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高低不同的樂音,圍繞某一有穩定感的中心音(穩定音),並按照一定的音程關係組織在一起,成為一個有機的體系,稱為調試。
調式是在調性的基礎上所建立起來的一種音樂體系,它主要反映了音樂中音與音之間的關係。在調式中,每兩個音之間的關係既可以是半音(小二度)關係、也可以是全音(大二度)關係、還可以是增二度、小三度等關係。這種不同音高關係的音組合在一起,就引起了一系列的相互的傾向性。在調式體系中,起著支柱作用的音能夠給人以穩定感,叫做穩定音,其它的音不具備穩定感,叫做不穩定音。在穩定音中其穩定程度是不相同的,以主音最為穩定,所以主音具有中心音的作用。
在音樂的進行中,不穩定音總是具有進行到穩定音的特性,這種特性叫做傾向。由不穩定音根據其傾向進行到穩定音,叫解決。在音樂的進行中,從不穩定到穩定,就破壞了穩定而要求繼續發展,這種不停的運動便構成了調試表現力的基礎,也是調式音級運動的內在動力。在某個調式中的穩定音,到了另一個調式中則可能就成為不穩定音,即使在同一個調式中由於和聲的處理方式不同,穩定的音也可能暫時處於不狀態之中。
由此可見,音樂在運動中是有組織、有規律的,並且有一個中心音(主音),還有僅次於主音穩定性的音,有的音表現出穩定或相對穩定,有的音則不穩定。歸納這些現象,可以得出結論:若干個不同音高而有組織的音,按照一定的關係(音高關係、穩定與不穩定關係)組成一個體系,並以一個音為中心(主音),這個體系叫調試。在調式體系內的這個中心音就叫做主音。
樂曲的結束音,一般都是主音,也有少數例外。有時為了表現樂意未盡、音樂尚末結束,而讓音樂故意不結束在主音上,有意結束在屬音(主音上五度)或其它的音上,造成一種不完滿的感覺,讓人繼續回味。也有開放式的樂段,它的結束音並沒有落在主音上,這就意味著還有一個樂段緊接其後。
調式中的音,從主音到主音,按高低次序排列起來,叫做「音階」或「調式音階」。不同的調式,它的音階結構是不相同的。
音階由低到高排列叫做「上行音階」,或簡稱「上行」;反之,音階由高到低的排列,叫做「下行音階」,簡稱「下行」。音階中的各音叫調式音級。調式音級除了有各自的名稱外,通常是以羅馬數字來標記的,叫音階標記。
大調式
大調式是由七個音級組成的,其中Ⅰ級(主)音(首調唱名為「do」)與Ⅲ級音之間是大三度音程的調式,稱為大調或大調式。
大調式的Ⅰ、Ⅲ、Ⅴ級是穩定音級,所構成的主和弦是大三和弦。大調式音階的最大特點是主音與其上方三度音構成大三度。相對小調式而言,這個大三度具有大調式的明亮色彩。此外,主音與其上方六度音、上方七度音分別構成大六度和大七度。
從而可知,自然大調中有三個具有明亮色彩的音程,這就是大三度、大六度與大七度,我們呼將其稱之為大調色彩音程。大調式具有明亮的色彩,適於表現明朗抒情、響亮有力的音樂情緒。
大調式中,包括自然大調、和聲大調、旋律大調三種類別。其中自然大調是大調式的基本形式,使用非常廣泛。
和聲大調:將自然大調的第Ⅵ級音降低半音。
旋律大調:將自然大調的第Ⅵ、Ⅶ級都降低半音。
小調式
小調式是由七個音級組成的,其中Ⅰ級(主)音(首調唱名為「la」)與Ⅲ級音之間是小三度音程的調式,稱為小調或小調式,它的Ⅰ、Ⅲ、Ⅴ級是穩定音級,所構成的主和弦是小三和弦。小調式具有暗淡的色彩,適於表現柔和、含蓄、憂鬱、傷感的音樂情緒。
小調式中,包括自然小調、和聲小調、旋律小調三種類別。其中自然小調是小調式的基本形式,使用非常廣泛。
和聲小調:將自然小調的第Ⅶ級半音升高半音。
旋律小調:將自然小調的第Ⅵ、Ⅶ級都升高半音。