正式員工為名收取好處費。
為了讓別人相信自己有門路、有能力辦事,每當別人問他家裡到底是幹什麼的,李波就說父母的工作跟政府沾邊,家裡有路子,叔叔是中石化的副總,和現任京港地鐵公司的董事長和副總認識,他能找到京港地鐵公司的相關領導。
為了讓別人相信自己的家庭有背景,李波還花費20多萬元租用寶馬、奔馳、奧迪車撐門面。李波說之所以會租高檔車,是因為找他辦事的人都認為他家裡有關係,他開著高級車,就是給求他辦事的人看的,讓他們更加相信他有辦事的能力。
謊稱幫人進地鐵公司工作 騙了近百人
李波的吹噓讓同事們深信不疑,大家紛紛求他辦事,光孫某就陸續給他將近20次錢,每次3萬元到5萬元不等,孫某還從中抽取好處費。
孫某還向他介紹了薛某等人,這幾個人又介紹了很多想找工作的人。李波收取好處費後,就讓對方去網上報名。
李波還給各個職位定了價,進地鐵公司工作每人4萬元,地鐵員工升職站區長每人9萬元,地鐵員工去安保部工作每人5萬元。
此後一年裡他一共收了四五百萬元,上當的人有90多人。
為了不讓被害人起疑心,李波收錢後不僅給顧某某等多名被害人寫了收據,還在收據上留了他的郵箱地址,讓被害人把求職者的簡歷或照片發給他。
求李波辦事的人中,不乏地鐵公司的領導。
2012年8月,某地鐵站站長王某跟李波聊天時說想買輛車,李波拍著胸脯稱沒問題,並承諾幫王某買輛奧迪A8轎車,王某為此給了李波10萬元。
但是收錢後,李波不僅沒有為王某辦事,還將收到的錢請客吃飯盡情揮霍了,並給女友和自己買了上萬元的名表和提包等奢侈品。
法院判決
以詐騙罪判15年
轉眼過了一年,錢也交了,簡歷也遞上去了,但是工作卻遲遲沒有落實,託李波辦事的人,開始懷疑李波的辦事能力。2012年5月,多人追問李波到底能不能辦理進地鐵公司工作,否則就退錢。
為了穩住被害人,李波讓李某拿著自己的工資卡帶著那些人去愛康國賓體檢中心進行入職體檢。看到都體檢了,被害人又打消了對李波的懷疑,歡天喜地地等著通知上班。但是隨著時間流逝,眾多被害人遲遲得不到「單位通知」,只得找中間人或者李波要說法。
中間人紛紛找上門催促還錢,而此時李波將騙來的錢已經揮霍得差不多了,根本還不起,只得跑到他女朋友劉某在河南鞏義的家裡避風頭。
北京警方在河南鞏義將李波抓獲時,發現其只剩下3000元現金和部分奢侈品。
一中院審理後認為,李波騙取他人錢款,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鑑於李波家屬代其退賠部分贓款,可依法對其從輕處罰。法院據此作出判決,以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30萬元。文/記者 洪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